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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关建华、总经理唐艳玲、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苏铭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1、报告期内,净利润24.77万元,同比减少55.44万元,减幅69.13%。 (1)销售收入同比增加8%,销售成本同比增加14.7%,毛利减少580万元,主要原因是原材料成本增加。 (2)财务费用比上年减少500万元,减幅122%,主要原因是受汇率变动影响,汇兑收益增加。 (3)营业外收入增加21万元,增幅124%,主要原因是政府补助资金增加。 (4)营业外支出减少0.15万元,减幅80%,主要原因是非经常性损失减少。 (5)所得税减少7.6万元,减幅54%,主要原因是利润总额减少。 2、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净流量1492万元,同期增加979万元,增幅191.11%。主要是收到货款和税收返还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事项; 2、报告期内,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提出股份增持计划; 3、报告期内,公司各项经营合同履行情况正常,也未有以前期间发生的延续至本报告期的重大托管、承包、租赁其他资产或其他公司托管、租赁、承包公司资产的情况。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天津普林电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 关建华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二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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