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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1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10: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4月22日以书面方式通知了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赵波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书面表决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及正文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审议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拟在广州市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时用60,136,050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136,050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2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9点30分在深圳市罗湖区沿河北路1003号东方都会大厦广田股份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4月2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通知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叶远西先生主持,会议应参加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的董事9名,此次会议达到法定人数,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的议案》。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正文》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咨询网(www.cninfo.com.cn)。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季度报告全文》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二、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八卦岭支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的综合授信,期限最长不超过 12个月。 三、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公司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发行期限不超过1年的短期融资券,发行利率参考发行时与发行期限相当的短期融资券市场利率确定,资金用途为补充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主承销商为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方式为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薄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承销方式为由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会议以9票通过、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并通过《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的议案》。 《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的公告》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2482 证券简称:广田股份 公告编号:2011-014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 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72号文核准,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0 年9月15日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51.98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07,92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332.08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9,587.92万元,较原募集计划42,899.10万元超募156,688.82万元。以上募集资金已经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出具的中审国际验字(2010)01020010号《验资报告》确认。 2010年10月18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8,500万元归还银行贷款;2010年12月13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1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使用后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33,188.82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全部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 一、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之“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为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快速发展,公司上市后将把广州分公司扩建为一级分公司,并拟投资人民币1000万元在广州市购买500㎡的办公用房。但从广州分公司实际发展来看,人员数量由原计划25人增长为现在的69人,经营规模由2009年3.8亿元增长为2010年的9.8亿元,预计未来几年仍将保持快速增长,现在租用的办公用房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发展需要,为适应广州分公司快速发展需要,现拟运用超募资金60,136,050元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用于广州分公司购置办公用房。投资标的基本情况如下: ■ 由于该物业地处广州市高档商务区,在此设立办公地点,对促进装饰业务拓展、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具有积极作用,有利于公司落实分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分公司管理体系,存在的风险与招股说明书披露的募集资金风险一致。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司将超额募集资金放置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公司最近十二个月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另外公司承诺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公司将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规范使用募集资金,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的详细使用计划和必要性。 二、公司董事会决议情况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136,050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三、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意见认为:公司拟在广州市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时用60,136,050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有利于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有利于公司落实分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分公司管理体系,没有与募投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我们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136,050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在广州市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时用60,136,050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以及《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29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有关规定,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60,136,050元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 五、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财富里昂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补充营销网络优化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的核查意见》,保荐机构财富里昂及保荐代表人成曦、冯力涛认为:广田股份使用超募资金60,136,050元补充营销网络建设项目资金缺口购置广州分公司办公用房有助于促进公司装饰业务拓展、提升公司品牌形象,落实分公司发展战略,进一步完善分公司管理体系,资金的使用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上述投资使用行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第 29 号:超募资金使用及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同意广田股份实施该事项。 特此公告。 深圳广田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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