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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050 证券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1-019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下午2:00点;网络投票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0年4月25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2日下午3:00—4月25日下午3:00。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为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金业城64栋东7楼2号会议室。 1、参加现场投票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4名,代表公司股份312,750,7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4.46%。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105名,代表公司股份4,707,40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8198%。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蔡展生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会议召开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与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决议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关联股东1名,代表股份261,976,786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非关联股东108人,代表股份55,481,367股,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5,212,067股;弃权:0股;反对:269,3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赞成:4,438,103股;弃权:0股;反对:269,3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8%。 (二)审议通过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的《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对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有关事宜的授权有效期延长一年的议案》; 该议案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制度》的规定,关联股东1名,代表股份261,976,786股,回避了此议案的表决,其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不计入有效表决权总数。非关联股东108人,代表股份55,481,367股,参与表决。 表决结果:赞成:55,179,767股;弃权:39,600股;反对:262,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会议非关联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6%。 其中网络投票表决结果为:赞成:4,405,803股;弃权:39,600股;反对:262,000股。赞成股数占出席网络投票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60%。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张继军律师和年夫兵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法律意见书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具备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资格;出席及列席会议的人员均具备合法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 000050 股票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1-016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在深圳市航都大厦3楼中航经理学院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7 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董事7 人,分别为:吴光权先生、蔡展生先生、由镭先生、汪名川先生、邹雪城先生、陈少华先生、章成先生。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超额业绩激励计划”2010年度参与人员和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0年度公司高管薪酬预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十二五”规划》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公司战略规划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2011年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及审核报告》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2011年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及审核报告》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子公司欧洲天马追加资本金投入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同意向子公司欧洲天马追加100万美元的资本金投入,以保证其业务的拓展。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董事会接受刘瑞林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董事、总经理职务的请求,刘瑞林先生不再在本公司担任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其任职期间为公司的经营和发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为: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同意聘任邓柏松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各位独立董事对公司总经理的聘任均已发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附件:邓柏松简历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附件: 邓柏松简历 邓柏松,男,53岁,高级经济师,江西财经大学毕业,现任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董事。曾任深圳凯狮实业有限公司副总经理;1996年6月加入公司,历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公司董事会秘书兼经理部经理;2000年3月任中国航空技术深圳有限公司行政管理部经理、本公司董事;2003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 邓柏松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关联关系,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 000050 股票简称:深天马A 公告编号:2011-018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2日(星期二)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4日(星期日)在深圳市航都大厦3楼中航经理学院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监事5 人,分别为:陈宏良先生、盛帆先生、李刚先生、罗祥典先生、赵军先生。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经营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财务分析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2011年上海天马微电子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及审核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2011年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及审核报告》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的工作方案》 表决情况为: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2011年一季度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天马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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