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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芦德宝、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肖亚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肖亚军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1.1 公司财务状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2 经营成果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1.3 分析 本报告期内, 1、货币资金变化的主要原因是货款回笼所致; 2、预付款项变化的主要原因是预付货款增加所致; 3、应付票据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材料采购款较多采用开具汇票结算所致; 4、应付职工薪酬减少系子公司东睦贸易上年末计提的社会保险费未缴纳,而在本期上缴所致; 5、应付利息减少主要系母公司上年度借入相对较低的固定利率借款,报告期暂未到期所致; 6、营业税金及附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期母公司按规定缴纳城建税和教育费附加所致; 7、管理费用变化的主要原因是研发费用增加所致; 8、营业外收入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9、营业外支出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水利基金增加以及捐赠所致; 10、所得税费用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本期利润增加所致; 1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本期销售收入以及销售毛利率增加,利润总额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1年4月22日,公司董事会四届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在连云港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决定: (1)在江苏省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设立连云港东睦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800万元; (2)连云港东睦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本公司与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其中本公司以自有资金现金出资4,32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连云港东睦江河粉末冶金有限公司现金出资48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3)公司推荐芦德宝、曹阳、多田昌弘、何灵敏为连云港东睦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董事候选人; (4)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连云港东睦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设立相关事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改特别承诺如下: (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持有宁波东睦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5年内不上市交易; (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若当时政策仍不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宁波东睦股票,则上述两方禁售期继续延长最多至10年; (3)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承诺10年内持有宁波东睦股份占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根据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截至2011年2月22日,公司股改特别承诺“(1)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保税区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承诺持有的宁波东睦非流通股股份自取得流通权之日起,在5年内不上市交易”履行完毕。鉴于当前政策仍不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本公司股票,因此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将继续履行特别承诺“(2)在上述禁售期满后,若当时政策仍不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宁波东睦股票,则上述两方禁售期将继续延长最多至10年”,即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和宁波金广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本公司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在下列条件下才将自动变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份:(1)当政策允许睦特殊金属工业株式会社增持东睦股份股票之日起,或(2)2016年2月22日起,以孰先为原则。 有关公司限售股股东履行股改特别承诺的情况,详见公司于2011年2月17日同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将比上年同期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司通过内部挖潜而使生产效率提高,另外,新产品的不断开发使公司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四届三次会议2011年3月4日决议,公司2010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95,5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0元(含税),总计分配19,550,000.00元,尚未分配利润56,634,311.01元结转至下一年度。 上述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已经2011年3月30日召开的公司2010 年度股东大会上审议通过,公司已于2011年4月15日发布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确定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现金红利发放日为2011年4月27日。 东睦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芦德宝 2011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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