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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硅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王跃林、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曹振海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王敏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1、应收票据较期初余额下降62.74%,主要系本部采购原材料通过背书转让支付货款; 2、应收账款较期初余额增长30.27%,主要系本部销售收入增长和本期合并子公司共同所致; 3、预付账款较期初增长39.25%,主要系本期合并子公司所致。_ 4、其他应收款较期初余额增长363.30%,主要系本期合并子公司所致。 5、存货较期初期初余额增长88.13%,主要系本部原材料备货增加和本期合并子公司共同所致。 6、在建工程较期初余额增长32.45%,主要系本部加快募投项目的建设。 7、短期借款较期初余额增加834.91万元,主要系本期合并子公司所致。 8、应付票据较期初余额下降51%,主要系本部支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 9、应付职工薪酬较期初余额下降81%,主要系本部支付了2010年终奖所致。 10、应缴税费较期初余额下降190%,主要系本部本期原材料大量采购和进口设备导致未抵扣的增值税进项税增加所致。 11、营业收入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80.21%,主要系本部收入增长和本期合并子公司共同所致。 12、营业成本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116.16%,主要系本部收入增长和本期合并子公司共同所致。 13、管理费用本期较上年同期增长30.34%,主要系本部员工薪酬增加和本期合并子公司所致。 14、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228.34%,主要系本部支付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和本期合并子公司所致。 15、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本期较上年同期下降1156.82%,,主要系本期子公司偿还借款。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1、业绩回顾 2011年公司一季度有机硅室温胶各个行业销量实现了快速增长,特别是公司建筑领域扩张较快,同时增资了安徽硅宝翔飞,综合作用下公司销售收入增长了80.21%,但由于公司在建筑胶销售比重的扩大,原材料价格上涨和子公司安徽硅宝翔飞的毛利率比母公司低,公司的毛利率较上期有所下降。一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451.01万元,同比增长80.21%,营业利润650.89万元,同比增长19.21%,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548.16万元,同比增长17.65%。 2、业绩展望 随着募投项目的逐步达产和收购的子公司后规模扩大,2011年公司预计销售收入能达到3.5亿以上,公司将进一步增加产量,完善销售渠道建设,加大对技术研发的投入,强化人力资源和团队建设,加强公司的品牌建设和宣传,做好费用控制作为公司目标。一季度通常是公司的传统淡季,本季度公司实现了市场份额的快速扩张,公司将以此为起点,完成以下几方面工作: (1)按行业划分销售部门:公司在第一季度完成了分行业配置销售人员,布置销售任务,进行考核的销售组织改革。第一季度,公司各个细分领域均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增长。 (2)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和人才引进:随着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急需引进优秀的研发人才、工艺管理人才、技术服务型人才为公司快速扩张的市场服务,公司本年已制定了高端人才引进管理办法,将充分利用上市公司的平台吸引和留住人才。 (3)加强品牌建设:公司本年将与直接用户的点对点的技术交流、产品专业方面的宣传,积极参加各种相关行业的专业会议,更多参加行业内的各种会议、国家行业标准的制定等。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公司董事长王跃林、董事兼总经理王有治、董事郭弟民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承诺期届满后,如本人仍担任公司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本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关于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转让所持公司股份的限制性规定,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二)董事兼副总经理曾永红、副总经理李步春、副总经理陈艳汶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上述期限届满后,在本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三)自然人股东王有华、蔡显中承诺:自公司股票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亦不以任何理由要求公司回购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 (四)公司董事长王跃林、董事兼总经理王有治、董事郭弟民为公司前三大股东,上市前作出了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以上承诺,本报告期内均严格遵守。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万元 ■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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