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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1-007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1年4月25日9:30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5人,实际参会董事5人,公司三名监事及全体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参会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吴培生主持,经认真审议,与会董事通过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以5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形成如下决议: 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010 年在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2,081.06万元,利润总额7,125.42万元,净利润6,178.78万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73.47万元。分别比2009年度增长了24.32%、28.35%、30.31%和31.0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5,863.99万元,较2009年度增长49.34%。 该议案需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的审计结果,2010年度公司实现税后利润61,734,708.73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6,236,150.65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117,998,620.88元,本期可供股东分配利润173,497,178.96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期发展的需要和股东的利益,公司2010年度的利润分配预案为: (1)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13,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送现金红利0.05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6,660,00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166,837,178.96元,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2)以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32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2,664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984万股。 该预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4、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上的《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 公司独立董事蒋文军先生、马国华先生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并将在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上述职,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5、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本年度报告及其摘要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年报全文及其摘要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同时刊登在201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 6、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及201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披露的公司公告:《关于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56号《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7、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57号《关于对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资金往来的审核报告》,详情请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8、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作为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9、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1)第12458号《关于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 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 10、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11、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开展2011年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2010年度开展不超过1,000万元投资额度的天然橡胶套期保值业务,业务期间为本次董事会召开之日至2010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 12、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因实施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而修改公司章程,内容详见附件一。 公司将按照本次修改后的章程向浙江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变更手续。 全文详见信息披露网站巨潮网(http://www.cninfo.com.cn)。 13、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提请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在公司余渚村会议室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五、第八项、第十二项议案。 详细内容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及2011年4月27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的《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一: 公司章程修正案: 因公司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3,320万股为基数,用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共转增2664万股,本次转增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为15,984万股。为此,需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作如下修订: 1、“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320万元” 改为“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984万元。” 2、“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3,3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改为“第十八条 公司的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3,320万股,每股面值1元,均为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3、第十九条 原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公司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万股,转增后公司股东出资情况如下: ■ 证券代码:002224 证券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1-012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4月2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月琴女士主持。经与会监事以投票表决方式,以3票同意、0票不同意、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本报告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详细内容见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2、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3、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4、审议通过《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5、审议通过《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6、审议通过《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其他相关文件的要求;自我评价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符合公司内部控制需要;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1-010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定于2011年5月17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时间:2011年5月17日(星期二)上午9:30; 二、会议地点: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浙江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 三、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投票方式:现场投票 五、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2日 六、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审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3、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4、审议《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5、审议《关于聘请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7、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独立董事蒋文军先生、马国华先生将在股东大会上述职。 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议案并书面提交会议召集人。 七、会议出席对象: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 2、截止2011年5月12日(如遇停牌或休市,以该日前最后一个交易日)下午15:00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八、登记事项: 1、登记时间:2011年5月13日8:00-18:00。 2、登记手续:法人股股东代表持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明书(均加盖公章);个人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深圳股票账户卡;股东授权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人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到公司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外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3、登记地点:浙江绍兴县柯岩街道余渚村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九、注意事项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十、其他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人:吴琼瑛 电话:0575-84365558 传真:0575-84318666 邮政编码:312031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附件1: 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 代表 单位(个人)出席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人(或本公司)对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的意见: ■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法人代表):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 委托日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1-011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举行2010年度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块上市公司特别规定》的有关要求,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2011年5月6日(星期五)15:00-17:00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上平台举行2010年年度报告说明会,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互动平台(http://irm.p5w.net)参与本次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报告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吴培生先生、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琼瑛女士、副总经理黄凯军先生、独立董事蒋文军先生、马国华先生、保荐代表人陈晓荃先生、牛旭东先生。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五日 股票代码:002224 股票简称:三力士 公告编号:2011-009 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现对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420号文核准,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定价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 1,900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9.38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7,822 万元。截止2008 年4月 18 日,共募集资金17,822 万元,减除发行费用17,261,302.89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60,958,697.11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对新股发行的募集资金进行验证,并于2008年4月18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08)第11410号验资报告。 (二)2010年度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结余情况 截止2010年12月31日,本公司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情况为: ■ 二、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本公司已与保荐人东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交通银行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加强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募集资金管理的通知》精神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要求制定了《浙江三力士橡胶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本公司董事会为本次募集资金批准开设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交通银行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两个专项账户,其中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绍兴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33001657235053006293、交通银行绍兴中国轻纺城支行活期存款账户为:293016110018150141782。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余额如下: (下转D58版)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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