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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号:002096 股票简称:南岭民爆 公告编号:2011-011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2日上午9: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市普瑞温泉酒店 3、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陈光正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本次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8名,代表有表决权 股数9205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本总数的69.63%。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部分高管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055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二)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055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三)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055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四) 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方案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055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055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决定以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2,200,1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0元(含税),共派发股利金额为19,830,015.00元。剩余利润暂不分配。 (六) 审议通过《董事会关于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055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七)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年报摘要》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055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年报全文见指定信息披露网http://www.cninfo.com.cn, 年报摘要刊登在2011年3月31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上。 (八) 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考核结算情况的议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055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九) 审议通过《201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试行办法》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055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十) 审议通过《关于聘任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同意9205540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 反对0股 ,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 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同意公司续聘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四、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独立董事张克东先生、鲍卉芳女士和刘宛晨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林莎律师到会见证本次股东大会, 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湖南启元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湖南南岭民用爆破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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