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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001896 股票简称:豫能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1-18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2011-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的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0日上午10点3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六)出席对象: 1. 截至2011年5月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和参加表决,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附后)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 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 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七)会议召开地点: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B座12层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议案名称 议案1. 关于调减董事会人数及修改公司章程第106条的议案(需要以特别决议通过) 议案2.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以下为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1 张文杰 2.2 郑晓彬 2.3 张泽华 2.4 胡长根 (以下为独立董事候选人,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2.5 董家臣 2.6 翟新生 2.7 董鹏 议案3. 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适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 3.1 王锐 3.2 马保群 3.3 崔凯 (二)披露情况:上述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详见2010年12月18日登于《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三)特别强调事项 1. 此次股东大会在对议案1《关于调减董事会人数及修改公司章程第106条的议案》进行表决时,应当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以特别决议通过。 2. 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议案3《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即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独立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分开使用,但不得超过其拥有董事(独立董事)或监事选票数相应的最高限额,否则该议案投票无效,视为弃权。 3.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4. 本次股东大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同时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分别进行。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赴登记地点登记,也可以通过电话或传真报名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1年5月9日。 (三)登记地点:本公司总经理工作部。 (四)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代理人凭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和身份证复印件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法人股东凭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及出席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四、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郑州市农业路41号投资大厦B座9层公司总经理工作部,邮政编码:450008。电话:0371-69515111,传真:0371-69515114,联系人:刘群。 (二)会议费用:会期预计半天,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二)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授权委托书 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三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身份证号码: )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河南豫能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照下列指示行使表决权。若委托人没有对表决权的行使方式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行使酌情裁量权,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投票赞成或反对某议案或弃权。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有公司股票数量: 代理人签名: 委托人签名(签章): 委托日期: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自委托人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备注: 1. 议案1请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明确授意代理人投票。议案2、议案3采用累积投票制度选举董事(独立董事)、监事,填写投票股数。 2. 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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