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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435 证券简称:长江润发 公告编号:2011-013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期间没有增加、否决或变更议案情况发生。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3日上午9时30分; 3、会议地点:江苏省张家港市金港镇长江西路99号张家港市长江大酒店圆桌会议室; 4、会议方式: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 5、股权登记日:2011年4月19日;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郁霞秋女士; 7、会议出席情况: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19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数为87,175,500股,占公司总股份数的66.04%。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与会股东及股东代表认真审议并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独立董事任天笑、陈传明、杨豪在会议上作述职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商业银行申请201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9、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山东天恒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11、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12、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14、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15、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1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1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87,175,5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所代表的总股份数的100%;无反对股和弃权股。 三、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由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关于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长江润发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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