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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范肇平、财务总监于忠侠及财务部经理曾小明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流通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根据深圳证监局公司字2011-31号《关于做好深圳辖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规范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本公司内控建设工作进展情况披露如下: 公司已制订《内控实施工作方案》,并将提交4月22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通讯会议审议批准。 公司2009年已开始着手成立内部控制专项小组并聘请了外部中介机构作为顾问对公司内部控制各个环节和管理系统进行了检查与梳理。今年,公司拟根据《主板规范运作指引》实施细则等法律规章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内控相关工作进一步完善和补充,并于本年内完成全部工作。 公司内控项目工作实施前召开了动员大会,成立了领导小组和实施工作小组,组织中介机构分两次进行了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2011年公司组织参加了证监局组织的相关内控培训。此外,公司拟根据工作进展及实际需要,继续扩大培训人员范围和加强培训工作。 下一步,公司将按照深圳证监局拟定的日程安排和工作要求,逐项落实和推进。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根据深圳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平信息披露指引》及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制度》中有关规定,公司设立了专人接听的投资者咨询电话,保证在工作时间电话有专人接听和线路畅通,多次接待了投资者的电话咨询;公司在接待调研、采访及开展投资者关系活动时始终贯彻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平等对待全体投资者,保障所有投资者享有知情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客观、真实、准确、完整地介绍公司的实际情况,并注意尚未公布信息及内部信息的保密,避免和防止由此引发泄密及导致相关的内幕交易。报告期内,实地调研情况如下: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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