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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燃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4-26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1.6 公司负责人包德元、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欧大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1)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系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圳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方案的批复》(粤委[2004]6号)设置的深圳市政府直属特设机构,原名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2009 年7 月31 日,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印发经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和广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准的《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更名为深圳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其主要职能为根据深圳市政府授权,依照《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代表深圳市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 (2)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 (3)实际控制人情况 ○ 法人 ■ 4.3.3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 4.3.4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2010年是不平凡的一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严峻的各类自然灾害和各种重大挑战,政府科学决策、及时应对,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适度宽松的货币政策,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有效抵御全球金融危机对我国的不利影响,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全年国内GDP39.80万亿元,同比增长10.3%。深圳市GDP9510.91亿元,同比增长12.0%。随着国家大力推行节能减排和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国内对清洁环保的天然气需求愈加旺盛,2010年全国天然气表观消费量为110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20.4%。 6.1.1 报告期内经营业绩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坚持科学发展,紧紧抓住深圳特区一体化的历史机遇,加快深圳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西气东输二线深圳配套工程)及募投项目—深圳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与中石油签订了西气东输二线天然气采购协议,为公司未来快速发展提供了充足的气源保证,大力拓展电厂、工商用户,与深圳钰湖电力有限公司签署天然气购销协议。加大了燃气主业购并及异地天然气项目的拓展力度,收购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19%的少数股东权益及成都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50%股权,投资设立江西省铅山深燃天然气有限公司及参股江西中石油昆仑天然气利用有限公司。推行全面风险管理,加强内部控制,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创新服务管理工作,公司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65.59亿元,同比增长70%,主要原因是液化石油气批发业务销量大幅增长;实现利润总额3.98亿元,同比增长20%;归属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3.20亿元,同比增长19%,主要原因是参股公司广东大鹏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分配股利增加及转让合营公司股权增加投资收益。每股收益为0.26元,同比增长8%;净资产收益率为12.71%。 6.1.2 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1)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报告期内,公司管道燃气业务发展良好,公司管道气用户净增加11.50万户,管道气用户总数122.96万户,其中深圳市管道燃气用户已突破100万户,达103.21万户;在新增用户中,用气量大的管道燃气工商用户增长速度加快,其中管道商业用户增加871户,工业用户增加79户。管道燃气销量41.43万吨,增加9.97万吨,增长31.71%。公司管道燃气主要为天然气,天然气销量已占管道燃气总销量的98.21%。由于现货天然气的采购价格大幅上升,以及为了与政府物价管理部门对管道天然气价格中的成本费用项目规定相衔接,将天然气输配环节中的固定资产折旧等相关输配费用计入管道天然气销售成本,管道天然气业务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12.07个百分点,但因为销量上升使管道天然气业务毛利额同比增长1.99%。 公司液化石油气批发销量增加了24.30万吨,达64.06万吨,同比增长61.11%。这主要得益于公司加大市场拓展力度,建立了以华安气库为基点、三级站为分销点的销售网络,大力拓展香港、澳门及东南亚等海外市场,开发国内直销市场,形成上下游一体化经营的LPG产业格局。液化石油气批发业务营业利润率2.27%,同比减少3.88个百分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液化石油气批发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公司为了扩大液化石油气批发量及市场份额,采取薄利多销的策略,从而导致销量上升毛利率下降,此外公司开展了出口保税业务和国产气等毛利率较低的新业务也降低了液化石油气业务整体毛利率。由于销量上升,液化石油气批发业务毛利额下降幅度小于毛利率下降幅度。 公司加强瓶装石油气业务营销力度,推进“千瓶站百瓶店”建设,推行业务精细化管理模式,瓶装气用户净增加15.39万户,瓶装石油气用户总数80.72万户;瓶装石油气销量13.59万吨,同比增长24.12%。瓶装石油气业务营业利润率17.68%,同比减少5.82个百分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受国际油气价格上涨的影响,报告期内瓶装液化石油气的采购成本大幅上升,公司为了扩大销量采取了让利于用户的营销策略以及瓶装液化石油气销售价格上涨存在滞后效应,从而导致毛利率下降。由于销量上升,瓶装石油气业务毛利额同比上升。 (2)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主要供应商、客户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6.1.3 报告期末公司主要资产负债类项目同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应收票据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及采用票据结算方式的客户增加所致。(2)应收账款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所致。 (3)应收利息增加主要系开展以人民币定期存款为质押取得美元贷款的业务,导致应收人民币定期存款利息增加。 (4)其他流动资产增加主要系将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重分类至其他流动资产所致。 (5)在建工程增加主要系公司对在建工程继续投入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主要系公司对预收款项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7)短期借款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新增质押人民币取得美元贷款业务所致。 (8)应付账款增加主要系本公司报告期末尚未支付大额液化石油气采购款所致。 (9)应交税费增加主要系公司应税利润增加及母公司企业所得税率上升,从而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加。 (10)应付利息增加主要系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开展以人民币定期存款为质押取得美元贷款的业务,导致应付美元借款利息增加。 (11)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减少主要系归还已到期长期借款所致。 (12)长期借款减少主要系将在一年内到期之长期借款重分类所致。 (13)盈余公积增加主要系本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所致。 (14)未分配利润增加主要系本公司经营盈利所致。 (15)少数股东权益减少主要系本公司收购子公司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6.1.4 报告期公司期间费用及所得税费用同比发生重大变化的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财务费用减少主要系本公司之子公司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的汇兑收益及本公司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2)所得税费用增加主要系公司利润总额较上年同期增加以及母公司“两免三减半”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到期,企业所得税税率由上年同期的10%上升为22%所致。 6.1.5 报告期公司现金流量构成情况说明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1)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销售收入增加,实际收到的现金增加所致。 (2)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为满足销售增长需要,加大采购,增加现金采购支出所致。 (3)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出售所持深圳市建业冠德石油产品有限公司股权所致。 (4)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增加系公司加大对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力度所致。 (5)投资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本公司收购子公司深圳华安液化石油气有限公司少数股权所致。 (6)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开展以人民币定期存款为质押取得美元贷款的业务额增加所致。 (7)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主要系本公司上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8)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开展以人民币定期存款为质押取得美元贷款业务,以及借新还旧增加所致。 (9)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偿还以人民币定期存款为质押取得的美元贷款,以及借新还旧增加所致。 6.1.6 公司主要子公司、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1.7 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1)天然气行业发展趋势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转变发展方式、加快结构调整已经成为全社会的共识。我国要兑现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的节能减排承诺,低碳发展、绿色经济将成为经济发展主流模式,将成为我国能源“十二五”规划的重点。我国在“十二五”能源规划中明确提出大力发展天然气。预计“十二五”期间,天然气消费比例将翻番,由目前在能源消费结构中占4%的比重提高到8%。为此,国家将加大煤层气、页岩气、城市垃圾沼气等非常规天然气的开发力度。加强天然气管网及储备体系建设,发挥价格杠杆调节作用,确保天然气稳定供应。适时调整天然气利用政策,鼓励以气代油。国家能源局已开始编制《石油天然气“十二五发展规划”》、《全国天然气管网布局及“十二五”发展规划》、《液化天然气“十二五”专项规划》以及《天然气储备和调峰能力建设规划(2010-2020年)》,为天然气的高速发展制定方向和奠定基础。 2011年,随着地区性输气管网加快建设,城乡居民用能结构不断改善,天然气消费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全年消费量有望达到1300亿立方米,比上年增长约20%。天然气消费区域将进一步扩大,产地及周边、环渤海、长三角和东南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将成为最主要的消费区域,消费结构继续向多元化发展,其中,城市燃气將是天然气利用领域中快速增长的火车头。 (2)公司未来发展的机遇和挑战 2011年是公司是充满机遇与挑战的一年。公司面临的有利机遇包括:一是国家越来越重视节能减排,天然气产业作为国家扶持发展的重点产业之一,面临诸多政策利好,例如2011年3月20日深圳市政府出台《关于划定禁止燃用高污染燃料区域的通告》,从7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禁止使用煤、重油等高污染燃料(发电除外);二是2010年8月中央批准深圳特区扩大至深圳市全市区域,深圳市以特区一体化为契机,加快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大燃气等设施投资力度,公司管道燃气业务面临良好的发展机遇;三是公司作为上市公司具有雄厚的实力和良好的融资渠道,公司加快发展具有良好的基础。 公司面临的挑战主要包括:一是2011年8月深圳举办第26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前后停止施工作业,将对深圳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西气东输二线深圳配套工程项目)进展造成一定影响;二是西气东输二线工程项目深港支干线预计将于2011年底前投产并向深圳供气,但目前与西气东输二线相关的天然气购销价格尚未确定,对公司的市场拓展及未来经营业绩带来较大不确定性;三是国际油价持续高企带动国际天然气现货价格上涨,公司现货天然气进气成本将会增加。 2011年,公司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从城市燃气运营商向清洁能源运营商转型的战略主题,按照“大管网、大客户、大信息、大发展”的要求,实施“主业跨越、两翼支撑、三大保障”的发展战略。以天然气板块为龙头,以石油气板块和清洁能源综合利用板块为两翼,把握深圳特区一体化的发展机遇,加快科学发展步伐,积极推进西气东输二线深圳配套工程项目建设,完善公司治理,全面推行风险管理,推动服务创新,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努力促使公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创造城市燃气发展的“深圳质量”。 2011年公司经营目标:管道燃气销量48.8万吨,液化石油气批发量58万吨,瓶装液化石油气零售15.3万吨。 (3)未来发展战略的资金需求及使用计划 公司未来续建深圳市天然气高压输配系统工程(西气东输二线深圳配套工程)及梅林天然气生产调度大厦等重大项目及对外燃气投资项目等都需求巨额资金,上述资金需求公司将通过自有资金、银行贷款及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11年4月22日召开董事会第二届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1,230,000,000股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3元(含税)。该预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下转D15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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