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晓毅、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郑培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徐鸿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总资产(元) | 3,156,546,206.46 | 3,118,976,996.22 | 1.2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987,646,417.72 | 956,403,869.89 | 3.27% |
股本(股) | 320,100,000.00 | 320,100,0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3.09 | 2.99 | 3.34%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元) | 212,363,896.60 | 281,115,380.00 | -24.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31,242,547.83 | 59,070,713.23 | -47.1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6,185,718.03 | -188,183,467.97 | -129.86%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8 | -1.18 | -115.25%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8 | -44.4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0 | 0.18 | -44.44%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1% | 6.86% | -3.65%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21% | 6.86% | -3.65%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8,000.00 | |
所得税影响额 | 7,000.00 | |
合计 | -21,000.00 | -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29,641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 192,6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广发小盘成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9,505,92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农业银行-银华内需精选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3,353,721 | 人民币普通股 |
合肥城改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1,4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招商银行-中邮核心主题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399,908 | 人民币普通股 |
王金利 | 1,194,861 | 人民币普通股 |
罗柳江 | 1,009,129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锋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华安基金公司-工行-华安结构配置1号资产管理计划 | 1,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李淑华 | 951,502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9、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入较上年同期上年下降88%,主要系报告期较上年同期新增银行贷款大量减少所致。
10、报告期内筹资活动现金流出较上年同期增加622.74%,主要系报告期归还到期银行贷款和支付贷款利息较上年同期大量增加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无 | 无 | 无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无 | 无 | 无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任后六个月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离任六个月后的十二个月内,可以出售其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50%。 | 继续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合肥市国有资产控股有限公司 | 避免同业竞争。 | 继续履行。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预计的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小于50% |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幅度为: | 30.00% | ~~ | 50.00% |
经初步测算,公司预计2011年1-6月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下降30%-50%。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00,591,921.50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与上年同期相比,本期竣工交付和结转收入的面积有一定幅度减少、项目毛利率有所下降。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