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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3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1-003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以邮件、传真、电话的方式于2011年4月18日向各监事发出。

2.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3人,实际出席3人(其中:委托出席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3人)。

4.本次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孙惠新先生主持。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3.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7,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1-002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以电话、传真、邮件的方式于2011年4月18日向各董事发出。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

3.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7人,实际出席7人(其中:委托出席的董事0人,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7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王丹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2.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会计师、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3.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意见,同意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17,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om)。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1-005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的自筹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募集资金投入和置换情况概述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3,350 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 670 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 2,68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95.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24.3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1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087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预先已投入资金的实际投资情况进行了审核,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074号《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根据该报告,截止 2011年3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已由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先行投入1,900.5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截止2011年3月31日自有资金已投入金额已置换金额/拟置换金额
年产4 万吨新型生态包装材料项目42,514.8542,514.851,900.520/1,900.52
研发中心项目5,162.115,162.11  
总计47,676.9647,676.961,900.520/1,900.52

二、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的实施

1.公司使用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公司本次募集资金转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行为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2.会计师、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2.1会计师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际自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鉴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074号《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鉴证报告》,鉴证结论为: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11年3月31日《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专项说明》已经按照中国证劵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劵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编制,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并与实际情况相符。

2.2独立董事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规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3公司监事会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认为:公司利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行为符合公司的发展需要,本次置换未违反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承诺,符合全体股东的根本利益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2.4保荐机构就上述募集资金置换事宜发表如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核查后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上海绿新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公司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安信证券同意上海绿新本次使用募集资金1900.5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同等金额的自筹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11)第12074号《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

5.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002565 证券简称:上海绿新 公告编号:2011-006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293号文核准,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350万股,其中,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670万股,网上申购定价发行2,6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1.2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4,52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4,695.64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9,824.36万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4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已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0875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已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管理。根据本次超额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公司欲利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永久性流动资金,具体执行方案如下:

一、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计划

由于公司银行贷款利率和超募资金存款利率之间存在显著的差异。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和使用收益,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公司拟用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具体见下表:

单位:万元

贷款银行借款金额借款日到期日贷款年利率备注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天目支行30002010-7-92011-7-9631%提前归还
广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10002010-9-12011-8-316.31%提前归还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桃浦支行20002010-9-82011-8-316.31%提前归还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桃浦支行20002010-9-132011-8-316.31%提前归还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桃浦支行30002010-11-222011-8-306.31%提前归还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桃浦支行20002010-11-252011-8-306.31%提前归还
合 计13000    

由于我公司的主营业务是真空镀铝纸,必须备足一定量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存货,随着公司业务持续增长,以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逐步实施到位,都将增加流动资金的需求量。为了满足正常生产经营的需求,同时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实现公司效益的最大化,公司计划使用17,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相关承诺内容

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归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对外披露。

三、相关审核及批准程序

1.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承诺在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用于归还银行贷款,1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3. 公司保荐人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认为:上海绿新本次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是可行和必要的,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节省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盈利水平。上述事项已经上海绿新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意见同意上述事项,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同时,上海绿新最近12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本次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12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上海绿新本次募集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也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上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等有关规定,本保荐机构同意上海绿新将超募资金中的13,000万元用于偿归还银行贷款,17,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4. 公司独立董事经过谨慎核查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行为,有利于降低财务费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符合维护公司发展利益的需要,符合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需要。超募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内容及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等相关法规。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并承诺在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部分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从事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同意公司将超募资金中13,000万元人民币用于偿还银行借款,将17,000万元人民币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3.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上海绿新包装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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