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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 全资子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1—017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 全资子公司进行互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释义: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机电”、“本公司”或“公司”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轨道” 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 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海纳” 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机电(香港)”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9:30在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A座505室公司会议室召开。经会议审议,一致通过了《关于201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证券法》、《公司法》、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为了保证公司本部及各子公司经营的正常开展,有利于各公司筹措资金,实现良性发展,根据公司2011年度整体经营计划及子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并结合上一年度(2010年度)公司对外担保的实际使用情况,在审核各子公司年度收付款计划、资金缺口及融资安排(特别是流动资金贷款及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产品)的基础上,经综合平衡后,同意对外担保额度(含对子公司担保以及子公司互保额度)为人民币伍亿捌仟万元整,具体条款以本公司及各子公司与授信银行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具体担保和互保的资源配置如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 各子公司应加强收付款管理,合理配置授信资源和使用担保资源,严格根据经营实际资金需求情况逐笔签订担保合同,将担保资源的使用控制在最高额度范围内。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均先生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业经2011年4月25日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参见同日发布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0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海纳半导体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 2002年9月12日 2、注册号:330165742944246 3、注册资本:5,8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市西湖区浙大路38号 5、法定代表人:陈均 6、主营业务: 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成果转让;单晶硅及其制品,半导体元器件;批发、零售、生产、货物进出口。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杭州海纳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23,717.41万元,负债总额5,711.1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8,006.3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4.08%。2010 年实现营业收入14,267.82万元,实现净利润2,967.68万元。 (二)浙江浙大网新机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网新机电) 1、成立时间:2001年8月30日 2、注册号:330000000009914 3、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天目山路中融大厦901-H室 5、法定代表人:张殷 6、经营范围: 计算机软件开发,技术转让及销售;计算机系统集成,计算机设备电子设备电力设备的销售;电力自动化系统通信系统的开发工程承接及技术咨询;环境保护工程的设计设备成套施工安装调试及咨询服务,经营进出口业务(国家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项目除外)。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网新机电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0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144,340.36万元,负债总额100,221.01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43,534.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9.43%。2010 年实现营业收入60,610.47万元,实现净利润3,627.33万元。 (三) 浙江浙大网新众合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合轨道) 1、成立时间:2006年7月17日 2、注册号:3300000000019468 3、注册资本:20,000万元人民币 4、住所:杭州天目山路中融大厦901-A室 5、法定代表人:林毅 6、经营范围: 轨道交通工程的设计、施工、咨询。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众合轨道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8、财务状况: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12 月31 日总资产60,893.27万元,负债总额41,281.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9,743.01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7.79%。2010 年实现营业收入29,816.11万元,实现净利润1,390.95万元。 (四)网新机电(香港)有限公司 1、成立时间:2005年4月9日 2、注册资本:280万美元 3、注册地址: 香港 4、法定代表人:张殷 5、经营范围: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的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机电产品、计算机软硬件、电子产品的批发、零售,其他高新技术的开发,进出口业务。 6、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本公司拥有其100%的股权,机电(香港)系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7、财务状况: 经浙江天健东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10年12 月31 日总资产17,291.90万元,负债总额7,089.60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0,202.30万元,资产负债率为41%。2010 年实现营业收入17,517.76万元,实现净利润-386.54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公司及被担保的关联企业、子公司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8,071.85 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70%;以上担保总额包括为关联企业、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00万元。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5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16%;以上担保额度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均未要求对方提供反担保。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2011年4月25日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对外担保额度及分配方案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同日发布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是根据公司、各全资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担保贷款拟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有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发展,解决其拓展市场、业务发展所需资金问题,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前,由公司及子公司为关联股东、子公司担保的银行贷款,被担保的子公司都能如期偿还,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此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提供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互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8,071.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70%;以上担保总额包括为关联企业、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00万元。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58,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96.16%;以上担保额度均为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之间的互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 2、本次担保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的担保及全资子公司互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对外担保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3、公司在本次担保期内有能力对全资子公司经营管理风险进行控制,并直接分享全资子公司的经营成果,同时公司审计部将定期对上述担保事项进行专项审计,可使上述事项得到有效监控。此前,由公司为子公司担保及子公司互保的银行贷款,被担保的子公司都能如期偿还,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公司在2011年为全资子公司担保和各全资子公司互保是根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对其提供的担保额度,有助于促进全资子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4、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及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对外担保情况的信息披露义务,并按规定如实提供了公司全部对外担保事项。 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进行互保的独立意见》登载于2011年4月27日的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七、备查文件 1、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201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进行互保的独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5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1—018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11年 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互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 经2011年4月25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非关联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同意公司2011年与公司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银行贷款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 ● 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8,071.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70%;以上担保总额包括为关联企业、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00万元。 ● 本次担保尚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2010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均先生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 一、担保情况概述 1、根据《证券法》、《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证监发(2005)120号文《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通知》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就银行贷款提供互保,互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5000万元)。自互保协议获得双方公司规定的批准之日起计,所提供的担保为在双方互保期内,被担保方的贷款期不超过1年的银行贷款;担保方式为等额连带责任保证;在互保总额内,担保方有权要求被担保方以合法有效资产提供反担保。 2、担保期限及相关授权: 上述担保的有效期为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事项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有效期内签订的担保合同无论担保合同的担保期限是否超过有效期截止日期,均视为有效。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上述事项之日起,在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授权公司董事长陈均先生具体负责与金融机构签订(或逐笔签订)相关担保协议(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3、担保事项的审批程序: 本事项业经2011年4月25日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参见同日发布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2010年度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成立日期:1994年1月8日 2、注册号:3300001008072 3、注册资本:813,043,495 元 4、住所:杭州市教工路1号18幢6层 5、法定代表人:史烈 6、经营范围:计算机及网络系统、计算机系统集成,电子工程的研究开发、咨询服务及产品的制造、销售;网络教育的投资开发;生物制药的投资开发;高新技术产业投资开发;第二类医用电子仪器设备的开发、生产、销售,医用电子仪器设备、临床检验分析仪器的经营;经营进出口业务(范围详见外经贸部门批文);承接环境保护工程。 7、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浙大网新持有公司32.05%的股权,为公司第一大股东。 8、财务状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截至2009 年12 月31 日总资产390,734万元,负债总额 22,437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6,36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57.42%。2009 年实现营业收入 524,870万元,实现净利润3,408万元。 截止2010年9月30日,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424,136万元,负债总额为253,070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162,255万元,资产负债率59.67%,营业收入为391,474万元,利润总额为4,986万元,净利润为4,496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合同》主要内容由本公司及浙大网新与贷款银行等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 四、累计对外担保金额及逾期担保的金额 1、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8,071.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70%;以上担保总额包括为关联企业、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00万元。 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8.29%;此担保额度为公司与关联股东浙大网新之间的互保。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00万元。 五、董事会意见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与股东浙大网新建立互保,是根据双方公司业务实际资金需要,担保贷款拟用于补充经营流动资金,满足本公司与浙大网新生产经营发展的正常需要,同时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1、截止本公告出具日,除本次董事会审议的担保事项外,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为48,071.85万元人民币,占公司2010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70%;以上担保总额包括为关联企业、子公司以及子公司的互保,公司及子公司均无其它对外担保。公司逾期担保金额为0.00万元。 2、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对外担保额度为5000万元人民币,均为公司与股东浙大网新提供的互保。 3、本次担保业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非关联董事一致同意,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公司关联股东浙大网新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此议案的投票权。本公司与浙大网新建立互保属于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合理利用的需要,有助于促进公司筹措资金和良性发展,可进一步提高其经济效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对外担保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其他制度规定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担保决策程序合法,上述担保没有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上市公司对外提供担保的相关规定。 六、备查文件: 1、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3、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0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1—019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本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公司法》和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章程》的规定,经2011年4月25日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同意,定于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13:30在杭州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会议室(一)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有关事宜具体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事项: (一)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1年5月19日(星期四)13:30 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11年5月18日15:00—2011年5月19日15:00 交易系统投票具体时间为:2011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杭州杭大路15号嘉华国际商务中心会议室(一)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1日(星期三) (五)会议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召开方式:现场方式和网络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份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11日(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该等股东有权委托他人作为代理人持股东本人授权委托书参加会议(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3、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合法性和完备性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业经2011年4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表示同意的专项意见,审议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内容: □ 听取《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 □ 会议议案: 1、审议《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3、审议《公司董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4、审议《公司监事会2010年度工作报告》 5、审议《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审计机构并确定其报酬的议案》 7、审议《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的议案》 8、审议《公司2011年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和全资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9、审议《公司2011年与股东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互保的议案》 10、审议《关于公司拟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三)披露情况: 上述第1——12项议案(不包括第4项议案)于2011年4月25日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第4项议案于2011年4月25日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情况见2011年4月27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一)登记方式:现场、信函或传真方式。 (二)登记时间:2011年5月12日至股东大会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之前(不包括5月14日、5月15日休息日)。 (三)登记地点: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A座505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及股东大会现场。 (四)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出席人身份证; 个人股股东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 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一)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操作流程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5月19日9:30—11:30,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股东投票代码: ■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 (1)买卖方向为买入投票(“众合投票”); (2)输入证券代码360925;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表示对议案一至十五所有议案统一表决;1.00元代表议案一,2.00元代表议案二,……,12.00元代表议案十二,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需要表决的议案事项的顺序号及对应的申报价格如下表: ■ (3)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4)投票注意事项: ①股东大会有多个待表决的议案,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表决申报不得撤单。 ②对同一议案不能多次进行表决申报,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③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申报将作为无效申报,不纳入表决统计。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作流程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当日下午1:00即可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 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网上股东大会列表”选择“众合机电2009年年度股东大会”;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3、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1年5月 18日15:00至2011年5月19日15:00的任意时间 五、其它事项: (一)会议联系方式: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A座505室 邮政编码:310007 电 话:0571-87959025,87959026 传 真:0571-87959016, 87959026 电子信箱:000925@000925.net 联 系 人:葛姜新,钟天鹏 (二)会议费用: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5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 委托人(签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号: 受托人(代理人)姓名: 受托人(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2011年 月 日——2011年 月 日 委托日期:2011年 月 日 ■ 说明: 1、 如委托人未对投票做明确指示,则视为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 在“同意”、“反对”、“弃权”三栏中,选择您同意的一栏打“√”,同一议案若出现两个“√”,视为无效投票;对某一议案不进行选择视为弃权。 (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及剪报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925 证券简称:众合机电 公告编号:临2011—020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8日以传真及电子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上午11:30在杭州市曙光路122号世贸中心A座505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2名。监事耿晖女士因公务未出席本次监事会,已书面委托监事会主席洪国伦先生代行表决权及签署本次会议相关文件。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洪国伦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三、 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四、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并发表意见如下: 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及目前存在的主要问题;改进计划切实可行,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客观、准确。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对董事会《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无异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五、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并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关于2010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作为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们认真地审查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我们认为: 1、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 3、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从各方面客观地反映了公司2010年度的生产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前的财务状况,管理层分析客观、具体,对公司内外环境等诸多因素分析较为透彻,对2011年以后的发展规划较为客观具体。 4、在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审计和编制过程中,我们未发现参与年报编制和审议的相关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六、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 监事会关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作为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我们认真地审查了《公司2011 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及其正文,我们认为: 1、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 2、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反映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监事会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劵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为弥补公司日常运营资金的缺口,拓宽融资渠道,降低财务成本,同意发行总额度不超过4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公司将根据实际资金需求情况,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有效期(两年)内分期发行,发行短期融资券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流动资金、置换商业银行借款等。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效发行额度内,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和办理发行短期融资券发行事宜,包括每一次发行的数量、发行时间、发行期限、利率、承销商和中介机构的选聘、信息披露等,并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票3 票,反对票0 票,弃权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众合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1年4月25日 (上接D113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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