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三工业区第一工业园A1栋、B1幢1号楼、B1幢2号楼、二期第一幢)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本公司”、“雷柏科技”或“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证券交易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股票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刊载于巨潮资讯网站(http://www.cninfo.com.cn)的本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 本公司已承诺将在本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按照《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要求修改公司章程,在章程中载明“(1)股票被终止上市后,公司股票进入代办股份转让系统继续交易;(2)公司不得修改公司章程中的前项规定” 本次发行前,公司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如下: 1、公司股东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公司其他股东汇智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和深圳市致智源投资有限公司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实际控制人的承诺 公司实际控制人曾浩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承诺 公司董事兼高管余欣、董事俞熔、高管李峥和李密良承诺:自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除上述锁定期外,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在申报离任6个月后的12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公司股票数量占其所持有公司股票总数的比例不超过50%。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 2011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上市后不再披露本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报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第二节 股票上市情况 一、公司股票发行上市审批情况 本上市公告书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和《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公告书内容与格式指引(2009年9月修订)》编制而成,旨在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上市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1】520号)核准,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超过3,200万股。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实际公开发行3,2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其中网下配售640万股,网上发行2,560股,发行价格为38.00元/股。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1]130号)同意,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股票简称“雷柏科技”,股票代码“002577”;其中本次公开发行中网上定价发行的2,560万股股票将于2011年4月28日起上市交易。 本次发行的招股意向书、招股说明书全文及相关备查文件可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查询。本公司招股意向书及招股说明书的披露距今不足一个月,故与其重复的内容不再重述,敬请投资者查阅上述内容。 二、股票上市的相关信息 (一)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上市时间:2011年4月28日 (三)股票简称:雷柏科技 (四)股票代码:002577 (五)首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12,800万股 (六)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的股份:3,200万股 (七)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和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八)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锁定的承诺:详见“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九)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锁定安排:本次公开发行中股票配售对象参与网下配售获配的640万股股票自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于2011年4月28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锁定三个月。 (十)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的股份:本次发行中网上发行的2,560万股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自2011年4月28日起上市交易。 (十一)公司股份可上市交易日期:
注:本表列出的数据可能因四舍五入原因而与本表中所列示的相关单项数据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略有差异。 (十二)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十三)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Shenzhen Rapoo Technology Co.,Ltd. 注册资本:9,600万元人民币(发行前),12,800万元人民币(发行后) 法定代表人:曾浩 成立日期:2002年8月5日(2010年3月30日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凤凰第三工业区第一工业园A1栋、B1幢1号楼、B1幢2号楼、二期第一幢 经营范围:生产经营鼠标、键盘、工模具;从事电脑软件开发。生产经营音频产品及配件、电脑游戏周边产品。 所属行业:G83 计算机及相关设备制造业 电 话:0755-27327098 传 真:0755-27327498 网址:http:// www.rapoo.com 电子信箱: board@ rapoo.com 董事会秘书:谢海波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一)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如下:
(二)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不存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三)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持有公司股票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之日,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近亲属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注:曾晖为曾浩的姐姐,曾晞为曾浩的妹妹,余靖为曾浩的妻姐 三、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情况 (一)公司控股股东 香港热键系本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89,593,248股股份,占本次发行前总股本的93.3263%。登记证号码为31802883,成立于2001年5月21日,住所为RM 1019-1021 10/F NAN FUNG CTR 264-298 CASTLE PEAK RD,TSUEN WANG,HONGKONG;法定股本为120万股,已发行股本为120万股,每股面值1港元。目前主要从事投资控股业务。 截至2010年12月31日,香港热键总资产40,660.24万港元,净资产24,605.66万港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16,089.42万港元(以上数据业经香港卢邝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二)公司实际控制人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曾浩先生。曾浩先生持有香港热键90%股权,通过香港热键控制发行人93.3263%股份,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曾浩先生,拥有香港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P6194**(4),出生于1971年,毕业于深圳大学自动化控制专业,大学本科学历,1996年移民香港。1996年开始电脑无线外设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设计出无线鼠标产品,并获得实用新型专利,1998年开发出USB无线键盘鼠标套装,2001年5月投资设立热键电子(香港)有限公司,2002年设计出人体感应式光电无线鼠标,2006年主导设计全新2.4GHz超低能耗无线外设解决方案。现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全面负责公司经营和管理。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情况简介 除本公司外,控股股东香港热键没有其他对外投资,实际控制人曾浩还控制了维尔京热键和骏远企业。 1、维尔京热键成立于2006年7月26日,法定股本5万美元,注册地址为THE BRITISH VIRGIN ISLANDS(英属维尔京群岛),实际控制人曾浩持有90%股权。维尔京热键原主要从事本公司ODM/OEM产品海外销售和原材料采购,自2008年开始维尔京热键已全面停止销售和采购业务,该公司股东会已决定注销该公司,目前注销手续正在办理中。截至2010年12月31日,维尔京热键总资产652.39万元,净资产648.89万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54.56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骏远企业成立于2007年7月26日,法定股本:10,000港元,注册地址为Flat A,30/F.,Block1,One Silver Sea,Hoi Fai Road,Kowloon,HongKong,实际控制人曾浩持有50%股权。骏远企业主要业务为物业持有,未开展其他业务。截至2010年12月31日,骏远企业总资产559.64万港元,净资产213.75万港元;2010年度实现净利润427.81万港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四、公司发行后前十名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情况 本次发行后,公司股东总数39,992名,公司前十名股东持有股份的情况如下:
第四节 股票发行情况 一、发行数量 本次发行3,200万股,占公司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 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价格为38.00元/股,对应的市盈率为: (1)33.7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前总股本计算); (2)44.92倍(每股收益按照2010年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三、发行方式及认购情况 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股票配售对象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本次发行中通过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的股票数量为64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20%,有效申购数量为9,728万股,中签率为6.5789%,有效申购倍数为15.2倍。本次网上发行的股票数量为2,560万股,为本次发行数量的80%,中签率为2.8444365432%,超额认购倍数为35倍。本次网下发行及网上发行均不存在余股。 四、募集资金总额 募集资金总额为:121,600万元 中审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已于2011年4月25日对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审国际验字【2011】第01020141 号《验资报告》。 五、本次发行费用 本次发行费用总额为8,036.65万元,每股发行费用2.51元(每股发行费用=发行费用总额/本次发行股本),具体明细如下:
六、募集资金净额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13,563.35万元。 七、发行后每股净资产 本次发行后的每股净资产:10.57元/股(按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加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之和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八、发行后每股收益 本次发行后的每股收益:0.85元/股(以2010年度经审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行后总股本计算) 第五节 财务会计资料 本上市公告书已披露未经审计的2011 年一季度财务数据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上市后不再披露本公司2011 年一季度财务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 一、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二、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的简要说明 2011年1-3月,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分别是13,500.82万元、2,998.17万元和2,269.91万元,较2010 年同期分别减少13.96%、27.11%和27.71%。 虽然公司销售同比减少,但销售毛利率仍然保持较高水平,为32.78%,比2010年综合毛利率32.34%略有提升。 公司经营业绩下降主要原因是受春节放假影响,2011年春节假期员工返乡较早,而节后回厂时间较晚,临时缺工导致产能下降。2010年12月底公司员工2,495人,2011年1月底为1,992人,2011年2月开工实到人数为1,125人,减少幅度超过50%,由于用工的问题,公司大幅减少出口定单,来满足自主品牌的销售。这种状况在2011年3月份得到改善,3月份实现销售6,500万元,销售毛利率达到33.6%。2011年1季度国内自主品牌销售占比67.2%,远远大于2010年的54.3%。 截至2011 年3 月31 日,本公司的资产总额达到37,666.75 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的资产总额增长约2,842.22 万元,增长比例为8.16%,资产结构基本保持稳定。 2011 年一季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减少,主要原因是今年一季支付货款增加所致。公司为了应对新产品的销售增长,加大了原材料的储备,公司存货比2010年3月份增加1,941.71万元。 公司2011 年1-3 月经营状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定,报告期内没有对财务数据和指标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重要事项。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本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承诺,将严格按照中小企业板的有关规则,在公司股票上市后三个月内完善公司章程等规章制度。 二、本公司自2011年4月12日刊登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意向书至本上市公告书刊登前,没有发生可能对本公司有较大影响的重要事项,具体如下: 1、本公司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规范运作,生产经营状况正常,主营业务发展目标进展正常。 2、本公司所处行业和市场未发生重大变化。 3、本公司原材料采购价格和产品销售价格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4、本公司未发生重大关联交易。 5、本公司未进行重大投资。 6、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资产(或股权)购买、出售及置换。 7、本公司住所没有变更。 8、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没有变化。 9、本公司未发生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10、本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等或有事项。 11、本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未发生重大变化。 12、本公司无其他应披露的重大事项。 第七节 上市保荐机构及其意见 一、上市保荐机构情况 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牛冠兴 住 所:深圳市福田区金田路4018号安联大厦35层、28层A02单元 联系地址: 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凤凰大厦9楼 保荐代表人:王永兴、范文明 项目协办人:陈君华 电话:0755-8282 5427 传真:0755-8282 5424 二、上市保荐机构的推荐意见 上市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保荐书》。保荐机构认为: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08年修订)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具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条件。安信证券同意推荐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并承担相关保荐责任。” 附件: 1、资产负债表 2、利润表 3、现金流量表 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4月26日 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编制单位: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3月31日 金额单位:元
合并利润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3月 金额单位: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编制单位:深圳雷柏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1-3月 金额单位:元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