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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7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董事长周宁、总裁张璇、副总裁兼财务总监侯占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梁茂蕾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3.2.1 非标意见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2 公司存在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3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签署和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2.4 其他 √ 适用 □ 不适用 1、福州华电诉讼进展 本公司因与被告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第三人北京国信华电物资贸易中心代位权纠纷一案,于2010年12月14日经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驳回本公司诉讼请求。(详见2011年1月12日,公告2011-001) 2、福州汇海起诉公司 公司于2011年2月21日收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应诉通知书》及福建汇海建工集团公司的《民事起诉书》,汇海公司因《建筑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将本公司列为被告之一起诉。目前本案尚未审理。(详见2011年2月23日,公告2011-004) 3、福州华电仲裁进展 公司于2011年2月22日收到福州仲裁委员会《案件受理通知书》及福州华电房地产公司的《仲裁申请书》,福州华电因《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将本公司作为被申请人,请求仲裁。目前本案尚未审理。(详见2011年2月23日,公告2011-005) 4、中关村建设中标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2月9日中标重庆中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鹏润〃国际公寓B区二期总包工程二标段; 2011年1月26日中标上海鹏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责开发的上海惠南镇东城区C6-1地块(1-16#,垃圾房、地下车库、门卫)工程。(详见2011年2月23日,公告2011-006) 5、中实在葫芦岛设立公司 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拟出资成立葫芦岛中实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详见2011年2月26日,公告2011-008) 6、公司受让重庆海德股权 公司受让重庆海德四名自然人股东所持有的重庆海德100%股权以及该股权项下的所有权利,股权转让款人民币叁亿元整(¥300,000,000),三年内付清。该股权转让款由本公司直接支付给中关村网络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开立的账户中,归还其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的贷款。本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2011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待相关承诺文件具备后,再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详见2011年2月26日,公告2011-009) 7、股东操作失误导致违规买卖股票 公司股东广东粤文音像实业有限公司在2011年2月25日减持本公司股票过程中,因操作失误,出现短线交易的情形,此次股票买卖行为中,广东粤文未获得收益。(详见2011年2月26日,公告2011-011) 8、邹晓春辞去副董事长等职务 副董事长邹晓春先生因工作变动的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副董事长和董事职务,以及控股子公司的全部职务。(详见2011年3月12日,公告2011-013) 9、吴发强辞去监事职务 监事吴发强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其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详见2011年3月12日,公告2011-013) 10、李海燕辞去监事职务 监事李海燕女士因其个人原因,申请辞去所担任的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职务。(详见2011年3月22日,公告2011-014) 11、公司受让中关村建设所持哈尔滨中关村90%股权 本公司拟受让控股子公司北京中关村开发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所持有的哈尔滨中关村开发建设有限责任公司90%股权以及该股权项下的所有权利。(详见2011年4月1日,公告2011-018) 12、公司与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房产、土地纠纷 北京海淀置业集团(原北京市超市发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起诉公司,要求本公司与其共同、及时办理依合同约定其应分得的相应面积的房屋、土地权属证明的纠纷事宜,经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审理,公司于2010年12月21日收到(2010)海民初字第25827号《民事判决书》,法院判决驳回北京海淀置业集团的诉讼请求(详见2010年12月23日,公告2010-069)。 本公司于2011年3月3日接到法院电话通知,因北京海淀置业集团提起上诉,本案将于2011年3月9日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详见2011年3月5日,公告2011-010)2011年4月8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驳回海淀置业集团上诉,维持原判。(详见公告2011年4月18日,公告2011-020)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等有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以下承诺事项 √ 适用 □ 不适用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3.5 其他需说明的重大事项 3.5.1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证券投资情况说明 ■ 3.5.2 报告期接待调研、沟通、采访等活动情况表 ■ 3.6 衍生品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3.6.1 报告期末衍生品投资的持仓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周宁 二○一一年四月二十七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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