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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ST得亨 编号:临2011-20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在浙江宁波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会议由董事长刘波女士主持,会议的召集和表决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现场投票表决方式逐项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中准审字【2011】第2019号)审计报告,母公司2010 年度共实现税后净利润人民币87132205.47元,依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提取法定公积金,当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人民币87132205.47元,加计年初结转人民币-515899998.98元,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428767793.51元。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面临的经营状况以及公司2011 年经营状况、现金流状况预测等因素,为了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2010 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也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已对此发表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一大股东变更为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为便于公司开展会计、审计、财务管理等相关事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经慎重考虑,拟改聘承担公司年审工作的会计师事务所,由在长春的的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改聘为在上海的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换届选举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鉴于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将于2011年 8 月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现提名下列人员作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王剑峰先生、范金洪先生、叶树平先生、刘玉达先生、张剑先生、张盛红先生、孙立荣女士、蒋志伟先生、黄鹏先生。其中孙立荣女士、蒋志伟先生、黄鹏先生为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需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若交易所对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出异议,公司将立即修改选举独立董事的相关提案并予以公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根据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做以下修改: 1、将《公司章程》第六章的章节名称修改为: “第六章 总裁及高级管理人员 ” 2、第一百六十三条 修订为 “公司设总裁 1 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董事可受聘兼任总裁、副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设副总裁若干,由总裁提名,董事会聘任。副总裁协助总裁工作。” 3、、将《公司章程》中的所有“总经理”、“副总经理”称谓全部修改为“总裁”、“副总裁”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将于2010年5月25日下午14:00在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5楼会议室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附件:1、第七届董事会候选人简历 2、独立董事声明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1: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1、 王剑峰先生,1970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曾任天合(宁波)电子元件紧固装置有限公司总经理、TRW中国区战略发展部总经理,宁波甬兴车辆配件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宁波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浙江省青年联合会委员、宁波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2、 范金洪先生,1963 年出生,汉族,北京大学EMBA。现任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裁。曾任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财务总监。 3、 叶树平先生,1956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中共党员。现任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曾任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宁波市江东区人民法院副院长(正处级)、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党总支书记。 4、 刘玉达先生,1974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天合(宁波)汽车电子紧固装置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宁波市青年联合会委员。 5、 张剑先生,1975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 现任华德塑料制品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天合(宁波)电子紧固装置有限公司销售经理,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经理。 6、 张盛红先生,1974年出生,汉族, 大学本科学历。现任长春均胜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曾任天合(宁波)电子紧固装置有限公司质量经理,宁波均胜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质量及营运总监。 7、 独立董事蒋志伟先生,1948年出生,研究生学历。现任上海市交通电子行业协会会长。曾任上海汽车制造厂厂长,上海大众汽车有限公司采购经理、执管会经理兼人事执行经理,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副总裁,2010年获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8、 独立董事黄鹏先生, 1949年出生,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现任苏州大学商学院副教授、教授、系书记、主任,兼任苏州会计学会理事,江苏省审计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组长。曾任苏州大学会计系副教授、教授、系主任现兼任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苏州罗普斯金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江苏亚星锚链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9、 独立董事孙立荣女士,1956年出生,汉族,大学本科学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吉林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曾任曾任吉林工业大学管理学院教授。现兼任吉恩镍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附件2: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孙立荣,作为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孙立荣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蒋志伟,作为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蒋志伟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黄鹏,作为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本人保证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担任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的股东,也不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三、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四、本人最近一年内不具有上述三项所列情形之一; 五、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的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六、本人不是或者在被提名前一年内不是为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以及其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七、本人不在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具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八、本人不是国家公务员,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规定; 九、本人不是中管干部(其他党员领导干部),或任职独立董事不违反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中纪发[2008]22号)的规定; 十、本人没有从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的其他利益; 十一、本人符合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任职条件; 十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十三、本人保证向拟任职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履历表等相关个人信息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包括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五家,本人在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连续任职未超过六年。 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完整和准确,不存在任何虚假陈述或误导成分,本人完全明白作出虚假声明可能导致的后果。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依据本声明确认本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遵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规章、规定、通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要求,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监管,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声明人: 黄鹏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ST得亨 编号:临2011-21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5月25日下午14:00。 二、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宁波市国家高新区聚贤路1266号6号楼5楼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审议议案 ■ 五、出席人员 1、截至2011年5月20日股票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2、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者,可以授权委托代理人,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监票人、见证律师以及相关工作人员。 5、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公司股东,可书面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 六、登记办法: 凡符合上述条件的公司股东请持有如下资料办理股权登记:(1)自然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2)法人股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会议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 登记时间:2011年5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登记地点: 吉林省辽源市福兴路3号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136200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人: 周菠 电话: 0437-5095910,0574-87907001 传真: 0437-3520181,0574-87907908 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七、其它事项 1、本次年度股东大会预计不会超过半个工作日。与会股东(亲身或其委派的代表)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费自理。 特此公告! 附件: (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附件(一) 授 权 委 托 书 兹授权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单位)行使表决权: 1. 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________________ 项议案投赞成票; 2. 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________________ 项议案投反对票; 3. 对公告所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第________________ 项议案投弃权票; 4. 对可能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临时提案的投票指示: 赞成票( )反对票( )弃权票( )。 若委托人对上述表决事项未做出具体指示,受托人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注: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复印有效) 股票代码:600699 股票简称:*ST得亨 编号:临2011-22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经审议表决,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6、审议通过了《关于更换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的议案》; 公司第六届监事会任期届满,同意进行换届选举。第七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股东代表担任的监事2名,同意股东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提名郭志明先生、王晓伟先生为候选人,简历附后;另1名监事将由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8、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监事候选人简历: 1、郭志明,男,汉族,1959年生,浙江大学EMBA。现任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裁、人力资源总监、工会主席。曾任美国陶氏化学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 2、王晓伟,男,汉族,1976年生,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现任宁波均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律师。曾任浙江同舟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合伙人)。 辽源得亨股份有限公司 二O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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