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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桥B股 编号:临2011-07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二、审议通过《关于外联发向联桥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的议案》 在上海高凌投资管理中心将持有的上海新高桥开发有限公司23.04%股权依法质押给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保税区联合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联发公司"),为本次委托贷款48%部分提供担保的前提下,同意外联发公司在2011年度内向其持股52%的控股子公司上海外联发高桥物流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联桥公司")发放17,480万元委托贷款,贷款期限为一年。外联发公司可根据联桥公司实际资金需求,安排贷款发放批次与时间。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具体内容,参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600648,900912 证券简称:外高桥、外高桥B股 编号:临2011-08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监事孙德友先生委托监事芮晓玲女士出席并表决。会议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监事会认为,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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