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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代雪、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李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财务报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 1. 应收票据余额为25.47万元,较年初的51.50万元减少50.54%,主要是报告期末未到期应收票据减少所致。 2. 预付账款余额为989.17万元,较年初的129.59万元增长663.31%,主要是报告期内预付原材料采购款增加所致。 3. 预收款项余额为25.68万元,较年初的61.61万元减少58.32%,主要是预收房租当期确认收入所致。 4. 应交税费余额为442.48万元,较年初的269.26万元增长64.33%,主要是报告期已计提但尚未支付的增值税及企业所得税较期初增长所致。 5. 其他应付款余额为308.14万元,较年初的119.44万元增长157.99%,主要是2011年1月新增政府补贴收入200万元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于2011-2012年分期确认营业外收入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 1.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为3,843.64万元,较上年同期6,205.25万元减少38.06%,主要是公司战略调整后药品经销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所致。本报告期公司核心业务药品生产业务收入为3,666.70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24.40%。 2. 本报告期营业成本为935.74万元,较上年同期3,844.95万元减少75.66%,主要是公司战略调整后随着药品经销业务的降低成本相应降低所致。营业成本的减少幅度高于营业收入,主要是由于药品经销业务成本率较高,其成本在营业成本中所占份额较大。 3. 本报告期营业税金及附加为50.89万元,较上年同期31.28增长62.69%,主要是公司报告期药品生产业务较上年同期增长,相应的营业税金及附加也较上年同期增长;而药品经销业务毛利率较低,其收入的降低并未对营业税金及附加产生较大的影响。 4. 本报告期销售费用为1,461.34万元,较上年同期796.33万元增长83.51%,主要是公司为了扩大产品市场份额,进一步建设和完善产品营销网络投入增加所致。 5. 本报告期资产减值损失为60.70万元,较上年同期107.74万元减少43.66%,主要是本报告期末应收账款余额较上年同期末减少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本报告期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为268.06万元,较上年同期97.58万元增长174.71%,主要是报告期收到200万元政府补助所致。 2. 本报告期支付给职工以为职工支付的现金为443.68万元,较上年同期280.52万元增长58.16%,主要是公司在职人数较上年同期增长所致。 3. 本报告期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为99.51万元,较上年同期4,230.18万元减少97.65%,主要是上年同期公司购置办公用房支出较大所致。 二、主要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1. 本报告基本每股收益为0.08元,上年同期每股收益在考虑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因素后可比列报重新计算为0.10元,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减少20%,主要是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降低所致。 2. 本报告期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82%,较上年同期2.28%下降0.46个百分点,主要是本报告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减少,且报告期末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加权平均净资产较上年同期末增长所致。 3. 本报告期综合毛利率为75.65%,较上年同期38.04%有大幅增长,主要是公司战略调整后,毛利率较低的药品经销业务收入占公司营业总收入比例减少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一、报告期内总体经营情况 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为3,843.64万元,比去年同期降低38.06%,主要是公司战略调整后药品经销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大幅降低所致。本报告期公司核心业务药品生产业务收入为3,666.70万元,较上年同期实际增长24.40%。 报告期销售费用为1,461.34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83.51%,费用增长主要用于引进高端人人才、扩张营销网络和增加营销人员。由于费用阶段性增长幅度高于收入增长幅度,从而导致公司报告期利润总额比上年同期降低15.02%。 二、后期工作安排 2011年公司仍然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技术创新为依托,实施规范运作,强化品牌优势,提升规模化能力。进一步做大做强对比剂诊疗市场,确保公司产品在医院主渠道的销售稳中有升;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新药产品的开发力度;围绕做大做强的战略部署,以新版GMP实施为契机,完成药厂新建注射剂车间的规划和前期基础建设;推进公司的国际化进程,开发海外市场。全面提升企业的品牌价值和核心竞争力。 为此,公司将着重从以下方面开展工作: 1.坚持科技创新,提升总体科研水平。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根据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立足影像诊断造影剂、精神神经、内分泌三大领域,加快仿制药的研发立项并适度开展创新药物的研发活动;确保目前在研项目的研究开发及注册申报工作如期按照进度完成;瑞格列奈和碘克沙醇项目在获得注册批件后,配合药厂尽快实施产业化。 注重引进和培养高端研发人才,加强专家队伍的建设;根据公司发展战略,组建一支专业性强、人员年龄结构合理、可持续发展的研发团队;力争在新产品研发、工艺改进、技术革新、专利申请等各方面都取得突破性进展。 2.加强市场推广,完善营销网络,提升品牌形象。公司将进一步加大市场营销工作力度,增加市场投入,整合销售网络,完善对比剂营销网络体系构建,加强内部控制,调整考核模式,保障主导产品对比剂的销售业绩有较大增长;重视海外市场销售拓展,加快出口产品的注册,做好对比剂产品出口;加强市场宣传与推广,积极探索新的营销模式,借助九味镇心颗粒被列入部分省市医保的契机,力争九味镇心颗粒产品在2011年的市场销售方面有所突破,扩大终端市场的影响力。 3.做好新建注射剂车间的规划和前期基础建设工作,完善立项审批、项目发包、施工监督、项目验收等一系列项目的程序化管理规范。把好施工、质量、安全、验收和结算关,确保高质量完成募投项目。同时积极推进其它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 4.完善管理体系,适应公司发展需要。随着公司业务扩展和经营产品的持续增加,对公司整体运营能力提出了新要求。公司将根据外部环境的变化和公司内部发展及管理的需要,进行管理体制和经营机制的调整,加强内部控制,规范管理,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 5.加强人力资源和团队建设 人力资源系统的建设是公司业务发展的基石与保障。为了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和经营目标,公司将坚持引进各层面的人才,不断完善用人制度,健全员工的选才、培训、用才、留才的体系,完善绩效考评体系和激励机制;建立公平、公正、透明的员工奖惩、任用机制,为优秀员工提供良好的发展空间,增强公司的整体凝聚力;为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提供有竞争力的薪酬,稳定公司核心团队;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逐步建立高管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业务骨干人员的股权激励机制。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避免同业竞争损害本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控股股东王代雪做出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信守承诺,没有发生与公司同业竞争的行为。 二、公司股票上市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自愿锁定股份的承诺。 1.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王代雪、作为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洪薇、段贤柱、武杰、刘宁、李弘等6名自然人股东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2.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王代雪、洪薇、段贤柱、武杰、刘宁、李弘等6名自然人股东承诺: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公司股东姚振萍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4.公司股东北京科技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在满足上述第(1)项承诺的前提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购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目前所持公司总股份数的50%。 5.公司股东重庆三峡、盈富泰克承诺:(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2)在满足上述第(1)项承诺的前提下,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或者由公司回购的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其目前所持公司总股份数的60%。 报告期内,该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三、控股股东与其他股东一致行动安排 2009年8月31日,控股股东王代雪与洪薇、段贤柱、武杰、刘宁、李弘签署了《一致行动人协议》,明确在行使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等事项的表决之前,一致行动人内部先对表决事项进行协调;出现意见不一致时,以一致行动人中所持股份最多的股东意见为准。 报告期内,该上述股东对股东大会或董事会表决事项,全部保持一致。 四、不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的承诺 公司股东北京科技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重庆三峡油漆股份有限公司、盈富泰克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承诺,其各自为独立的机构投资者,互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作为公司股东期间,不会签署任何一致行动协议或作出类似安排,也不会做出有损公司稳定经营和整体利益的行为。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北陆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代雪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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