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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宋向阳、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姜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谭茂竹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应收票据比期初增长了354.38%,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公司收到部分银行承兑汇票所致; 2、应付账款比期初下降了49.54%,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房地产公司支付部分工程款所致; 3、应交税费比期初下降了332.88%,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房地产公司预缴部分营业税和土地增值税所致; 4、营业税金及附加比去年同期增长了94.31%,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建筑业收入增加导致营业税金及附加同比增加所致; 5、销售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了53.64%,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公司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导致销售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6、财务费用比去年同期增长了46.87%,主要是报告期内票据贴现及贷款利率上浮导致财务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7、资产减值损失比去年同期减少49.85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公司收回部分前期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款项所致; 8、营业外收入比去年同期下降了50.78%,主要是报告期内收到的政府补助同比减少所致; 9、营业外支出比去年同期增加53.18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公司发生部分非经营性损失所致; 10、所得税费用比去年同期增加36.41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下属子公司利润增加导致所得税费用同比增加所致; 11、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409.72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支付的现金同比减少所致; 12、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14,506.62万元,主要是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收到的现金净额同比增加所致。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常宗琳先生原持有公司第一大股东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润投资”)51%的股权,常宗琳先生逝世后的遗产继承已于2011年3月16日办理完毕,其持有的东润投资51%的股份全部作为遗产由其三位子女继承,即:DE CHANG 先生继承31%、常环德女士继承10%、常晓女士继承10%;其夫人姜宗美女士自愿放弃继承上述股份。继承后,DE CHANG先生、常环德女士、常晓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姜宗美女士、宋向阳先生、李亚清先生等六人合计持有东润投资58.76%的股份,成为东润投资的共同控制人,并通过东润投资持有公司20.90%的股份,成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具体详见2011年3月18日公司刊登的《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和《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烟台东润投资发展有限公司2008年4月在受让新牟国际集团公司股权完成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减少持有的新潮实业股份,三十六个月内若减持新潮实业股份时,减持后不影响其在新潮实业的控股股东地位。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现金分红。 烟台新潮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宋向阳 2011年4月22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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