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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朱保国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安宁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司燕霞女士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3.1.1 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 3.1.2 利润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 3.1.3 现金流量表项目大幅变动情况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于2010年7月30日召开2010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相关决议已于2010年7月31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公告(公告编号:2010-22)。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完成2011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2亿元人民币的发行,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1年3月7日全部到账。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承诺事项 1、2002年,本公司与韩国一洋药品株式会社签订专利许可协议,同意本公司独占、不可撤消PPI(质子泵抑制剂)化合物专利使用权以及在中国包括香港、澳门为了生产、加工、销售而独占使用一洋的专利。协议签订应支付250万美元入门费,截至2008年12月31日,已全部支付。本公司同意自产品开始销售起前三年,按产品销售额10%的比例给一洋提成,在这三年后的五年中,按销售额8%的比例提成,余下的时间至2014年7月22日(协议到期日)按销售额6%的比例提成。2009年起已开始销售并按协议规定支付销售提成。 2、2005年,本公司与韩国LG生命科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LG公司”)签订许可与供货协议,就受让与Gemifloxacin Mesylate知识产权相关的许可证,支付甲磺酸吉米沙星针剂、片剂许可费用各USD100万元(截止2006年12月31日均已全额支付)。协议规定: 协议生效日后的第一个五个营业年之内,本公司上述最终片剂产品的净销售额达到150万包(每包3片),LG公司应在本公司向其提交净销售额证书后两个月内一次性向本公司返还税后USD50万元。同时,在协议有效期内(截止2015年年底),本公司应于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净销售额的1.5%税后金额向LG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2008年起已开始销售并按协议规定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协议生效日后的第一个五个营业年之内,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上述最终针剂产品净销售额的10%税后金额向LG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在第六个营业年至协议期限届满可终止期间(截止2019年年底),本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30日内按针剂产品净销售额的6%税后金额向LG公司支付特许权使用费。 (二)持有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承诺事项 公司控股股东健康元在办理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时发表以下承诺:1、健康元转让所持丽珠集团解除限售流通股时,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2008]15号公告)相关规定。2、健康元计划未来通过交易所竞价交易系统出售所持丽珠集团解除限售流通股,并于第一笔减持起六个月内减持数量达到5%以上的,健康元将于第一次减持前两个交易日内通过丽珠集团对外披露出售提示性公告。 报告期内,健康元未有减持本公司股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上述证券投资均为H股市场投资,其金额已按报告期末的汇率折算成人民币。 3.5.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3.5.3 日常关联交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3.1 采购商品 单位:元 ■ 3.5.3.2 销售商品 单位:元 ■ 3.5.3.3 提供劳务 单位:元 ■ 3.5.3.4租赁收入 单位:元 ■ 3.5.4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朱保国 2011年4月23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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