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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0656 证券简称:ST方源 公告编号:临2011-13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由任昌建董事长提议并召集,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六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以电子邮件、传真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通知;会议共发出9张表决票,应收到有效表决票为9票。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会议通知约定的表决票反馈时间,截止到2011年4月22日(星期五),董事会秘书共收到任昌建先生、余蒂妮女士、王明华先生、白荣涛先生、车学东先生、蒋根福先生、万寿义先生、孙坚先生、李龙先生等9位董事的有效表决票。 会议以9票赞成,审议并通过《关于王明华履行股改业绩承诺及相关事项的议案》。 2011年3月22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履行事项的议案》,其中: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不同意在2011年4月30日前履行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义务,该义务由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代为履行,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ST方源10915341股限售流通股股份上市流通须事先取得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书面同意后本公司董事会方可受理其上市流通申请。 2011年3月28日,王明华经司法裁定获得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所持本公司109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并已完成股权过户手续。王明华承诺:在2011年4月30日前向本公司支付现金7569.97万元用于履行其所持股份对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业绩承诺义务,该承诺已由本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公开披露。 2011年4月20日,公司收到王明华《关于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及股份解禁流通事项的函》,要求在其按承诺履行义务后,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董事会应同意其所持本公司1090万股限售流通股股份于2011年6月27日解禁上市流通;2011年4月20日,公司收到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关于王明华履行股改业绩承诺及股份解禁流通事项的函》,在王明华于2011年4月30日前以现金7569.97万元履行应付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后,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同意王明华所持股份上市流通要求。 鉴于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同意王明华于2011年4月30日前以现金7569.97万元履行应付股改业绩承诺义务,并在公司全部股改业绩承诺义务遵照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在2011年4月30日前履行完毕后,王明华所持本公司限售流通股1090万股可于2011年6月27日上市流通。 本决议不影响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执行。 特此公告 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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