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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0881 股票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1-012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日以书面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在公司1301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12名,实到董事12名,代表12名董事参加会议。公司监事会成员、董事会秘书等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朱明义先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报告和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刊载在201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二、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并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公司章程》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及公司经营和工商管理需要,公司对《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营范围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第十三条 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承包海内外工程、承担国家经援项目、国际劳务技术合作、房屋开发及出租;近海远海运输及海运技术服务;旅游业、航货运代理;建筑设计、国内外投资、仓储、进出口业务、代理各国(地区)进出口业务;普通培训(以上范围限有许可证的下属企业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许可范围内);轿车经营;农副产品收购;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医疗器械(详见许可证)的销售;停车场经营;预包装食品、酒类、乳制品销售。 该条内容修改为:经依法登记,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对外承包工程、承担国家经援项目、国际劳务技术合作、房屋开发及出租;近海远海运输及海运技术服务;航货运代理;国内外投资、仓储、进出口业务、代理各国(地区)进出口业务;普通培训(以上范围限有许可证的下属企业经营);因私出入境中介服务(许可范围内);轿车经营;农副产品收购;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企业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停车场经营;预包装食品、酒类、乳制品销售。 三、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控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在新加坡,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大新控股80%股权;大新控股管理团队持有大新控股20%股权。 为了适时扩大船队规模、提高对外融资能力,公司与大新控股管理团队按持股比例对大新控股以现金方式增资1,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增资800万美元,大新控股管理团队增资200万美元。大新控股注册资金由5,000万美元增资至6,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大新控股80%股权;大新控股管理团队持有大新控股20%股权。 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该增资公告刊载在201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四、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订造三艘57,000 吨散货轮的议案》,并提交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该对外公告刊载在2011年4月23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 五、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决定2011年5月16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1-013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决定召开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3、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1年5月16日上午9:00。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方式。 5、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6、会议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 号外经贸大厦1301 会议室。 二、会议议题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审议《关于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2011年度审计工作的议案》; 6、审议《关于申请2011年授信和融资计划的议案》; 7、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8、审议《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订造三艘57,000 吨散货轮的议案》; 9、听取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上述议案已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上述议案的具体内容,参见于2011年3月25日和2011年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决议公告和有关公告。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持股凭证登记;法人股东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12日-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00-4:00。 3、登记地点:大连市西岗区黄河路219号外经贸大厦1004室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需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 四、其他 联系电话:0411-83780139 传真:0411-83780186 邮政编码:116011 联系人:徐怡、张春红 出席会议者的住宿、交通费自理,会议费用由公司承担。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四次、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3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个人)出席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 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形式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户: 委托人持有股数: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权限: 委托日期: 注:1、请在表决意见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每项均为单项选择,多选无效; 3、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1-014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 有限公司增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增资情况概述 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控股”)系公司控股子公司,该公司注册地址在新加坡,注册资本为5,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大新控股80%股权;大新控股管理团队持有大新控股20%股权。 为了适时扩大船队规模,提高对外融资能力,公司与大新控股管理团队按持股比例对大新控股以现金方式增资1,000万美元。其中:公司增资800万美元,大新控股管理团队增资?200?万美元。大新控股注册资金由?5,000万美元增资至6,000万美元。本次增资后,公司持有大新控股80%股权;大新控股管理团队持有大新控股20%股权。 公司与大新控股管理团队还未签署增资协议,双方将尽快签订增资协议并实施增资。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审议通过了本次增资事项。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涉及金额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增资主体介绍 大新控股注册地址在新加坡,法定代表人为朱明义。主要经营船舶运输、货运代理、船舶修理等。该公司注册资金为5,000万美元。公司持有大新控股80%的股权。 三、增资的基本情况 大新控股自有八艘营运船舶(华鹰轮、华云轮、华昌轮、华阳轮、华凤轮、华连轮、华通轮、华君轮),运力共44.8万载重吨;八艘在建船舶(华富轮、华江轮、华新轮、华夏轮、华商轮、华海轮、华睿轮、华冠轮);拟订造3艘5.7万吨级散货船。 本次增资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增资后,大新控股注册资金由?5,000?万美元增资至6,000?万美元,各股东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持有大新控股?80%股权;大新控股管理团队持有大新控股20%股权。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大新控股资产总额为218,378.46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97,939.49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20,438.9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50,592.97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12,897.92万元人民币(经审计数据)。 截至2011年3月31日,大新控股资产总额为230,920.54万元人民币,负债总额为107,490.87万元人民币,净资产为123,429.67万元人民币,营业收入为18,039.24万元人民币,净利润为4,196.42万元人民币(未经审计数据)。 四、增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大新控股增资目的在于适时扩大船队规模,提高对外融资能力。对公司本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预计对公司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符合公司重点支持远洋运输业务发展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3日 证券代码:000881 证券简称:大连国际 公告编号:2011-015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投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2011年4月22日,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一致表决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订造三艘57,000 吨散货轮的议案》,公司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加坡大新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新控股”)在新加坡独资设立新加坡华财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财船务”),与新加坡幸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运控股”)合资成立新加坡华金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金船务”)、新加坡华银船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银船务”)三家单船公司。三家单船公司分别订造并经营一艘57,000 吨级散货船,三艘57,000 吨级散货船订造合同总额为8,400万美元,其中大新控股自有资金投入2,100万美元,幸运控股投入900万美元,其余资金用新造船抵押进行银行贷款。 根据《公司章程》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涉及金额属于公司股东大会决策权限,还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新加坡幸运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新加坡珊顿大道8号 企业类型:私人有限(limited exempt private company) 法定代表人:孟成君 注册资本:2 美元 主营业务:船舶营运及代理 该公司与公司及大新控股无关联关系。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大新控股在新加坡独资设立华财船务、与幸运控股合资成立华金船务、华银船务三家单船公司。上述三家单船公司分别订造并经营一艘57,000 吨级散货船,三艘57,000吨级散货船订造合同总额为8,400万美元,其中大新控股自有资金投入2,100万美元,幸运控股投入900万美元,其余资金用新造船抵押进行银行贷款。 1、华财船务 注册资金为1,000万美元,大新控股持有100%股权。华财船务将订造并经营一艘57,000 吨级散货船,订造合同价格为2,800万美元,大新控股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美元,其余资金用新造船抵押进行银行贷款。 2、华金船务 注册资金为1,000万美元,大新控股自有资金出资550万美元,持有55%股权;幸运控股自有资金出资450万美元,持有45%股权。华金船务将订造并经营一艘57,000 吨级散货船,订造合同价格为2,800万美元,大新控股出资550万美元,幸运控股出资450万美元,其余资金用新造船抵押进行银行贷款。 2、华银船务 注册资金为1,000万美元,大新控股自有资金出资550万美元,持有55%股权;幸运控股自有资金出资450万美元,持有45%股权。华银船务将订造并经营一艘57,000 吨级散货船,订造合同价格为2,800万美元,大新控股出资550万美元,幸运控股出资450万美元,其余资金用新造船抵押进行银行贷款。 四、对外投资的主要内容 1、华财船务投资主要内容: 注册资金为1,000万美元,大新控股持有100%股权;在江苏韩通船舶重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通船舶重工”)建造一艘57,000 载重吨的干散货船,订造合同价格为2,800万美元,2012年交付使用。 2、华金船务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注册资金为1,000万美元,大新控股出资550万美元持有55%股权,幸运控股出资450万美元持有45%股权;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出资;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包括董事长)由大新控股指定,2名(包括副董事长)由幸运控股指定;在韩通船舶重工建造一艘57,000 载重吨的干散货船,订造合同价格为2,800万美元,2012年交付使用。 大新控股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合资企业,负责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由合资企业支付大新控股管理费每月2,000美元。 在船舶建造开工时,由合资企业与大新控股签订船舶管理协议书,管理费为每年10万美元。 船舶交付营运后,如果船舶市场价格高出其帐面价格百分之十以上时,合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出售船舶,出售船舶收益按双方持股比例分配,而另一方可选择同意出售或以船舶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九十五收购该船舶。 3、华银船务投资协议主要内容: 注册资金为1,000万美元,大新控股出资550万美元持有55%股权,幸运控股出资450万美元持有45%股权;双方均以现金方式出资并于20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出资;董事会由4名董事组成,其中2名(包括董事长)由大新控股指定,2名(包括副董事长)由幸运控股指定;在韩通船舶重工建造一艘57,000 载重吨的干散货船,订造合同价格为2,800万美元,2012年交付使用。 大新控股指定人员代为管理合资企业,负责合资企业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由合资企业支付大新控股管理费每月2,000美元。 在船舶建造开工时,由合资企业与大新控股签订船舶管理协议书,管理费为每年10万美元。 船舶交付营运后,如果船舶市场价格高出其帐面价格百分之十以上时,合资双方中的任何一方均可提出出售船舶,出售船舶收益按双方持股比例分配,而另一方可选择同意出售或以船舶市场价格的百分之九十五收购该船舶。 五、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投资建造三艘57,000 吨级散货船,主要是为了在航运低潮期,抓住市场机遇,进一步扩大船队规模,提升船队运营能力,提高市场竞争能力,符合公司发展战略。由于国际航运市场受世界经济贸易的影响较大,新造船将在2012年才下水投入运营,到时国际航运业能否走出低迷态势,给新造船带来一定的市场风险;同时,由于新船在投入使用的1-2年内,要有一定的磨合期,各种配套设备要经受技术考验,会带来一定的技术风险和经营风险。 预计,新造船在营运期内可为公司创造良好的经济效益。 特此公告。 中国大连国际合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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