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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陈小津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沈樑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朔帆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关于公司拟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的说明 2011年3 月3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发行方案的预案》等议(预)案,公司拟非公开发行6,000万股(含)A股股票,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即不低于66.33元/股,募集资金不超过40亿元,用于收购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股权、投资海上风力发电塔、船用低速柴油机和修船等业务,以及补充广州中船龙穴造船有限公司流动资金等。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还需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1年3月4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1-03)、《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11 年度非公开发行A 股股票预案》(临2011-04)等公告。 201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方案(修订稿)的预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修订稿)的预案》、《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预案》等预案,上述预案还需报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1-07)。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已完成股权分置改革,股权分置改革过程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已履行完毕。公司于2007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时,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及持股5%以上的股东中国中信集团公司、宝钢集团有限公司所作的其所认购的相关股份自非公开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的承诺于2010年9月26日已履行完毕。 1、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2008 年8 月7 日,公司控股股东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就其持有的通过股权分置改革已经及即将获得流通权的中国船舶股份追加股份限售事宜承诺如下: (1)对股权分置改革后已解禁获流通权的24,149,312 股中国船舶股份,自公告日起两年内,如二级市场价格在120 元以下(如中国船舶在此期间实施分红、配股、转增等将进行除权除息处理)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股份,承诺期内均严格履行了以上承诺。截至2010年8月7日,该两年的承诺期限已届满。 (2)对根据股权分置改革约定,于2009 年5 月30 日解禁获流通权的115,703,808股中国船舶股份,自解禁日起自愿承诺延长锁定期两年,即2011 年5 月30 日前不通过二级市场减持上述股份。报告期内,严格按承诺履行。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董事会四届二十三次会议已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董事会决定拟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6元(含税),拟用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股本6股,待报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上述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及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小津 2011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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