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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规定,将本公司 2010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573号文核准,本公司于2008 年5月13日由主承销商(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询价配售与网上资金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1,680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24.24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0,723.20万元,扣除尚未支付的主承销商承销佣金及保荐费1,226.00万元后,于2008 年5月13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39,497.20万元;另扣减其余发行费用541.9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38,955.30万元。

  以上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08年5月13日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08)第11656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 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201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募集资金专户支出14,871.14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2,509.95万元,支付公司以前年度用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的资金为2,361.19万元。募集资金项目本年投入12,551.22万元,其中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12,509.95万元,以自筹资金垫付募集资金项目支出41.27万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为:超过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29,100.00万元的部分9,855.30万元直接补充流动资金;置换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利用自筹资金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已投入的4,976.30万元;直接投入承诺投资项目23,663.59万元,以自筹资金垫付募集资金项目支出41.27万元。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1,561.69万元,募集资金余额应为460.11万元,差异1,101.58万元,主要系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修订)》,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四个专项账户, 其中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33001616735053013482;公司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75208100142436;公司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11007561122702;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800130788808094001。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官巷口支行、深圳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

  本公司为便于对闲置募集资金的理财,将活期专户中的闲置募集资金存入公司在专户开立银行的定期户或通知存款户,该定期户或通知存款户所存闲置募集资金只能先划入活期专户后才能用于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

  由于公司募集资金项目的部分支出在使用过程中的金额较为零星、分散,故这部分募集资金公司在使用过程中,采取了先用自有资金支付再由募集资金账户集中划转的方式,从募集资金到位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用自有资金支付尚未从募集资金账户划转的资金为41.27万元。

  根据本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或本公司预算范围内,由项目负责人根据实际实施使用的情况提出申请,财务部门核实、财务总监审核、董事长签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由本公司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财务部门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监事会。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视频智能化处理平台开发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系该项目为技术研究开发项目,不涉及具体产品的开发。该项目开发的智能视频处理平台和集成研发平台将作为公司所有安防音视频监控产品软件研究开发的技术平台和管理平台,为公司产品提供相关产品开发的技术基础和管理工具。可有效加快公司新产品的开发速度、提高公司研发效率、保持不断创新的优势,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营销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系该项目不涉及具体产品的开发。该项目建成后,可显著加强公司销售能力、提升公司市场知名度、加快公司的市场响应速度和提高公司的售后服务能力, 从而间接提高公司效益。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1、2010年4月22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延长部分募投项目建设期的议案》,对“营销与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周期进行调整,将项目完成时间由2009 年5月调整至2011 年5 月。

  2、2010年9月7日,公司201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资金投入计划的议案》,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00套智能交通取证与管理系统项目”资金投入计划进行调整,项目建设资金由4,200 万元调整为1,909.36 万元,配套流动资金由1,500 万元调整至3,790.64万元,项目投资总额5,700 万元不变,项目完成时间由2012年5月调整为2011年5月。

  (四)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五)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七)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的其他使用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1年4 月24日批准报出。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4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1-009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4日发出,于2011年4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宋卯元女士主持,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第九节。

  3、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该关联交易为公司的正常交易行为,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非关联方股东利益的情形。

  6、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2010年度存放和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7、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较为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得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规范运作。公司出具的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8、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此公告。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4日

  证券代码:002236 证券简称:大华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0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10:00。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本公司四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0日。

  6、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1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见附件),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邀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会上作述职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6、审议《关于续聘2011年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关于确认公司2010年度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审议《关于向银行申请信贷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详见公司刊登在4月26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08号公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2011-009号公告)、《2010年年度报告摘要》(2011-011号公告),以及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传真或信函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1年5月12日、13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5:00。

  5、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1187号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310053

  电话:0571-28939522

  传真:0571-28933211

  联系人:吴坚、李晓明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和交通费用自理。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4日

  附件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委托人出席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股东大会审议的事项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

  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

  特别说明事项:

  1、委托人对受托人的指示,以在“同意”、“反对”、“弃权”下面的方框中打“√”为准,每项均为单选,多选无效。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的必须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下转D3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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