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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2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1-014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一届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或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9: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会议于2011年4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参加董事7名,实际参加董事7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卢础其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 因经营需要,公司需要向银行融资。为此,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授信额度,授信期间为12个月。 3、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授权李丽仙办理签署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申请人民币一亿七千万元授信额度的<授信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相关的法律文件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 审议批准授权李丽仙根据上述议案二办理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容桂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2011年容字第0011210046号的《授信协议》及该协议项下相关的法律文件。 4、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广州市中科五金交电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 因经营需要,公司拟与经销商广州市中科五金交电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GZ04(未货)20110001”的《三方合作协议书》。协议书的主要内容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为确保公司与经销商广州市中科五金交电有限公司签订的购销合同的履行,确保公司及时预收货款,愿意在上述《三方合作协议书》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给予广州市中科五金交电有限公司协议项下最高承兑授信额度人民币3000万元。 5、会议以赞成7票、反对0票、弃权0票通过了《关于授权李丽仙办理公司与广州市中科五金交电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签署<三方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 审议批准授权李丽仙根据上述议案四办理公司与经销商广州市中科五金交电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越秀支行签署合同编号为“GZ04(未货)20110001”的《三方合作协议书》及该协议项下相关的法律文件。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的公司一届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43 证券简称:万和电气 公告编号:2011-015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一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一届五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10:30在公司六楼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于2011年4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进行了通知。会议应出席监事三人,实际出席监事三人,会议由黄惠光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赞成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审议通过《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 议案具体内容: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及全文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详见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会议以赞成三票,反对零票,弃权零票,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黄惠光先生为第一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万和新电气份股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监事一致选举黄惠光先生为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主席。黄惠光先生简历请阅附件。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的一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1日 附件:黄惠光先生简历 附:黄惠光先生简历 黄惠光,中国公民,男,汉族,1963年9月出生。学历:中山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毕业。 1987年至1999年先后在桂洲城西电器厂、桂洲热水器厂、顺德市万和企业集团公司工作,历任车间主任、售后部主任,1999年至2003年在广东万和集团有限公司担任法律部主任,2003年至今在广东万和新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担任法律办公室主任职务。 黄惠光先生目前没有持有本公司股票,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没有关联关系,并且没有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而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查处的情况。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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