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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报告摘要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年度报告摘要摘自年度报告全文,投资者欲了解详细内容,应当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1.2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出具了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对相关事项已作详细说明,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1.4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否

  1.5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否

  1.6 公司负责人刘波、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耀庭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杨德玉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简介

  2.1 基本情况简介

  ■

  2.2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3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

  3.1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2 主要财务指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 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4.2 股东数量和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3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介绍

  4.3.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4.3.2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4.3.2.1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具体情况介绍

  本公司控投股东为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负责人王剑峰。

  4.3.2.2 控股股东情况

  ○ 法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3.2.3 实际控制人情况

  ○ 法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4.3.3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5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5.1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单位:股

  ■

  ■

  §6 董事会报告

  6.1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1、公司报告期同内总体经营情况概述

  (1)公司主营业务为:纺织、化纤产品的生产;保健纤维、复合纤维制造;房地产开发等。

  (2)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5,430.55万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0,332.74万元,营业利润-6618.43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8856.36万元,净利润11217.88万元,比去年同期增加46882.29万元。公司2010年营业收入比上年大幅下降,主要是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相关经营性资产已于2010年9月拍卖,公司本期销售业务在资产拍卖后无发生;净利润比上年大幅增长,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通过破产重整,形成大额的债务重组收益;营业利润比上年增加,主要是本期整体资产拍卖转销资产减值准备以及拍卖子公司减少了长期股权投资损失。

  (3)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及解决方案。

  主要困难及对策:因公司资产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已经资不抵债,2010年4月13日法院裁定公司进行重整,2010?年8月11日公司终止重整程序进入重整计划执行阶段。2010年10月27日法院裁定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截至2010年12月31日公司的所有经营性资产已处置完毕,相关重整债务及职工安置等后续事宜已转由辽源市政府处理。虽然本公司将通过定向增发股票的方式置入宁波均胜投资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的净资产评估值不低于人民币8亿元、且具有一定盈利能力的优质资产,使本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成为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2011年1月6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拟以4元/股非公开发行2.2亿股,发行对象为宁波均胜投资集团、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骆建强先生,认购方式为以发行对象持有的上海华德奔源汽车镜有限公司100%股权,华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82%股权,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5%的股份以及长春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认购。其中向均胜集团发行1.8亿股股份。上述议案在2011年1月25日召开的股东大会上未获通过。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拟以4.3元/股非公开发行2.06亿股,发行对象为宁波均胜投资集团、安泰科技有限责任公司、骆建强先生,认购方式为以发行对象持有的上海华德奔源汽车镜有限公司100%股权,华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82.3%股权,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75%的股份以及长春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认购。但此议案尚未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表决,故本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主营业务及其经营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利润的构成情况: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3、报告期公司资产构成变动情况及财务指标变化情况

  (1)公司资产构成变动情况

  ■

  本期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安排对资产进行了整体拍卖,资产拍卖后公司的资产为零。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0,主要因本公司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相关债务偿还及职工安置等后续事项已经转由辽源市政府承担,未支付完毕的货币资金已划至辽源市政府指定账户。

  (2)主要财务数据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执行重整计划相关经营性资产已于2010年9月拍卖,公司本期销售业务在资产拍卖后无发生,故本期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相应大幅减少。本期营业税及附加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是公司上期营业税中含东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营业税,本期已不在合并范围内。本期销售费用较上期大幅下降,主要是上期销售费用中含东莞市广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的销售费用,本期已不在合并范围内。本期管理费用较上期大幅上升,主要是本期执行重整计划发生的相关重整费用所致。财务费用较上年大幅下降,系由于本公司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后,各项银行借款的利息不再计提,致使本期利息支出下降。资产减值损失大幅下降,系由本公司上年度大幅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所致。营业外收入大幅增加原因:(1)、捐赠利得收入增加155,301,190.00元,系公司全体股东除第一大股东辽源市财政局外将让渡的其所持有的18%本公司股份所得的现金全部捐赠给本公司用于偿还到期债务,本公司确认为营业外收入。(2)、债务重组利得收入新增811,299,580.53元,是根据重整计划确定的偿债资金金额,本公司对各类债务余额超过清偿方案规定的金额的部分确认为债务重组利得。本次重整的普通债权最终清偿比例为17%。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未偿付的债务已与辽源市政府签订协议,由后者承担,本公司确认为债务重组收益。营业外支出大幅增加主要原因是资产整体处置时产生的净损失。

  4、报告期现金流量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

  变化原因:本期公司对除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外的全部资产进行拍卖,导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大幅减少,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增加。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大幅增加的原因是公司重组方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2.14亿元受让辽源得亨全体股东让渡的40,535,048股股份。

  5、公司主要控股公司及参股公司的经营情况及业绩分析

  由于本公司执行破产重整计划已将持有的辽源得利纤维制造有限公司、辽源得瑞纺织有限公司的股权拍卖给辽河纺织有限责任公司。本期这两家子公司不再纳入财务报表合并范围。

  (二)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展望

  2011年,公司将通过资产重组认真解决辽源得亨未来的发展问题,通过注入优质资产,使本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成为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

  6.2 主营业务分行业、产品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3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表

  请见前述6.1

  6.4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变更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5 非募集资金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6 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带有强调事项的审计报告(中准审字【2011】第2019号)。报告中所强调的事项如下:

  我们提醒财务报表使用者关注:如财务报表附注十所述,截止2010年12月31日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经营性资产均已处置完毕,公司将进行相关重组工作以恢复持续经营能力。由于审计报告日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重组工作尚未完成,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仍然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本段内容不影响已发表的审计意见。

  上述注册会计师的强调事项符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董事会表示:公司将加快资产重组步伐,通过注入优质资产,使本公司恢复持续经营能力和盈利能力,成为业绩优良的上市公司。

  6.7 董事会本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准审字【2011】第2019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10 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87132205.47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132205.47元,加计年初结转人民币-515899998.9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28767793.51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经营状况以及公司2011 年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预测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1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7 重要事项

  7.1 收购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2 出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7.3 重大担保

  □适用 √不适用

  7.4 重大关联交易

  7.4.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7.4.2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适用 √不适用

  7.4.3 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止报告期末,上市公司未完成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清欠工作的,董事会提出的责任追究方案

  □适用 √不适用

  7.5 委托理财

  □适用 √不适用

  7.6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7.6.1 公司或持股5%以上股东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6.2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7.8 其他重大事项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7.8.1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2 持有其他上市公司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3 持有非上市金融企业股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8.4 买卖其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9 公司是否披露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或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否

  §8 监事会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依法运作、公司财务情况、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和关联交易不存在问题。

  §9 财务会计报告

  9.1 审计意见

  ■

  9.2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0年12月31日

  编制单位: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刘波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黄耀庭 会计机构负责人:杨德玉

  (下转D14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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