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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李雄、总裁肖再祥、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刘朝晖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祝建英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由于中国邮政集团筹划与本公司有关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公司于2010年12月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发布了《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司股票于2010年12月7日起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由于本次重组涉及事项较多,条件尚不成熟,相关各方决定终止本次重组筹划工作。同时依据相关法规规定,公司股票于2011年1月5日复牌,并且承诺公司在股票恢复交易后3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宜。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章程》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公司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方式分配股利,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公司在有盈利的情况下,每三年以现金分配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 报告期内,公司没有现金分红情况。 湖南湘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雄 2011年4月25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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