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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1-07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于2011年4月19日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的通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11名,公司的5名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知悉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部分成员调整的议案; 同意推选王迅、赵斌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孙志远、蒋毅因工作变动,不再担任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职务。 王迅、赵斌任期与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董事候选人王迅、赵斌的任职资格合法,同意乐山电力第七届董事会部分成员调整,并对王迅、赵斌作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11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的议案。 根据总经理魏晓天提名,同意聘任杨景岗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职务、白瑰蓉担任公司总会计师职务。 因工作变动,孙志远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职务。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董事会聘任的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杨景岗、总会计师白瑰蓉的任职资格合法,同意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调整,并对董事会聘任杨景岗为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白瑰蓉为总会计师职务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孙志远在担任公司副总经理兼总会计师期间对公司的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王迅、赵斌、杨景岗、白瑰蓉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王迅、赵斌、杨景岗、白瑰蓉简历 1、王迅,男,汉族,1971年7月生,四川眉山人,1993年7月参加工作,华北电力大学工程硕士学位,中共党员,高级经济师、企业法律顾问,现任公司董事会秘书。 主要工作经历: 1993.07-1997.01 乐山电业局井研供电局工作 1997.01-2008.09 乐山电业局办公室工作,历任副主任、主任; 2008.09-2009.09 乐山电业局局长助理、办公室主任 2009.09-2010.03 乐山电业局局长助理、峨眉山供电局局长 2010.03至今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2、赵斌,女,汉族,1972年8月生,四川自贡人,籍贯重庆,中共党员,1994年参加工作。1994年西南财经大学金融系金融专业毕业,获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学位;2001年四川大学工商管理学院MBA专业毕业,获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经济师(金融类)。 主要工作经历: 1994年7月-11月,成都热电厂实习; 1994年11月-1996年4月,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部会计处工作; 1996年5月-2000年6月,四川省电力公司结算中心管理专责; 2000年7月至2001年6月,四川省电力公司国际合作部,国际经济综合管理专责; 2001年7月-2009年11月,四川省电力公司结算中心管理专责; 2009年12月至2010年6月,四川省电力公司财务部会计处资金及银行账户管理专责 2010年7月至今,四川省电力公司证券资产管理中心风险管理及上市公司监控专责。 3、杨景岗,男,汉族,1969年7月生,四川成都人,1991年7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工程师,1991年7月成都科技大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专业毕业,获工学学士学位。2005年7月西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专业毕业获研究生学历,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主要工作经历: 1991.07-1993.12攀枝花电业局变电检修工区继电保护工; 1994.01-1997.01攀枝花电业局变电检修工区技术专责; 1997.02-2003.08攀枝花电业局变电检修工区副主任; 2003.08-2008.06攀枝花电业局变电检修工区主任; 2008.06-2009.06攀枝花电业局通信自动化中心主任; 2009.06-2011.03攀枝花电业局副总工程师。 4、白瑰蓉,女,汉族,1963年4月生,四川遂宁人,1982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高级会计师,1982年8月成都水力发电学校水电站动力设备专业,西南财经大学会计专业研究生结业。 主要工作经历: 1982.08-1984.10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水机运行专责; 1984.10-1986.08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团委干事; 1986.08-1988.07成都电力职工大学财务与会计专业学习; 1988.07-1988.11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团委干事; 1988.11-1994.07 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子弟校会计; 1994.07-1996.07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财务部会计; 1996.07-2000.07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财务部副主任; 2000.07-2006.04映秀湾水力发电总厂财务部主任; 2006.04-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会计师。 证券代码:600644 股票简称:乐山电力 编号:临2011-08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公司二O一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6日 ●会议召开地点: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 ●会议方式:现场召开方式 ●是否提供网络投票:否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定于2011年5月13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会议地点为乐山市金海棠大酒店五号楼七楼会议室,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二、会议审议事项 ■ 其中:议案1-10经公司2011年2月25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11经公司2011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2011年3月1日、4月2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证券日报》上的临时公告。 同时,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通知,会议还将听取公司独立董事的述职报告。 三、会议出席对象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截止2011年5月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股东; 3、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四、参会方法 1、参会登记手续: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地点: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嘉定北路46号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办。 3、其他相关事宜按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办理。 4、参会登记时间:2011年5月11日-5月12日(上午9:00 - 12:00,下午2:00 - 6:00)。 5、上述参会登记手续不作为股东依法参加股东大会的必备条件。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费、交通费用自理。 2、联系方式: 联系人:谭俊 曾跃驰 电话:0833-2445800 0833-2445850 传真:0833-2445800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2、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及公告; 3、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通知。 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为出席乐山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代理人(签名):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股东账号: 持股数量: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有效期限: 委托人对审议事项的表决指示: (法人股股东单位名称及盖章) (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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