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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 超额部分追认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 预计的议案 一、关于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超额部分的追认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0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10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各项商品销售和采购的关联交易总额为145,925万元,2010年度实际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153,462万元,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额部分为7,537万元,主要原因为:1、球面调心滚子轴承市场开发和销售增加较快,导致公司与关联方斯凯孚瓦轴公司业务量增加;2、由于公司市场开发力度加大,销售业务增加,导致公司与精密锻压公司业务量增加。 二、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单位:万元 ■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关联方介绍 ■ (二)关联关系 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的母公司,持有本公司60.6%的股份,该公司董事长王路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瓦轴集团转盘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瓦轴集团精密传动轴承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瓦房店轴承精密锻压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90%的股份。 瓦房店轴承精密钢球制造有限责任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参股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有该公司48.9%的股份。 大连瓦轴集团轴承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大连斯凯孚瓦轴轴承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该公司49%的股份,该公司董事长王路顺先生为本公司董事长。 瓦房店轴承集团精密特种轴承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母公司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三)履约能力分析 本公司的关联方瓦轴集团等单位经营状况良好,具有相应的支付能力,生产经营正常,能够履行与公司达成的各项协议,应向公司支付的日常关联交易形成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公司存在的履约风险比较小。关联方2010年度财务状况见下表: 2010年度各关联方财务状况表 单位:人民币元 ■ (四)2011年与各关联方进行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额预计 单位:万元 ■ 四、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关联方根据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公平公允的原则达成交易协议,关联交易的定价,除依据政府定价、协议定价外,均按照市场价格定价。公司与上述关联方进行的交易均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五、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承租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土地、房屋、工厂厂房,有偿使用其“ZWZ”商标,接受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保安、消防、宣传、技术开发等服务,这些是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需的,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有利的保障。 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零配件、轴承产品、产品、钢材以及销售物资、零配件、出租房屋等物品,这些交易都是公司发展所必须的,是为了保证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本公司购买本公司联营公司斯凯孚瓦轴的产品进行销售和向其销售轴承零配件产品,是两个公司之间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会对上市公司造成影响。 以上关联交易均为日常进行的经营性业务往来,是在公平、互利基础上进行的,交易各方严格按照相关协议执行,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大的影响,也不会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1-05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将于2011年6月17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公司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3、召开时间:2011年6月17日上午9:30 4、召开地点:瓦轴集团309会议室 5、召开方式:现场投票 6、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公司国有法人股股东; (3)以及截止2011年6月13日下午3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B股股东。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 (4)公司聘请的律师; (5)其他相关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⑴审议《2010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⑵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⑶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⑷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⑸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⑹审议公司2011年生产经营计划(包括2011年财务预算);⑺审议聘请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⑻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9)审议关于苏绍礼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10)审议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11)审议关于选举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此次股东大会做述职报告. 2、披露情况:其中⑴、⑵、⑶、⑷、⑸、⑺、⑻、(9)、(10)、(11)项议案详见2011年4月26日《证券时报》、《香港商报》及巨潮网站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原件、股东帐户卡;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17日上午9:30结束。 3、登记地点:瓦轴集团公司办公楼309会议室。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帐户卡;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辽宁省瓦房店市北共济街一段1号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证券部 邮政编码:116300 联系电话:0411-85509888-3373 传 真:0411-85500794 联 系 人:柯馨女士 王珊女士 2、会议费用: 参会股东会费自理。 五、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1-04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下午3时,在瓦轴集团公司309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7日以书面方式发出。应到会监事5人,实到5人,公司总经理、总会计师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经审计);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利润分配预案;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2011年第一季度经营工作报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聘请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制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管理的实际情况,希望今后要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为公司长期、稳定、规范、健康地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同意关于实施内部控制规范试点工作的议案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陈家军先生辞去公司监事的议案。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关于选举孟伟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孟伟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任职资格。 孟伟先生简历 孟伟先生,男,1968年4月出生,1990年7月毕业于辽宁工业大学机械设计专业,大学本科文化程度,1990年8月参加工作,工程师,中共党员,现任瓦房店轴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主要学习和工作简历: 1986.09—1990.07 辽宁工业大学 学生 1990.08—1993.07 原瓦房店轴承厂动力处 技术员 1993.07—1995.10 原瓦房店轴承厂办公室 秘书 1995.10—1996.01 原瓦轴股份公司一成品分厂 科长 1996.01—2001.04 原瓦轴集团模具公司 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 2001.04—2001.08 瓦轴集团轴承装备公司 总经理 2001.08—2009.07 瓦轴股份公司 副总经理 2009.07—至今 瓦轴集团公司 工会主席、纪委书记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股票简称:瓦轴B 股票代码:200706 编号:2011-03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21日上午9时在瓦轴集团公司309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1日以书面传真方式发出。应到会董事12人,实到12人。公司监事会2名代表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经过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1、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审计后财务决算报告; 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报告; 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900,637.71元,按母公司税后净利润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2010年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85,854,890.49 元,年初未分配利润397,069,544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474,338,945.44元。公司决定以2010年期末总股本40,260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0.40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16,104,000.00元。 5、会议听取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10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 6、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2011年第一季度经营工作报告; 7、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超额部分追认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关联事项表决时分别回避该事项的表决); 8、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聘请2011年会计师事务所及报酬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接受审计委员会的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年度审计费用为45万元人民币(包括食宿费、交通费等代垫费用)。 9、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10、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工作试点的议案; 11、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12、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苏绍礼辞去公司董事的议案; 13、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选举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陈家军先生,与本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具备任职资格。 陈家军个人简历 陈家军,男,1967年12月出生,1990年7月毕业于辽宁大学计划统计学专业,大学文化程度,经济学学士学位;1990年8月参加工作,统计师、经济师职称,中共党员,现任瓦轴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部长。 主要学习和工作简历: 1986.09—1990.07 辽宁大学 学生 1990.08—1995.09 原瓦房店轴承厂计划处 计划员 1995.09—1996.11 瓦轴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 科长 1996.11—1998.10 瓦轴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 部长助理 1998.10—2000.10 瓦轴集团公司经营管理部 副部长 2000.10—至今 瓦轴集团公司经济运行部 部长 14、以1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另见“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公司独立董事将作述职报告。 其中上述事项中的1、2、3、4、7、8、13项需提交公司2010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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