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臧卫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梁新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延昕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期末 | 增减变动(%) |
总资产(元) | 2,492,081,689.00 | 2,542,542,565.72 | -1.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元) | 2,190,895,543.74 | 2,077,106,436.47 | 5.48 |
股本(股) | 428,854,400.00 | 428,854,400.00 | 0.0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股) | 5.11 | 4.84 | 5.58 |
|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增减变动(%) |
营业总收入(元) | 294,247,646.82 | 225,373,321.73 | 30.5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26,013,335.40 | 61,963,488.98 | 103.3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72,638,464.70 | 116,922,263.63 | -37.87 |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股) | 0.1694 | 0.3544 | -52.2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38 | 0.1445 | 103.3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938 | 0.1445 | 103.32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91 | 3.60 | 增加2.31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5.85 | 3.60 | 增加2.25个百分点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602,389.04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00,056.08 |
所得税影响额 | -528,615.35 |
合计 | 1,273,829.77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 | 43,095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 |
股东名称(全称) | 期末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种类 |
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 102,819,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深圳市市政工程总公司 | 54,262,291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夏优势增长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19,745,517 | 人民币普通股 |
山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10,459,02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大成蓝筹稳健证券投资基金 | 6,306,363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工商银行-汇添富成长焦点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 5,272,309 | 人民币普通股 |
银丰证券投资基金 | 5,121,836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银行-易方达积极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4,00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交通银行-中海优质成长证券投资基金 | 3,939,934 | 人民币普通股 |
中国建设银行-华宝兴业多策略增长证券投资基金 | 3,812,285 | 人民币普通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不适用
10、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4,109.9万元,减少92.57%,主要系本期购建固定资产所支付的现金支出增加所致;
11、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减少14,681.58万元,减少3,750.39%,主要系本期归还18.61亿日元银行借款所致。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不适用
2、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没有提出或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的情况;
3、报告期内,中大尺寸电容式触摸屏项目的主要设备完成安装调试,正在进行试生产,进展情况良好;其产能扩充项目的部分设备已到厂,正在安装调试。 |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不适用
承诺事项 | 承诺人 | 承诺内容 | 履行情况 |
股改承诺 | - | - |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 - | - |
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承诺 | - | - | - |
发行时所作承诺 | (1)中国机电出口产品投资有限公司
(2)公司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重要管理人员 | (2)公司持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与重要管理人员分别承诺:其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吉清、梁正和李国祥特别承诺,对于其各自因受让金建中信托受益权而取得的公司股份(包括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送红股等原因而增加的股份),在金建中对其受让信托受益权事宜作出书面确认之前,不会转让该部分股份。 | 严格履行 |
其他承诺(含追加承诺) | - | - | - |
3.4 对2011年1-6月经营业绩的预计
2011年1-6月净利润同比变动幅度的预计范围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上年同期增长50%~80% |
2010年1-6月经营业绩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56,045,378.89 |
业绩变动的原因说明 | 消费类电子产品的需求良好,公司产品需求良好,但同时面临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莱宝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臧卫东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