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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5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10时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建达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刊登在2011年4月23日的《证券时报》,《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的预案; 按照《公司法》规定,进行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为主体,公司2010年利润分配依据母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2010年度公司之合并及母公司可分配利润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考虑到股东利益及公司长远发展需求,董事会向股东大会提交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公积金; 2、按照母公司净利润的40%计提任意公积金; 3、剩余未分配利润留存下一年。 2010年度公司可分配利润分配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分红派息预案:以2010年度末总股本201,705,18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35元(含税),派发给股东的现金为7,059,681.55元。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聘请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同意聘请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报酬为人民币42万元。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的议案; 公司《内控规范实施工作方案》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六、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第一季度季报》的议案; 公司《2011年度第一季度季报全文》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七、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以前会计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精神,就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出具了《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深鹏所专审字[2011]0333号)。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做出的财务信息更正,是对公司实际经营状况的客观反映,公司的会计核算更为真实和客观,有利于提高公司的会计信息质量,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出具的《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请登陆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阅。 八、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九、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独立董事津贴为每年人民币十万元(税前),董事及董事会秘书津贴为每年人民币五万元(税前)。 十、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董事长杨建达先生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1.8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公司董事会依法选举董事长或总经理担任”,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公司总经理陈勇先生,根据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公司董事长杨建达先生担任并履行相关职责。 十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3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11时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名,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汪运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三、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对公司以前会计年度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的议案; 深圳市鹏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精神,就公司2010年财务报告披露的会计差错进行了更正,并出具了《关于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会计报表差错更正事项的说明》(深鹏所专审字[2011]0333号)。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对相关事项进行的会计差错更正,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财务会计制度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董事会就相关事项做出的会计差错更正的意见,以及就其原因和影响进行的说明、分析。监事会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地对公司生产经营中的重大事项予以密切关注,维护股东的利益。 四、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监事津贴的议案; 经公司监事会研究决定:监事津贴为每人每年人民币五万元(税前)。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第一季度季报》的议案。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4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5月20日(周五)上午10时 2、会议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本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5、出席对象:2011年5月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因故不能出席的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本公司董事、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董事会特别邀请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的议案; 2、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分红派息预案; 3、审议聘请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4、听取公司《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津贴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细内容刊登在2011年4月25日的《证券时报》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 三、会议登记办法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受委托出席的股东代理人还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 3、登记时间:2011年5月20日上午9:00-9:30; 4、登记地点: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注意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外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应在出席会议时提交上述证明资料原件)。 四、股东大会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凡 李锐 联系电话:0755-86091298 86090259 联系传真:0755-86090688(传真请注明:转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商城七楼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518053 五、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时间半天,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股票账号: 持股数: 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对下述议案表决如下(请在相应的表决意见项下划“(”):
如果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作出具体表决指示,被委托人可否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 ( 不可以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0014 证券简称:沙河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5 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前 年度会计报表差错更正事项说明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规定精神,现就沙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沙河股份”)会计报表有关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说明如下: 一、会计差错原因及会计处理 1、根据深地税南土清通[2010]02A003号、深地税南土清通[2010]02A004号、深地税南土清通[2010]02A005号、深地税南土清通[2010]02A006号深圳市地方税务局税务事项通知书的要求,公司对世纪村一期项目、世纪村二期(1)项目、世纪村二期(2)项目、世纪村三期项目尾盘销售的土地增值税进行清算,经计算公司应计提17,076,852.29元土地增值税,公司以前年度已预提1,286,074.70元,差额15,790,777.59元按前期差错对2009年度比较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增应交税费15,790,777.59元,调增递延所得税资产3,473,971.07元,,调减年初未分配利润6,158,403.26元,调减法定盈余公积1,231,680.65元,调减任意盈余公积4,926,722.61元。 2、根据深国资局〔2010〕274号文的要求,公司按《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暂行办法》和《关于市属国有企业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的精神,补计2009年度住房公积金1,300,000.00元,按前期差错对2009年度比较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增管理费用1,300,000.00元,调增应付职工薪酬1,300,000.00元,并相应调减法定盈余公积130,000.00元,调减利润分配提取盈余公积130,000.00元。 3、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2009年度存在跨期的广告费等2,466,548.00元,长沙深业置业有限公司按前期差错对2009年度比较会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调增营业费用2,466,548.00元,调增其他流动负债2,466,548.00元。 二、对2009年度会计报表及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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