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证券代码:002039 证券简称:黔源电力 公告编号:2011033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表决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3、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1年4月26日上午9点。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2011年4 月26日上午9:30-11:30 和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4月25日15:00至2011年4月26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召开地点:贵阳市机场路5号黔源大厦4楼会议中心;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耿元柱; 6、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会议表决的股东及授权代表人数189人,代表股份123,879,07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0.84%。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并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13人,代表股份97,183,94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7.73%;参加网络投票的社会公众股股东人数176人,代表股份26,695,12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1 %。 2、公司部份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议案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698,458 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5.01%;反对1,817,1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47%;弃权4,363,4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3.52%。 2、通过了《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7,728,4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5.03%;反对1,787,1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44%;弃权4,363,4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3.52%。 3、通过了《2010年财务决算、2011年财务预算安排及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 117,696,4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5.01%;反对3,777,9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3.05%;弃权2,404,6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94%。 4、通过了《关于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663,4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4.98%;反对5,211,22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4.21%;弃权1,004,38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81%。 5、通过了《2010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7,678,1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4.99%;反对1,817,1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47%;弃权4,383,7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3.54%。 6、通过了《关于选举魏琼女士为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708,1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5.02%;反对1,787,1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44%;弃权4,383,7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3.54%。 7、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708,1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5.02%;反对1,787,15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44%;弃权4,383,75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3.54%。 8、通过了《关于公司固定资产折旧计提方法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623,3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4.95%;反对5,449,904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4.4%;弃权805,810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0.65%。 9、通过了《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7,708,158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95.02%;反对2,008,715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1.62%;弃权4,162,199股,占出席股东大会有效表决股份总额的3.3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进行了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出席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方法、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规则》、《实施细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贵州北斗星律师事务所关于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贵州黔源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