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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上接D101版)

  湖北化纤开发最近三年财务情况:

  ■

  3、化纤开发系本公司第二大股东。

  三、本次交易的主要内容

  因公司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7月15日签署的《房屋、设备租赁合同》,因此提请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所签署的《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托管费用恢复为托管协议所规定的每年80万元。协议终止日期为2011年4月30日。

  四、进行关联交易的目的及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影响的意见

  此次调整是是因为公司不在租赁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短纤生产线照成的,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次托管费调整对公司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产生影响。

  五、2011年初至披露日,公司与该关联方除正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外的其他关联交易事项。

  2011年4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于2010年7月15日签署的《房屋、设备租赁合同》的议案,此次关联交易涉及年租金652.03万元。

  六、公司独立董事的事前认可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

  对于此次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调整托管费用,是因为公司不在租赁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短纤生产线照成的,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2、整个过程合法、合规、透明、公平。3、本次进行调整,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受到损害。4、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编号:2011-012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单位:万元)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方基本情况及与本公司的关联关系

  ■

  注1:化纤浆粕、粘胶纤维、粘胶薄膜、涤纶纤维、丙纶纤维、帘子布、纺织品、化工产品(不含危险、监控、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销售等。

  注2:纺织业、化纤产业、房地产业、建筑业、进出口项目、生物工程技术、化工产业的投资;化纤生产技术开发、转让及咨询服务等。

  注3:纺织品、化纤原料、服装、鞋帽、电子产品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及代理进出口(不含国家禁止或限制进出口的货物或技术)。

  2、化纤开发和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化纤集团襄樊进出口有限公司为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四条规定的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3、履约能力分析:以上关联公司提供的服务均能满足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要求,其与本公司往来发生的资金也控制在合理的范围之内。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本公司与化纤开发2010年的日常关联交易中采购汇总额为人民币18,197.47万元,销售汇总额为9,401.79万元;预计2011年的关联交易中与化纤开发的采购汇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2,000.00万元,销售汇总额不超过20,000.00万元。预计2011年的关联交易中与其他关联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90.00万元。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本公司与化纤开发及其关联方均视对方为独立的市场主体进行洽商、讨论,以公正、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分配双方的权利义务。本公司给予化纤开发及其关联方的合同条件不优惠于本公司给予任何其他公司的合同条件;化纤开发给予本公司的合同条件不优惠于该公司给予任何其他公司的合同条件。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持续性说明:本公司的前身为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的长丝一厂,1993年5月经湖北省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批准,由湖北化纤总公司(1995年改组为国有独资公司,并更名为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为主要发起人联合其他三家企业共同发起,以定向募集方式设立。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是根据国家经贸委的批复,由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与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依据《债权转股权协议》于2001年12月13日设立。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提供水、电、汽、生产服务、综合服务;本公司由于生产需要,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存在持续性的关联交易,并将在较长的时间内存在。

  2. 如上所述,由于历史原因及本公司实际情况,本公司与以上关联公司的关联交易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本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所必须的,属于正常持续关联交易。长期以来,上述关联公司与本公司已形成了良好、稳定的合作关系,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其资源优势,加快公司经营发展,增强公司竞争力。

  3. 公司关联方交易公允合理,符合公司和公司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非关联股东的利益。

  4. 上述交易对本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经营范围和化纤开发的经营范围是不同的,不会构成同业竞争,化纤开发不生产本公司所生产的产品,仅为本公司生产产品提供服务。

  五、审议程序

  1.董事会表决情况和关联董事回避情况:2011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交易内容的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陈鸿寿先生回避了表决,进行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项议案。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事前同意)情况和发表的独立意见:对于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公司各位独立董事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关于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独立董事一致认为:上述关联交易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充分利用了其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所需原料及公用工程的稳定供给,对公司稳定生产,减少工艺波动,减少库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有积极作用;此项关联事项规范、公允、合理,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受到损害。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此项关联交易尚须获得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项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相关议案的投票权。

  六、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本公司与上述关联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互利互惠”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经双方协商,签署相关服务协议;结算方式是以现金结算。

  七、其他相关说明

  1.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1--014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开时间:2011年5月18日下午14:00,会期半天;

  2、召开地点:本公司会议室;

  3、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表决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11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顾问律师;

  (4)本公司董事会认可的其他相关人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2、审议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3、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4、审议关于预计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5、审议聘任2011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6、审议关于独立董事补选的议案;

  7、审议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关联交易公告等,也可登陆巨潮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三、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1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5、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6、登记方式:股东本人(代理人)亲自或传真方式登记。

  四、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安排: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

  (2)邮政编码:441133

  (3)联系人:徐群喜

  (4)联系电话:0710-2108234

  (5)传真:0710-2108233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按以下委托权限行使表决权。

  ■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000615    证券简称:湖北金环    公告编号:2011--015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1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11年5月17日下午15:00至投票结束时间2011年5月18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5、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1日

  6、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11年5月11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均有权参加现场会议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见证律师,公司董事会认可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关于终止与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3月12日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议案》;

  2、审议《关于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7月15日签署的<房屋、设备租赁合同>的议案》;

  3、审议《关于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以上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刊登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及相关关联交易公告等,也可登陆巨潮网(网址:http://www.cninfo.com.cn)查询。

  三、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类似于买入股票,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类似于填写选择项,其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一。

  四、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按以下规则处理:

  1、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2、如果同一股份通过网络多次重复投票,以第一次网络投票为准。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持股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手续;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出席会议,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股东帐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4、登记时间:2011年5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4:30;

  5、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6、登记方式:股东本人(代理人)亲自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费用安排: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陈家湖

  (2)邮政编码:441133

  (3)联系人:徐群喜

  (4)联系电话:0710-2108234

  (5)传真:0710-2108233

  3、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按以下委托权限行使表决权。

  ■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网络投票程序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代码:360615 投票简称:金环投票

  3、股票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买卖方向为买入股票;

  ■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 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3.00元代表议3。每一议案相应的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 股代表弃权。

  ■

  (4)投票注意事项:

  a、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b、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投票程序

  1、投资者进行投票的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7日15:00 至2011年5月18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申请服务密码的, 请登陆网址: http://www.szse.cn 或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后的半日方可使用。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审议事项的有关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作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所审议有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3月12日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对于该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我们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2、由于上述收购土地涉及到公共设施用地,根据法律法规,不能办理资产过户手续,情况属实,属于政策性障碍,同意终止与湖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2010年3月12日签署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此项关联事项规范、合理,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3、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二、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7月15日签署的<房屋、设备租赁合同>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对于该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我们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2、由于上述租赁化纤开发短纤生产线不能为上市公司带来持续稳定的收益,经过我们讨论,同意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2010年7月15日签署的《房屋、设备租赁合同》。此项关联事项规范、合理,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3、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其他参会董事一致同意该关联交易,表决程序符合有关规定。

  三、审议通过《关于终止与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签署托管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对于此次审议事项,公司独立董事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独立董事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1、调整托管费用,是因为公司不在租赁湖北化纤开发有限公司短纤生产线照成的,符合生产经营的实际情况。2、整个过程合法、合规、透明、公平。3、本次进行调整,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受到损害。4、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于公司2010年盈利,但董事会作出不进行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所发表的独立意见:

  由于本年度主业经营情况仍然不容乐观,加之目前公司所需主要原材料价格高位运行的实际情况,和公司目前所面临的环保压力,根据《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的要求,我们作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董事会未作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原因,经过我们认真分析、研究,并根据了解、掌握的情况,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从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出发,从公司发展大局考虑,根据公司2011年的生产经营形势和战略发展规划,认为董事会提议2010年度不向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将未分配利润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补充的决议,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经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的利润分配方案。

  五、关于公司预计2011年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意见:

  1、对于该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我们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 我们认可并同意提交董事会讨论;

  2、2011年4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此项关联交易事项。在关联交易内容的审核过程中,没有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项关联交易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关联董事回避了表决,进行表决的董事一致同意通过此项议案,该议案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我们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签署协议,是因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充分利用了其资源优势,保证公司所需原料及公用工程的稳定供给,对公司稳定生产,减少工艺波动,减少库存,降低成本,提高质量有积极作用;此项关联事项规范、公允、合理,公司及股东权益不会受到损害。

  六、对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意见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前我们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我们认为,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在2010年度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审计过程中,遵循了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10年度审计任务,同意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七、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并完善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等一系列公司管理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的要求,内控制度具有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并建立了较为完整的风险评估体系。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控制各项制度的规定进行,公司对子公司、关联交易、对外担保、募集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的内部控制严格、充分、有效,保证了公司经营管理的正常进行,并且经营活动各环节可能存在的内外部风险得到了合理控制,因此,公司2010年的内部控制是有效的。公司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控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

  八、对公司证券投资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理财范围和流程,加强了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有效地防范、控制投资风险。未超出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九、对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独立意见

  1、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已提供所补选独立董事候选人员的个人简历,我们审阅前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基于独立判断,我们认为上述候选人具备了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和职业素质,能够胜任相关职责的要求。

  2、上述候选人的提名、推荐、审议、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提交股东大会进行选举。

  十、对关联方资金往来和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证监发(2003)56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证监发(2005)120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作为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2010年发生或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现就该情况作如下专项说明:

  经审慎调查:

  1、截至到本报告期末,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之间的资金往来均为经营性往来,属正常业务,无非经营性占用。

  2、截至到本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情况

  基于独立立场,我们发表如下独立意见:公司能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严格控制担保风险,不存在任何对外担保情况;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的资金往来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没有侵害上市公司的利益。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系公司生产经营所需,且在定价方面严格市场化,该等关联交易不影响公司独立性,公司无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独立董事:李守明、杜哲兴、曾国坚

  2011年4月26日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2010年我们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认真行使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所赋予的权利,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信息,全面关注公司的发展状况,积极审议董事会各项议程,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10年度我们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工作情况向各位股东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共有三名,分别为李守明先生、杜哲兴先生和曾国坚先生。报告期内,因为个人原因,独立董事曾国坚先生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在新的独立董事产生之前,曾国坚先生仍然履行相关职责。

  二、参加会议情况

  2010年度公司董事会召开了8次正式会议。具体参会情况如下:

  ■

  我们在每次会议上均行使了表决权。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0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大会。我们参加了年度股东大会会议。

  三、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对于每次董事会会议,需要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的,我们均在相关事项审阅前已就有关问题向其他董事和董事会秘书进行了询问,从公司的整体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出发,本着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诚信与勤勉的原则,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严格独立地履行职责,并按照有关规定对需要发表独立意见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四、在2010年年报审计中所做的工作

  根据证券监管机构的要求及公司制定的《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规定,我们在公司2010年年报审计过程中,认真履行了相关责任和义务,发挥了独立董事在年报工作中的监督作用。主要进行了以下工作:

  1、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协商,商讨确定了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年报审计工作计划。

  2、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风险判断及本年度的工作重点。

  3、听取了公司管理人员关于2010年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以及财务状况。、

  4、对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前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进行了审阅,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审意见后再次审阅了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并与年审会计师对审计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进行沟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五、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情况

  1、公司信息披露方面:能严格按照《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监督2010年度公司的信息披露做到真实、准确、及时、完整。

  2、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2010年,凡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公司投资和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我们都事先对公司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审核,如有疑问主动向相关人员询问、了解具体情况,并运用专业知识,在董事会决策中发表专业意见。

  3、对公司的治理活动的监督

  2010年度,公司继续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管理等各项工作都有章可循。各项制度均得到了有效贯彻执行,保证了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对公司规范的运作和健康的发展起到了很好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六、其他

  1、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情况发生;

  2、未有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发生。

  新的一年,我们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勤勉尽责、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作用,加强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与合作,利用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增强公司董事会的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我们希望在新的一年,公司更加稳健经营,规范运作,更好的树立自律、规范、诚信的上市公司形象,让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向前发展,以更加优异的业绩回报广大投资者。公司董事会、总裁班子和公司证券部相关工作人员,在我们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敬意和衷心感谢。

  独立董事: 李守明 杜哲兴 曾国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10年证券投资情况的专项说明

  根据深交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 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要求, 公司董事会对2010年度的证券投资情况进行了认真核查, 2009年11月17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议案》,在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公司审慎投资。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证券投资的目的: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收益水平,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将部分自有资金用于证券投资,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投资范围: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投资范围为买卖股票、基金等。

  三、报告期末持有证券情况:

  ■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以自己的证券账户和资金账户进行证券投资,没有出现使用他人账户或向他人提供资金进行证券投资的情形。公司建立了证券投资管理制度,明确了投资理财范围和流程,加强了投资决策、投资执行和风险控制等环节的控制力度,有效地防范、控制投资风险。报告期内,公司证券投资未超出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的权限,资金安全能够得到保障,未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湖北金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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