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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3版) 4、提出认购申请 个人投资者在开立资金账户和基金账户并存入足额认购资金后,可申请认购本基金。个人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填妥的《认购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本代销机构开立的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各代销券商的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委托等方式提交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各代销机构的说明为准。 (2)个人投资者需本人亲自到网点办理开户和认购手续。 (3)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10007 四、机构投资者的开户与认购程序 (一)基金管理人直销中心 1、本基金管理人的直销中心受理机构投资者的开户和认购申请。 2、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7:00(周六、周日不受理)。 3、机构投资者办理基金交易账户和基金账户开户申请时须提交的材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事业法人、社会团体或其他组织提供民政部门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2)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签名的复印件; (5)经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的《基金业务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 (6)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经其签字复印件; (7)印鉴卡一式四份(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各一枚,如为非法定代表人私章,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指定银行帐户的银行《开户证明》或《开立银行帐户申请表》原件及复印件(或指定银行出具的开户银行证明); (9)填妥的《开放式基金账户申请表》,并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私章。 注:其中指定银行账户是指投资者开户时预留的作为赎回、分红、退款的结算账户,银行账户名称必须同投资者基金账户的户名一致。 4、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开户时指定的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原件以及复印件; (2)加盖银行受理章的银行付款凭证回单联原件及复印件; (3)填妥的《开放式基金申(认)购申请表》并加盖预留交易印鉴。 5、认购资金的划拨 (1)机构投资者办理认购前应将足额认购资金通过银行转账汇入本公司以下指定的直销专户: 账户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南方支行 银行账号:3602041729420234414 开户行号:102581000353 注:划出认购款项的帐户必须与投资者开立基金帐户时指定的银行帐户一致,并在转账时务必注明汇款人姓名、汇款用途,例如:“X X X认购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基金”。申购款需确保在认购期间每日16:00前到帐。投资者若未按上述规定划付,造成认购无效的,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及直销中心清算帐户的开户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6、注意事项 (1)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10007 (2)投资者T日提交开户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确认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本公司将为开户成功的投资者寄送开户确认书。 (3)投资者T日提交认购申请后,可于T+2日(包括T+2日,如遇非工作日网点不办公则顺延)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认购接受结果,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认购确认结果可于基金合同生效后到本公司直销中心查询,或通过本公司客户服务中心、网上交易中心查询。 (4)机构投资者认购基金申请须在公布的认购时间内办理。 (二)中国银行 1、开户及认购的时间: 本基金份额发售日9:30~16: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户及认购程序 下述三项业务可同时办理: (1)开立中国银行基金交易账户(已在中国银行开立过基金交易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直接开通中信基金账户即可); (2)开立金鹰基金账户(已在其他机构开立过金鹰基金账户的投资者仅需在中国银行开通已有基金账户); (3)认购基金。 3、机构客户办理开立中国银行基金交易账户时,需指定经办人亲自到网点并提交以下材料: (1)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颁发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民政部门、其他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2)机构对基金业务经办人员的授权书(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私章); (3)机构代码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5)填妥的开立基金交易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6)指定一个该基金代销网点的资金结算账户为基金结算账户,用以对所有基金交易业务的资金清算。 4、机构客户开立金鹰基金账户时,需到网点提交以下材料: (1)基金交易卡(开立基金交易账户后发放); (2)填写的开通基金账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5、机构客户办理认购申请时,需在银行账户中存入足够的资金,并提交以下材料: (1)基金交易卡; (2)填写的代销基金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人代表章)。 (3)认购款项的有效结算凭证; (4)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 6、注意事项 (1)机构资金账户须是人民币存款账户。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金鹰中证技术领先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210007 (3)投资者在中国银行办理本基金认购业务,具体规则可通过中国银行客服电话(95566)咨询。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中国银行的说明为准。 (三)代销本基金的其他银行 机构投资者在其他代销机构的开户及认购手续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 (四)代销本基金的证券公司 以下程序仅供投资者参考,具体程序以各代销机构的规定为准。新增代销渠道的认购程序以有关公告为准。 1、业务办理时间 基金发售日的9:30-15:00(周六、周日不受理)。 2、开立资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资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资金账户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已开立了资金账户的客户不必再开立该账户;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其他法人的注册登记证书原件(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且已完成上一年度年检)及复印件(加盖机构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标准格式的授权委托书; (6)预留印鉴; (7)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及其印件; 3、开立基金账户 机构投资者申请开立基金账户应提供以下材料: (1)开户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资金账户卡。 4、提出认购申请 机构投资者申请认购本基金应提供以下材料: (1)认购申请表(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2)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加盖机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 (4)资金账户卡。 投资者还可通过电话委托、自助/热自助委托、网上交易等方式提出认购申请。 5、注意事项 (1)若有其他方面的要求,以代销券商的说明为准。 (2)投资者认购时要注明所购买的基金名称或基金代码 基金名称: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代码: 五、清算与交割 (一)金鹰中证技术领先指数增强型证券投资基金正式成立前,全部有效认购资金将被冻结在基金认购专户中,在基金募集行为结束前,任何人不得动用。有效认购资金冻结期间的利息在基金合同生效后折算为基金份额,归投资者所有,具体份额以注册登记人计算的利息为准。 (二)本基金注册登记人(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在募集结束后对基金权益进行注册登记。 六、退款 (一)投资者通过代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将于认购申请被确认无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或指定券商资金账户划出。通过直销机构进行认购时产生的无效认购资金在认购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向投资者的指定银行账户划出。 (二)募集期限届满,未达到基金合同生效条件,或设立募集期内发生使基金合同无法生效的不可抗力,则基金设立募集失败。如果基金募集失败,本基金管理人承担全部募集费用,将已募集资金并加计银行活期存款利息在募集期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基金认购人。 七、基金的验资与基金合同的生效 基金募集期届满或基金募集份额总额不少于两亿份,基金募集金额不少于两亿元人民币,同时基金份额持有人的人数不少于两百人,基金管理人有权决定停止基金发售,基金管理人决定停止基金发售时应就有关情况作出公告,自公告当日开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接受认购申请,并在规定时间内聘请法定验资机构验资,自收到验资报告之日起十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验资报告及基金备案材料,证监会将于收到前述材料后予以书面确认,自证监会书面确认之日起基金合同生效。 八、本次募集有关当事人或中介机构 (一)基金管理人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2层 设立日期: 2002年12月25日 法定代表人:刘东 联系电话:020-83282855 联系人:祝红 注册资本:人民币1亿元 (二)基金托管人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号 法定代表人: 肖钢 成立时间:1983年10月31日 基金托管业务批准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字【1998】24号 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贰仟伍佰叁拾捌亿叁仟玖佰壹拾陆万贰仟零玖元 (三)基金份额发售机构 1、直销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洲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2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总经理:殷克胜 成立时间:2002年12月25日 批准设立机关及批准设立文号:中国证监会证监基金字【2002】97 号 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1亿元人民币 存续期间:持续经营 客户服务中心电话:4006135888、020-83936180 电话:020-83282855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祝红 网址:www.gefund.com.cn 2、代销机构 (1)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 号 法定代表人:肖钢 联系人:宁敏 电话:010-66594977 客服电话:95566(全国) 网址:www.boc.com (2)名称: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 法定代表人:郭树清 联系人:张静 电话:010-67596219 客服电话:95533 网址:www.ccb.com (3)名称: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深圳市深南中路1099号平安银行大厦 法定代表人:孙建一 联系人:蔡宇洲 电话:0755-22197874 客服电话:4006699999 网址:bank.pingan.com (4)名称:广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先烈中路69号东山广场主楼5楼、17楼 法定代表人:吴志明 联系人:林洁茹 联系电话:020-87323735 客服电话:020-961303 网址:www.gzs.com.cn (5)名称: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商城路61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银河中路168号上海银行大厦29楼 法定代表人:祝幼一 联系人:芮敏祺 电话:021-38676666-6161 客服电话:95521(全国) 网址:www.gtja.com (6)名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淮海中路 98 号 法定代表人:王开国 联系人:王立群 电话:021-23219286 客服电话:95533(全国)、4008888001 网址:www.htsec.com (7)名称: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上海市常熟路171号 法定代表人:丁国荣 联系人:曹晔 电话:021-54047892 客服电话:021-962505 网址:www.sywg.com (8)名称: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1508号 办公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南塔16楼 法定代表人:徐浩明 联系人:李芳芳 电话:021-22169089 客服电话:95525(全国)、4008888788 网址:www.ebscn.com (9)名称: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无锡市县前东街168号 法定代表人:雷建辉 联系人:徐欣 电话:0510-82831662 客服电话:4008885288、0510-82588168 网址:www.glsc.com.cn (10)名称: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合肥市长江中路357号 办公地址:合肥市阜南路166号 法定代表人:李工 联系人:甘霖 电话:0551-5161821 客服电话:96518、4008-096-518 网址:www.hazq.com (11)名称: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延陵西路23号投资广场18、19号楼 办公地址:上海浦东新区东方路989号中达广场 法定代表人:朱科敏 联系人:霍晓飞 电话:021-50586660-8644 客服电话:4008888588、0519-88166222(常州地区)、021-52574550(上海地区)、 0379-64902266(洛阳地区) 网址:www.longone.com.cn (12)名称: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抚河北路291号 法定代表人:杜航 联系人:余雅娜 电话:0791-6768763 客服电话:400-8866-567 网址:www.avicsec.com (13)名称: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特8号 法定代表人:胡运钊 联系人:李良 电话:021-63219781 客服电话:4008888999 网址:www.cjsc.com.cn (14)名称:财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办公)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解放路111号金钱大厦 法定代表人:沈继宁 联系人:乔骏 电话:0571-87925129 客服电话:0571-96336(上海地区962336) 网址:www.ctsec.com 基金管理人可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其他符合要求的机构代理销售本基金,并及时公告。对于本基金发行期间新增的代销机构,本基金管理人将及时公告,敬请投资者留意。 (四)注册登记机构 名称: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广东省珠海市吉大九州大道东段商业银行大厦7楼16单元 办公地址:广州市沿江中路298号江湾商业中心22层 法定代表人:刘东 电话:020-83284983 传真:020-83282856 联系人:傅军 (五)律师事务所和经办律师 名称:广东岭南律师事务所 住所:广州市新港西路135号中山大学西门科技园601-605室 法定代表人:黄添顺 电话:020-84035397 传真:020-84113152 经办律师:江亚芳、陈进学、徐艳 (六)会计师事务所和经办注册会计师 名称:立信羊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林和西路3-15号耀中广场11楼1106-1118单元 法定代表人:陈雄溢 电话:020-83487300 传真:020-83486116 经办注册会计师:张宁、黎晓霞 金鹰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0一一年 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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