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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1-024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日以专人、邮件或传真等书面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10:00在公司三层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9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李卫国先生召集和主持。

  本次会议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朱冬青、黄庆林、梅夏英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上做述职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总经理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0年度财务数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京都天华审字(2011)第0829号审计报告。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981,660,167.96 元,同比增长13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840,020.63 元,同比增长41.89%。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审字(2011)第0829号审计报告,201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3,840,020.6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735,872.5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73,587.2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262,285.25元,以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150,728.28元,根据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23,742,000.00元,本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671,013.53元。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7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并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2,94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董事会同意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出具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925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秦洪波、陈华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926号《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审核评价意见》,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秦洪波、陈华出具了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报告出具了独立意见,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663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及保荐代表人秦洪波、陈华出具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节约财务费用,公司将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决定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事宜。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发行规模不超过4 亿元人民币短期融资券;

  (2)发行日期: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一次或分期择机发行。

  (3)发行目的: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包括偿还银行贷款、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4)发行期限: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的有效期(两年)内,择机分期发行,每期期限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5)发行方式:本次短期融资券由承销机构以余额包销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发行利率:本次短期融资券按面值发行,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状况,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7)发行对象:本次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8)主承销商:聘请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主承销商。

  同时,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办理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申报事宜;

  (3)签署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合同、协议和相关的法律文件;

  (4)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5)办理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6)本授权有效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925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司IPO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节余募集资金共计276.05万元,其中尚未使用募集资金为245.2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为30.82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相关规定:此次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300万元人民币,可豁免相关审批程序,公司根据实际需求将上述节余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在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共16人,共支付薪酬471.44万元。

  公司独立董事就上述薪酬发表独立意见,认为: 2010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披露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真实、准确。具体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十四、审议通过了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五、审议通过了制定《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六、审议通过了制定《规范与关联方资金往来的管理制度》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十七、审议通过了制定《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股票代码:002271 股票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1-025

  关于召开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时间: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10:00时

  ● 股东大会召开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

  ● 会议方式:现场会议方式

  一、 召开股东大会的基本情况

  兹通知:根据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做出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本公司董事会(召集人)提议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10时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小区4号楼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2010年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

  3、审议《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议案》;

  7、审议《关于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三、出席股东大会的对象

  (一)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截至2011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因故不能到会的,可委托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是公司股东;

  (三)北京市国枫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

  四、会议登记办法:

  (一)登记方式:异地股东可以通过传真方式登记(标准格式见附件1)。法人股东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现会议的,代理人应当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还应当出示代理人本人有效身份证、股东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

  (二)登记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未在上述时间内登记的公司股东,亦可参加公司股东大会。

  (三)登记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北路康家园4号楼公司证券部。

  (四)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人须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办理登记手续。

  (五)会议联系人: 杨 艳

  (六)联系电话:(010-85762629)

  联系传真:(010-85762629)

  五、其他事项:

  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1.异地股东发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标准格式(回执)

  2.授权委托书

  附件1:

  回 执

  截至2011年 月 日,本单位(本人)持有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股,拟参加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股东账户:

  股东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出席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2: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如果委托人未对以下议案做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按自己决定表决)。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名或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1-026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11日以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8:00在公司六层会议室召开。应到监事三人,实到监事三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表决所形成决议合法、有效。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监事会工作报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财务决算报告》;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10年度财务数据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并出具了京都天华审字(2011)第0829号审计报告。2010年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 1,981,660,167.96 元,同比增长138.9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03,840,020.63 元,同比增长41.89%。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利润分配预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根据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审字(2011)第0829号审计报告,2010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103,840,020.6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64,735,872.50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473,587.25元,当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8,262,285.25元,以前年度滚存的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12,150,728.28元,根据经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的200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现金股利23,742,000.00元,本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46,671,013.53元。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176万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股本10股,并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42,94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监事薪酬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监事共3人,共支付薪酬65万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和承诺投入项目基本一致;募集资金使用及有关的信息披露合乎规范,未发现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当前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需要,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得到了有效执行,在公司经营中各个流程、各个环节中起到了较好的控制和防范作用;《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现状。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明》;

  经表决,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京都天华专字(2011)第0663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的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零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271 证券简称:东方雨虹 公告编号:2011-027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1、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927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2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17.33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228,756,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4,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14,256,000.00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08年9月4日汇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建国支行开设的账号为01090329400120109073462的账户内。扣除审计费及验资费、律师费、股份登记费和信息披露及路演费等其他发行费用4,292,107.43元后,本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9,963,892.57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更名为“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下同)验证,并由其出具北京京都验字(2008)第081号《验资报告》。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816 号《关于核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3,48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35.00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471,800,000.0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16,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人民币455,800,000.00元,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12月29日汇入本公司在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滩支行开设的 01090325200120109070344 账户内。扣除环保核查费、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股份登记费、认购验资费和材料制作费等其它发行费用4,389,500.00元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451,410,500.00 元。

  上述募集资金业经京都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京都天华验字(2010)第242号《验资报告》。

  (二)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首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至2009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19,264.67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1,731.72万元。利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1,30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461.41万元(含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投项目-扩建企业技术中心先期投入可置换但尚未自募集资金专户转出的410.2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431.72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29.69万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10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以募集资金直接投入募投项目1,486.49万元。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直接投入募投项目20,751.16万元。

  综上,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0,751.16万元,尚未使用的金额为245.23万元。募集资金专户存储276.05万元(其中募集资金245.23万元,专户存储累计利息扣除手续费30.82万元)。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10年12月31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45,141.05万元尚未使用。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业经本公司2008年12月13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管理办法并结合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以保证专款专用。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均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具体存放情况(单位:人民币元)如下:

  ■

  上述存款余额中,已计入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31.61万元(其中2010年度利息收入1.23万元),已扣除手续费0.79万元(其中2010年度手续费0.10万元),尚未从募集资金专户置换的募投项目投入0万元。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经本公司2008 年9 月1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本公司因募集资金净额20,996.39万元比预计募集资金净额25,212.52万元少4,216.13万元,决定将年产500.00 万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及年产1 万吨防水涂料项目变更为募集资金投入2,566.84万元,其中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项目生产线因募集资金不足改由公司自筹资金择机投入。

  (2)经本公司2009年1月21日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将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项目实施方式变更为设立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岳阳公司),实施地点由北京市顺义区变更为岳阳市云溪工业园。岳阳公司成立后将承担北京生产项目中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项目,并拟将本公司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及年产1万吨防水涂料项目的募集资金2,566.84万元全部投入该项目。年产1万吨防水涂料项目所需全部资金,改由本公司自筹资金择机投入。该事项已经本公司2009年2月16日200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前本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已投入8,833.03万元(截至2008年10月20日),其中购买土地支出1,507.63万元,土建工程投入2,107.60万元,设备投入1,542.04万元,铺底流动资金3,178.12万元,其他投入497.64万元。上述事项业经北京京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验证,并由其出具北京京都专字〔2008〕第1226号《关于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经2008年10月20日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本公司自2008年10月31日起至2009年3月27日分批将上述资金中的8,833.03万元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转入公司其他银行账户。

  4、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如下:

  ■

  (二)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本公司本年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10年度,本公司已按《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

  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情况按上海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减去代关联方销售的净利润及非募集资金项目产生的净利润填列。

  [注2]:本年度实现的效益情况按岳阳东方雨虹防水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实现的净利润减去代关联方销售的净利润填列。该项目年产500万平方米高分子防水卷材项目因变更实施地点及实施方式变更,于2009年6月投入,2010年尚处于建设完成后的开工调试及试生产阶段,因此未产生盈利;年产1万吨防水涂料项目因募集金不足改由公司自筹资金择机投入。

  [注3]:该项目为公司研发投入,不直接产生经济效益。

  [注4]:该项目为补充流动资金,经济效益主要体现在提高项目承揽能力和履约能力上。

  [注5]:该项目处于建设期,尚未形成经济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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