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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267 证券简称:陕天然气 公告编号:2011-015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更正公告 2011-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0日召开了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于2011年4月22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经公司认真审核确认,发现上述文档中由于工作人员在文字编辑过程中的疏忽,以下内容需更正,具体如下: 一、更正事项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内第六项: 六、会议以0票同意、0票弃权、12票反对的结果,否决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3,937,264.4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538,412.90元,公司2010年末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7,240,804.29元。 利润分配应结合股东需要和2011年投资需要综合考虑,建议公司2010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683,73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作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更正为 六、会议以12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上海东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03,937,264.42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0,538,412.90元,公司2010年末实现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67,240,804.29元。 利润分配应结合股东需要和2011年投资需要综合考虑,建议公司2010年度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共派发现金红利101,683,735.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暂不分配,用作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经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后实施。 二、更正原因 以上错误属于工作人员在文字编辑过程中的疏忽,对上述更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三、详细咨询及联系办法 1.地址: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A1区开元路2号 邮编:710018 2.部门: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咨询电话:029-86156198传真:029-86156196 特此公告。
陕西省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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