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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编号:临2011-010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全文见上海证券所网站(www.sse.com.cn)。 二、经表决,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乌苏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详情见《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425 证券简称:青松建化 公告编号:临2011-011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子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人名称: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 被担保人名称: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 本次提供担保金额:人民币3,000万元 累计为其担保数量:16,000万元 ● 本次担保无反担保 ● 上述担保有待银行审批,尚未签订担保合同,对应的借款合同和保证合同尚在办理中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人民币19,375万元 ● 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11年4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9人,9名董事一致通过了《关于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二、担保双方基本情况 1、担保方基本情况 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6年5月26日在乌鲁木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法定代表人:高华;住所:新疆乌鲁木齐市乌奇公路2号;注册资本:人民币26500万元;经营范围:水泥生产、销售及水泥产品的研制、开发。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3564.865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88.92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一师十三团出资1718.919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6.486%;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500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1.887%;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三师电力公司出资716.216万元,持有股权的比例为2.703%。 截止2011年3月31日,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总额103,272.09万元,负债总额61,316.53万元,净资产41,955.56万元,资产负债率59.37%(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是公司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9年12月4日在新疆乌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法定代表人:程志军,住所:乌苏市,注册资本:人民币14000万元,经营范围:水泥、熟料销售;水泥产品的研制和开发。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8400万元,持有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60%的股权,中电投新疆能源有限公司出资5600万元,持有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40%的股权。 截止2011年3月31日,乌苏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资产总额为35935.62万元,负债总额为22220.4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1.83%。项目尚处在建设期,未产生利润(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担保事由 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日产3000吨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建设投资概算约为44,340万元,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项目建设贷款30,000万元,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已为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16,000万元的银行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5年。为保证项目能早日顺利建成,本次担保金额为3000万元,担保期限为3年。 四、董事会意见 经记名投票表决,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通过了《关于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新疆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为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000万元贷款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为3年。 五、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三名独立董事认真审阅了有关议案后,认为该担保事项是建设项目所需,符合公司发展的要求,审议程序合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有利于项目的建设和子公司的发展,同意为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 六、累计对外担保的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375万元,占公司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1%,未超过2010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存在逾期担保。 如本次担保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22,375万元,占2010年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值的9.25%。 因乌苏市青松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上述贷款业务申请尚待银行审批,不能提供详细的贷款协议和担保协议的内容,故只能披露担保决议而未能披露担保的详细内容。 特此公告。 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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