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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本报告根据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编制。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客户及相关利益人欲了解详细内容,应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独立董事Andrew Gordon Williamson先生、秦永忠先生、张家仁先生认为本年度报告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 1.3公司总裁丁建萍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张建芳女士及会计主管人员康波女士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公司概况 2.1公司简介 2.1.1公司法定中文名称: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法定英文名称:Hangzhou Industrial & Commercial Trust Co.,Ltd. 2.1.2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25层 2.1.3邮政编码:310003 2.1.4公司国际互联网网址:www.hztrust.com 2.1.5电子信箱:hztrust@hztrust.com 2.1.6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张锐 联系电话/传真:0571-87213936 电子信箱:zhangrui@hztrust.com 2.1.7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金融时报》、《证券时报》 2.1.8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庆春路136号广利大厦25层 2.1.9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住所:上海市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2.1.10公司聘请的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杭大路1号黄龙世纪广场A座8楼 2.2组织结构 图2.2 ■
3、公司治理结构 3.1股东 公司前三位股东情况: 表3.1 ■ 3.2董事 表3.2-1(董事长、董事) ■ 表3.2-2(独立董事) ■ 3.3监事 表3.3(监事会成员) ■ 3.4高级管理人员 表3.4 ■ 3.5公司员工 报告期内,职工人数:94人;平均年龄:33.5岁。 学历分布比率: 表3.5 ■ 4、经营管理 4.1经营目标、方针、战略规划 4.1.1经营目标 充分发挥和利用信托的制度与功能优势,打造优秀的资产管理团队,为客户提供持续的个性化的信托产品和金融服务,打造国内领先的、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信托资产管理机构。 4.1.2经营方针 坚持逐步实施以组合投资为主的信托基金的业务模式转型,发展中长期产品,扩大客户基础,培育、提高客户忠诚度,以强大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内控机制为依托,打造以投资和投资管理为主的资产管理业务体系,拓展“基金化、中长期化、投资化”的产品体系,构建核心竞争力,为客户提供综合、灵活、创新的金融服务。 4.1.3战略规划 建立以帐户管理为核心的内部管理体系,构建健全的内控体系与资产管理框架,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和风险管理能力,提升公司整体价值,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4.2所经营业务的主要内容 4.2.1经营业务、品种 4.2.1.1公司业务主要分为信托业务和固有财产管理两大类 公司目前的信托业务主要包括: (1)以组合投资管理为主要特征的资产管理业务,包括房地产投资信托等私募投资管理业务。 (2)以项目或企业融资为主的信托投行业务。 (3)事务管理类信托业务。 4.2.1.2公司目前信托业务品种主要有单一资金信托、集合资金信托。按运用方式分有投资类信托、融资类信托、组合投资管理类信托。 4.2.2资产组合与分布 自营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4.2.2-1 单位:万元 ■ 信托资产运用与分布表 表4.2.2-2 单位:万元 ■ 4.3市场分析 4.3.1有利因素 2010年,一系列监管制度的颁布与实施,信托业的制度环境明显改善,随着《信托公司净资本管理办法》实施、通道类银信合作理财业务、政信合作融资平台业务、融资类房地产信托业务等相继得到进一步规范,有利于信托公司注重主动管理能力,优化业务结构,加速实施向资产管理机构的转型;国内经济运行态势总体良好,为信托业的发展奠定基础;信托投资进一步被公众所认识与接受;民众财富增长,资产管理和信托投资的市场需求巨大。 公司治理结构较为完善,内控机制健全,业务战略规划清晰,具有经验丰富、专业敬业、合规意识强烈的经营管理团队。2010年,公司“以固有资产投资设立管理公司”的新业务资格获银监会批复,为PE业务管理的发展提供契机。公司历年来稳健经营、开拓创新,市场形象良好。 4.3.2不利因素 理财市场竞争激烈;信托公司成为真正的资产管理机构的业务转型、客户结构优化和专业团队建设尚未完成;信托的制度环境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托业发展必需的部分配套的相关法规(如《信托财产登记制度》等)尚未出台。 4.4内部控制概况 公司建立了清晰的内部控制目标和原则,高级管理层牢固树立了内控优先的风险管理理念,公司前、中、后台操作独立、运行顺畅。公司根据一法两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一整套顺应公司业务发展、符合监管政策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组织落实公司的合规风险评估,整个控制活动措施到位,内部控制制度涵盖了业务和管理的各个层面,全体员工熟悉公司的业务和管理的内控制度与操作流程,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正确行使职权。公司制定和实施了有利于企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政策。公司建立了上传下达、下情上达的充分、合理的信息沟通制度。公司内部监督分为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合规与风险管理部和稽核部职能分离、职责分明、协同合作,成为公司合规风险的前后道防线,帮助公司降低和规避各类风险,通过后续纠正和改进达到合规和降低风险的目的。 4.5风险管理概况 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及其他各类风险。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公司进一步提高交易对手和项目的选择标准,加强项目管理和风险预警以防范信用风险;加强对宏观经济形势和行业特征的研究,适时调整策略以防范市场风险;严格执行并不断补充和完善各项经营管理制度、问责制度,以防范操作风险;认真研究国家政策, 聘请专业法律顾问机构,以防范政策风险、法律风险以及其他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政策、法规,并不断完善公司风险管理框架,加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建设,加强项目后期管理,落实各项风险控制措施。目前公司经营正常,报告期内所有信托计划(项目) 均正常存续,到期项目均按时完成信托财产的兑付(分配)工作。 5、报告期末及上一年度末的比较式会计报表 5.1自营资产 5.1.1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结论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 5.1.2资产负债表 ■ 5.1.3利润表 ■ 5.1.4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10年12月31日止年度 ■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 续 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 ■ 5.2信托资产 5.2.1信托项目资产负债汇总表 ■ ■ 5.2.2信托项目利润及利润分配汇总表 ■ 6、会计报表附注 6.1简要说明报告年度会计报表编制基准、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的变化。 无。 6.2或有事项说明 截至资产负债日,本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重大或有事项。 6.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的说明 无。 6.4会计报表中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6.4.1披露自营资产经营情况 6.4.1.1按信用风险五级分类结果披露信用风险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1 单位:万元 ■ 注:不良资产合计=次级类+可疑类+损失类 6.4.1.2各项资产减值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贷款的一般准备、专项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应分别披露。 表6.4.1.2 单位:万元 ■ 6.4.1.3自营股票投资、基金投资、债券投资、股权投资等投资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6.4.1.3 单位:万元 ■ 6.4.1.4按投资入股金额排序,前五名的自营长期股权投资的企业名称、占被投资企业权益的比例、主要经营活动及投资收益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4.1.4 单位:万元 ■ 注:投资损益是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核算股权投资确认损益并计入披露年报利润表的金额。 6.4.1.5前五名的自营贷款的企业名称、占贷款总额的比例和还款情况等。(从大到小顺序排列) 表6.5.1.5 ■ 6.4.1.6表外业务的期初数、期末数;按照代理业务、担保业务和其他类型表外业务分别披露 表6.4.1.6 单位:万元 ■ 注:代理业务主要反映因客观原因应规范而尚未完成规范的历史遗留委托业务,包括委托贷款和委托投资。 6.4.1.7公司当年的收入结构(母公司口径、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6.4.1.7 ■ 注: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均应为损益表中的一级科目,其中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利息收入、营业外收入为未抵减掉相应支出的全年累计实现收入数。 “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如超过总收入的5%,应具体说明来自什么业务。 “其他业务收入”主要来自财务顾问业务、房屋出租等。 6.4.2披露信托资产管理情况 6.4.2.1信托资产的期初数、期末数。 表 6.4.2.1 单位:万元 ■ 6.4.2.1.1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 6.4.2.1.1 单位:万元 ■ 6.4.2.1.2被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信托资产期初数、期末数。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1.2 单位:万元 ■ 6.4.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6.4.2.2.1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集合类、单一类资金信托项目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 表6.4.2.2.1 ■ 注:收益率是指信托项目清算后,给受益人赚取的实际收益水平。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收益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6.4.2.2.2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主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2 ■ 6.4.2.2.3本年度已清算结束的被动管理型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加权平均实际年化收益率。分证券投资、股权投资、融资、事务管理类分别披露。 表6.4.2.2.3 ■ 6.4.2.3本年度新增的集合类、单一类和财产管理类信托项目个数、实收信托合计金额。 表6.5.2.3 ■ 6.4.2.4信托业务创新成果和特色业务有关情况。(此部分为可选项,即公司可自主决定是否披露、部分披露或全部披露) 报告期内,在金融时报社联合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共同举办的2009-2010中国金融机构金牌榜“金龙奖”活动中,公司因主营业务突出,主动管理特色鲜明,成为获评金龙奖“年度最佳主动管理信托公司”的唯一信托公司。2010年度,公司信托业务收入占总业务收入比例为78%。截至2010年末,公司主动管理类信托业务规模占比为84.7%。 2010年,公司向中国银监会申请“以固有资产投资设立管理公司”的新业务资格获批,获得公司首个新业务资格,将为公司PE业务的发展搭建新的平台。 在多年的经营中,公司不断思考如何以客户为中心,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信托投资产品,探索可持续的核心盈利模式。2010年,公司实施“基金化、中长期化、投资化”的业务战略,并在组合投资信托基金及投资类信托项目的管理机制、人才配备、业务研究、产品线开发等方面进行了积极实践。 公司自2005年发行首个基金化产品“鸿利一号”以来,坚持“基金化、中长期化、投资化”的业务思路,持续开发了“鸿利系列”(公用事业领域)、“飞鹰系列”(房地产领域,2010年成立飞鹰五号、飞鹰六号)等组合投资信托基金。截至2010年年末,基金化信托产品在集合信托规模中占比24%。鸿利系列首只五年期基金已于2010年11月到期清算,平均年化收益率达到8.46%。在证券时报社举办的“第三届中国优秀信托公司评选活动”中,公司获得“中国最具成长性信托公司”奖项;“杭信·飞鹰一号房地产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被评为“最佳房地产信托计划”、“杭信鸿利1号.公用事业稳健组合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被评为“最具影响力品牌(产品)”。 2010年,公司发行的三年期投资信托产品——“阳光100集团无锡项目结构化股权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已如期完成清算,投资者的加权平均年化收益率达20.5%,其中,信托计划股权部分的总投资回报达260%,投资类信托产品的魅力正在逐渐显现。 6.4.2.5本公司履行受托人义务情况及因本公司自身责任而导致的信托资产损失情况(合计金额、原因等)。 无。 6.5关联方关系及其交易的披露 6.5.1关联交易方的数量、关联交易的总金额及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等。 表6.6.1 ■ 注:“关联交易”定义应以《公司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有关规定为准。 6.5.2关联交易方与本公司的关系性质、关联交易方的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主营业务等。 表6.5.2 ■ 6.5.3本公司与关联方的重大交易事项 6.5.3.1固有与关联方交易情况: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借方和贷方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1 单位:万元 ■ 6.5.3.2信托资产与关联方:贷款、投资、租赁、应收账款、担保、其他方式等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2 单位:万元 ■ 6.5.3.3信托公司自有资金运用于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固信交易)、信托公司管理的信托项目之间的相互(信信交易)交易金额,包括余额和本报告年度的发生额。 6.5.3.3.1固有财产与信托财产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1 单位:万元 ■ 注:以固有资金投资公司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受益权,或购买自己管理的信托项目的信托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3.3.2信托项目之间的交易金额期初汇总数、本期发生额汇总数、期末汇总数。 表6.5.3.3.2 单位:万元 ■ 注:以公司受托管理的一个信托项目的资金购买自己管理的另一个信托项目的受益权或信托项下资产均应纳入统计披露范围。 6.5.4逐笔披露关联方逾期未偿还本公司资金的详细情况以及本公司为关联方担保发生或即将发生垫款的详细情况。 无。 6.6会计制度的披露 固有业务(自营业务)、信托业务:本公司执行财政部于2006年2月15日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7、财务情况说明书 7.1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母公司口径和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7.1.1本年度实现利润总额21,337万元,所得税费用5,307万元(其中当期所得税5,340万元、递延所得税-33万元),净利润16,030万元,年初未分配利润14,508万元,年末未分配利润15,559万元。 7.1.2按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603万元。 7.1.3按5%提取信托赔偿准备金802万元。 7.1.4按风险资产余额的1%计提一般风险准备金258万元。 7.1.5年末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5,559万元。 7.2主要财务指标(母公司口径和并表口径同时披露) 表7.2 ■ 注:资本利润率=净利润/所有者权益平均余额×100% 加权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际年化信托报酬率*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1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2的实收信托+…信托项目n的实收信托)*100% 人均净利润=净利润/年平均人数 平均值采取年初、年末余额简单平均法。 公式为:a(平均)=(年初数+年末数)/2 7.3对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7.3.1 2006年5月,本公司向浙江华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辰公司”)以人民币330万元的价格转让所持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62,500股的法人股股权(占股本总额1.79%),但华辰公司未能根据相关股权转让协议的规定办妥前述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 7.3.2 2011年1月28日,中国银监会发布了《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银监发【2011】11号)。根据《通知》的规定,信托公司净资本计算标准将与监管评级标准直接挂钩,并对固有业务、融资类信托产品、投资类信托产品、TOT产品、信托受益权投资产品、银信理财产品、关联交易产品等业务的风险资本系数及净资本扣除系数做出了详细的规定。《通知》的颁布将对公司下一年度的内部风险管理和控制,以及业务开展带来一定影响。 8、特别事项简要揭示 8.1前五名股东报告期内变动情况及原因。 2010年,公司前五名股东无变动情况。 8.2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及原因。 公司市场及发展总监钱骏先生因个人原因于2010年9月提请辞职,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研究讨论,同意钱骏先生辞去市场及发展总监职务,聘任陈涛先生为公司市场及发展总监。 报告期内,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长郑向炜先生因病去世,经公司201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研究讨论,同意增补公司董事,并选举虞利明先生为新任董事;并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研究,选举虞利明先生为公司新任董事长。 截止2010年12月31日,上述人员的任职资格已上报监管机构,待核准。 8.3公司的重大诉讼事项。 无。 8.4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有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公司董事会应就所涉及事项做出说明。 无。 8.5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处罚的情况。 无。 8.6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公司检查后提出整改意见的,应简单说明整改情况 报告期内,浙江银监局下发了对公司2009年度监管的意见(浙银监发[2010]49号),评价公司在2009年度,根据引进战略投资者的发展要求,研究确定了定位于高端客户、打造具有鲜明专业特色的信托资产管理机构的中长期战略目标,突出信托主业,积极探索组合资产管理模式,加大主动管理型信托业务的拓展力度。加强对存续信托业务的管理,强化重点产品的风险防控,通过中外方股东的持续互动,加强合规文化建设。各项经营正常有序,取得较好经营业绩。同时,银监局对公司提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加快发展方式的转变,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加强风险管控,高度重视敏感行业业务风险”、“深化合规建设,严格依法合规开展业务”等四条监管意见,公司已通过“转增股本,壮大资本实力;制定及适时更新《房地产信托业务指引》;修订完善业务流程与相关风险管理制度;推进落实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收益与风险相匹配的信托投资产品;申报并获批“以固有资产投资设立管理公司”的新业务资格;加强合规培训;坚持开展‘合规午餐’”等各项工作安排,认真落实监管意见。 8.7本年度重大事项临时报告的简要内容、披露时间、所披露的媒体及其版面。 公司“注册资本变更公告”已刊登在《证券时报》2010年7月16日第D11版。 8.8本年度净资本管理情况 表8.8净资本管理风险控制指标表 ■ 8.9银监会及其省级派出机构认定的其他有必要让客户及相关利益人了解的重要信息。 无。 9、公司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报告期内,公司决策程序合法,内部控制制度较为完善,没有发现公司董事、总裁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有违法违纪或有损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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