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经证券时报社授权,证券时报网独家全权代理《证券时报》信息登载业务。本页内容未经书面授权许可,不得转载、复制或在非证券时报网所属服务器建立镜像。欲咨询授权事宜请与证券时报网联系 (0755-83501695 83501827) 。 |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本公司董事长王安先生因故不能到会,已委托公司副董事长彭毅先生代为出席并行使表决权,公司其他董事亲自出席了会议。 1.3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王安、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翁庆安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柴乔林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千元 ■ 2.2 主要生产经营数据 ■ 2.3 按不同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主要差异 单位:千元 ■ 有关准则差异情况说明如下: a、煤炭行业维简费和安全费用等四项基金调整: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根据财政部2009年6月发布实施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公司按原煤产量计提维简费和安全费用,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对当期提取的、尚未使用的维简费及安全费用从利润表中予以冲回,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调整:根据山西省政府规定,公司在山西省的煤炭生产企业自2007年10月1日开始按原煤产量计提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3号》,计提和使用的会计处理同上述维简费和安全费用。根据相关规定,这些费用将专门用于煤矿转产及土地恢复和环境保护费用。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对计入成本的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予以冲回,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上述煤炭行业专项基金调整影响中国准则相对国际准则减少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641,357千元,减少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381,974千元。 b、准则差异导致的递延税项的调整:由于上述事项的调整形成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企业会计准则下的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不同而形成的暂时性差异而导致的递延税项调整。该调整影响中国准则相对国际准则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317,919千元,增加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90,221千元。 c、政府补助调整: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通过“专项应付款”科目核算,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转入资本公积,未形成长期资产的部分予以核销。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该调整影响中国准则相对国际准则,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58,524千元。 d、股权分置流通权调整:在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与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该调整影响中国准则相对国际准则增加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155,259千元。 2.4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注:1、以上资料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公司提供的截止2011年3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HKSSC Nominees 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乃代表多个客户所持有。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 ■ 二、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 三、现金流量表主要项目变动原因分析 ■ 四、煤炭销售数量和价格变动情况 ■ 五、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变动情况表 单位:元/吨 ■ 2011年1-3月份,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223.13元/吨,与2010年全年的223.70元/吨相比基本持平并略有下降,比2010年1-3月的199.36元/吨增加23.77元/吨,增长11.9%。 单位材料成本同比增加14.32元/吨,主要是外购原煤入洗成本增加5.40元/吨以及单位配件、柴油、防冻液及其他材料成本共同增加8.92元/吨。 人工成本同比增加2.20元/吨,主要是所属单位根据业绩增长情况适当调整了薪酬水平以及生产经营规模扩大员工人数有所增加; 折旧与摊销成本同比增加2.66元/吨,主要是本期使用的生产设施及设备同比增加影响; 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准备金同比增加2.30元/吨,主要是地方政策性増支因素增加3.20元/吨。其中公司所属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江苏省徐州市有关政策规定按原煤产量每吨计提20元的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使公司自产商品煤成本增加1.90元/吨;公司所属在晋企业按照山西省有关规定,自3月1日起可持续发展基金的缴纳标准每吨原煤增加3元,使公司自产商品煤成本增加1.30元/吨。 其他成本同比增加2.67元/吨,主要是外包矿务工程费增加影响。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0年5月国家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关于上市公司环保核查后督查情况的通报》中涉及了公司所属灵石县中煤九鑫焦化有限责任公司搬迁的环保问题,针对该问题,公司积极与当地政府和村民沟通协调,目前正在积极推进。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2011年3月22日,公司董事会建议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6,908,978,000元的30%计2,072,693,4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15633元(含税)。拟派发的股息需经股东于2011年5月27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安 2011年4月27日 本版导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