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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宋广菊、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铭新及会计机构负责人张曦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报告期末“08保利债”债券持有人情况表 ■ 2.4 公司第一季度简要经营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在建拟建项目139个,总占地面积3103.40万平方米,规划容积率面积5573.63万平方米。报告期内,公司新拓展项目7个,新增规划容积率面积286.24万平方米。 报告期内,公司新开工面积320.31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54.66%,竣工面积31.80万平方米,比去年同期增长109.39%。报告期内,公司实现房地产销售签约面积132.03万平方米,销售签约金额140.15亿元,比去年同期分别增长30.00%和72.39%。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建面积1702.59万平方米,比上年同期增长74.82%。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11年3月22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选举朱铭新先生为公司董事,同意选举张礼卿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任期均为自2011年3月22日至2012年3月9日,内容详见2011年3月23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1-010号)。 2、关于延长公司201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决议有效期并调整发行底价等相关事项已于2011年3月23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2011年4月19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各项工作在正常推进中。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3年5月,中国保利集团公司、保利南方集团有限公司、上海三利实业有限公司分别与本公司签署了《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协议》,承诺避免与本公司发生同业竞争。该承诺在报告期内得到了有效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3月22日,经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同意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4,575,637,43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3股并派发现金红利2.13元(含税)。截至本报告期末,该利润分配方案尚未实施。 保利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广菊 2011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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