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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536 证券简称:华映科技 公告编号:2011-021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提示性公告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限售股份实际可上市流通数量22,068,47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15%; 2、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1年4月27日。 一、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概述 1、股权分置改革对价方案概述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为:公司以现有流通股本45,467,193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14,094,830元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3.1股定向转增股份;同时用任意盈余公积金8,638,767元向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全体流通股股东定向转增,流通股东每10股流通股将获得1.9股定向转增股份;即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将总共获得5股的定向转增股份,相当于流通股股东每10股流通股获送2.64股对价。 2、通过股权分置改革方案的股东大会日期、届次: 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已于2009年3月2日经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相关股东会议审议通过 3、股权分置改革方案实施日期:2009年4月9日 二、本次可上市流通限售股份持有人做出的各项承诺及履行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安排 1、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日期;2011年4月27日 2、本次可上市流通股份的总数22,068,472股,占总股本比例为3.15%; 3、本次限售股份可上市流通情况如下:
注: 1、冻结的股份数量(股)指该股东所持股份中冻结股份的总数量,包括冻结的有限售条件股份及无限售条件股份之和。 2、上述5015个自然人原系公司IPO前发行的限售法人股。由于历史原因,原IPO前发行的限售法人股中以207家法人名义持有的1988万限售股实际为约1万名自然人出资。公司重组完成后,出于强烈的社会责任,积极推动该历史问题的解决,并于2010年10月份在地方政府的协调下组织相关部门对此情况进行现场确权登记,即以司法确权方式将名义法人持有的股份确认至各个自然人权益人名下。该项工作仍在持续进行中,此次5015名自然人为首批确权完成的权益人。 四、股本结构变化和股东持股变化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前后的股本结构如下:
五、股东持股变化情况及历次限售情况 1、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变化情况:
本次解除限售股东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持股情况发生如下变化: (1)自公司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发生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行为,并于2010年1月15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555,832,717股新增股份发行及办理完毕登记存管手续,公司营业执照于2010年2月11日完成股本变更登记,变更后的公司股本为:700,493,506股,导致各限售股股东持股比例发生变化。 (2)福建省电子信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于2010年4月16日第一次解除限售股份7,233,039股,并在2010年4月19日-2011年4月15日期间,出售持有的本公司的无限售条件股票7,190,223股。 (3)本公司控股股东---中华映管(百慕大)股份有限公司因本公司关联交易比例未降至30%以下,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所作的承诺安排,于2011年3月25日向上市公司全体股东(除华映百慕大和华映纳闽外)赠送4,546,719股(相当于每10股送0.267233股),导致本次申请解除限售的股东持有的限售股份发生变化。 2、股改实施后至今公司股权分置改革限售股份解除限售情况:
六、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保荐机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 1、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交易所规则; 2、限售股份持有人严格遵守股权分置改革时做出的各项承诺; 3、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不存在实质性障碍; 4、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同意本次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七、控股股东对解除限售股份的持有意图及减持计划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本次未解除限售。 八、其他事项 1、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对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2、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公司对该股东的违规担保情况 □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情况,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3、本次申请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限售股份持有人是否存在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 是 √ 否; 若存在违规行为,应当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改正计划和措施; 4、解除股份限售的持股1%以上的股东已提交知悉并严格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和本所有关业务规则的承诺文件 √ 是 □ 不适用; 九、备查文件 1、解除股份限售申请表 2、保荐机构核查意见书 3、5015名自然人名单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日期:2011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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