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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金飞达 股票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1-005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有关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2011年4月12日通过书面和传真方式由专人送达全体董事。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王进飞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监事列席了会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表决,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师报字(2011)第10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7,552,695.2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77,091.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母公司税后利润-387,886.65元,故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分配利润123,525,532.09元,减去2010年分配的现金股利10,05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952,623.82元。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师报字(2011)第10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952,623.82元。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201,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现金0.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共计分配红利4,020,000.00元。剩余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201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议,董事会决定继续聘请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和内部控制实际情况,总结出《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对此公司保荐人广发证券出具了专项的核查意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募集资金使用的实际情况,总结出《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为此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11]第1040号),保荐人广发证券也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定于2011年5月27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股东大会会议通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度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十一、审议关于母公司整体搬迁及补偿事项的议案。

  根据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中心区统一规化发展的要求,公司母公司所在地将在未来18个月内,由现在的世纪大道288号搬迁至世纪大道南段西侧(公司新厂址和原厂址都位于世纪大道旁,相距约1公里),公司需搬迁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净值2107万元。经与政府协商,政府将为此支付5861万元的搬迁补偿费用。(详见《关于母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补偿事项的公告》编号:2011-014)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1、3、4、5、6、共计五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金飞达 股票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1-011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1年5月27日上午9:00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27日上午9:00召开,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本公司办公楼会议室;

  3、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

  5、其 他: 股东因故不能到会,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

  二、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2、截止2011年5月25日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及其合法委托的代理人。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三、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3、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5、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注:公司三位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会议登记办法

  1、会议登记方式:法人单位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单位介绍信、股东帐户、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和持股凭证(委托出席者,还须持有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在登记时间内送达公司为准。

  2、登记地点: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时间:2011年5月24日至2011年5月26日

  五、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自理。

  2、公司联系地址: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世纪大道288号

  邮 编:226300

  3、联系方式:联 系 人:沈 燕

  联系电话:0513-80169115

  传 真:0513-80167999

  六、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字):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证券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授权人对审议事项的投票表决指示: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

  2、审议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

  3、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

  4、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5、审议关于聘请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

  6、审议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

  特此通知。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简称:金飞达 股票代码:002239 公告编号:2011-006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过全体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师报字(2011)第10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实现主营业务收入417,552,695.29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477,091.73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母公司税后利润为-387,886.65元,故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加上上年度转入本年度的可分配利润123,525,532.09元,减去2010年分配的现金股利10,050,000.00元,本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952,623.82元。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案;

  根据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上会师报字(2011)第1038号”审计报告,公司2010年度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23,952,623.82元。

  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201,000,000股为基数,按每10股派送现金0.20元(含税)向全体股东分配红利,共计分配红利4,020,000.00元。剩余利润结转到下年度。

  2010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我们认真审核了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监事会认为:公司2011年一季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91号,核准本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400万股,发行价格9.3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317,220,000.00 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84,117.94 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298,235,882.06 元。

  针对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董事会总结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为此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审核报告》(上会师报字[2011]第1040号),保荐人广发证券也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监事会认为:《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要求,公司各项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得到有效实施,各项内部控制活动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具有合理性和有效性,保荐人广发证券出具了相关审核意见。经审阅,我们认为《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作的实际情况。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审议关于母公司整体搬迁及补偿事项的议案。

  根据通州区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中心区统一规化发展的要求,公司母公司所在地将在未来18个月内,由现在的世纪大道288号搬迁至世纪大道南段西侧(公司新厂址和原厂址都位于世纪大道旁,相距约1公里),公司需搬迁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净值2107万元。经与政府协商,政府将为此支付5861万元的搬迁补偿费用。(详见《关于母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补偿事项的公告》编号:2011-014)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1、2、3、4、8共计五项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39 股票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1-010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08]591号),核准公司公开发行不超过3,400万股,发行价格9.33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317,2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8,984,117.94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98,235,882.06 元。

  上海上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2008年5月15日对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上会师报字(2008)第1798号验资报告。

  2008年5月26日,公司第一届第九次董事会会议决定,将超出募投项目投资总额的募集资金54,052,082.06元,用于永久性补充公司生产经营所需要的流动资金,有效地降低了公司的财务费用。

  募投项目计划使用募集资金:244,183,800.0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法规的规定,2007年8月1日,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本公司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保荐机构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通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通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严格遵照履行。

  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定,严格履行了申请和审批手续。

  2、募集资金收支及存放情况

  截至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目前有三个募集资金专户,资金支出及余额情况如下:

  项目收支表:          单位: 元(人民币)

  ■

  账户余额表:                    单位: 元(人民币)

  ■

  注:1、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共计182,867,194.36元,其中包括已收到的累计利息收入13,253,526.36元截止报告期末,实际使用募集资金74,570,132.00元。

  2、金飞盈募集资金账户的余额1,367,244.49元,已经股东大会通过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但尚未转出的金额。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与完成情况

  根据本公司2008年5月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招股说明书,本公司计划对3个具体项目使用募集资金,共计人民币24,418.38万元。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情见表:

  单位:万元

  ■

  ■

  注: 2010年度公司未发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也未发生前期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本期归还的事项。

  四、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2010年5月21日公司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议案》,变更了金飞盈(120万件)中高档服装生产线项目,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57,653,800.00元,公司使用变更后募集资金中的41,341,465.00元人民币购买了605万美元,对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金飞达(毛里求斯)有限公司增资,使其注册资本达到780万美元,再以金飞达(毛里求斯)有限公司收购香港永天有限公司持有的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南通金飞利服装有限公司、南通金飞祥服装有限公司、南通金飞盈服装有限公司、南通奥源服装有限公司四家公司各25%的股权。至2010年6月末,其增资及收购上述股权事项全部办理完毕,剩余部分及存款利息收入补充流动资金。

  对此,公司保荐人广发证券出具了专项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向的公告》。

  变更募集资金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单位:万元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对相关信息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形。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股票代码:002239 证券简称:金飞达 公告编号:2011-017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将于2011年4月29日(星期五)下午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网上说明会,本次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王进飞先生,财务总监郁亮华先生,董事会秘书郑维龙先生,独立董事窦钰先生。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39 股票简称:金飞达 编号:2011-014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母公司厂区整体搬迁及补偿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概述

  1、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288号,占地面积43281平方米。根据通州区人民政府的要求,为优化开发区功能布局,改善城市环境,推进生产性企业逐步退出中心区,母公司生产经营所在地被列为首批搬迁企业。

  2、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母公司整体搬迁及补偿事项的议案》。会议同意母公司搬迁至通州区世纪大道南段西侧(与原址相距约1公里),与本公司募集项目实施地在同一工业园区;同意本公司与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签订的关于《公司退出中心区补偿协议》。

  二、母公司基本情况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母公司位于南通市通州区世纪大道288号。

  ■

  注:需搬迁固定资产土地使用权原值和净值为2010年末经审计帐面值;本次需搬迁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增值率为178%。

  三、搬迁政府补偿情况

  本公司与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根据有关法规,依据评估机构提供的数据,经充分协商签订了关于《公司退出中心区补偿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有:

  1、各项补偿费用及搬迁奖励资金合计5861.675万元。

  2、公司确保搬迁自2011年3月28日起,18个月内完成搬迁并使新厂区达到生产能力。

  3、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承诺自2011年3月28日,协议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支付补偿总费用的10%作为搬迁启动资金,新厂主体封顶后支付补偿总费用的40%,搬迁完成后支付补偿总费用的50%。

  4、若公司未能在18个月内完成搬迁事项,或江苏省通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未能按期支付补偿款项,都将按应付补偿款的千分之三/天计算,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5、公司搬迁完毕后,原厂区用地43281平方米将由政府收回。

  四、公司对搬迁工作的安排

  公司已在位于通州经济开发区邢园村6、10组,以210元每平方米购置22107平方米土地,与公司募集项目同在一个园区,将于本月起开工建设,力争在2011年内完成厂区主体工程,在2012年春节前完成设备安装工作。

  五、本次搬迁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1、2011年度是新厂区的建设期,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新厂址和原厂址都位于通州区同一条道路(世纪大道)旁,相距约1公里,搬迁后也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本次搬迁事宜对公司2011年度业绩无影响。关于补偿费用,公司将严格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或处置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有关规定处理,公司在以后年度获得的政府搬迁补偿款,应作为专项应付款处理。其中,属于对企业在搬迁和重建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损失、有关费用性支出、停工损失及搬迁后拟新建资产进行补偿的,应自专项应付款转入递延收益,企业取得的搬迁补偿款扣除转入递延收益的金额后如有结余的,作为资本公积处理,由全体股东共享。若按上述条件,则本次搬迁取得的补偿可以弥补本次搬迁涉及的相关损失、支出及费用。

  六、其他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对搬迁的进展及对公司产生的影响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备查文件

  1、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关于《公司退出中心区补偿协议》;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金飞达服装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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