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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1-015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9:00在北京市海淀区丹棱街3号A座公司10层多功能厅召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8人,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259,546,61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6.56%。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以259,546,61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259,546,61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以259,546,61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以259,546,61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5、以259,546,61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6、以259,546,61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2011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7、以259,546,61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资金进行综合管理的议案》。 8、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回避表决,以21,889,960股同意,86,657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1%,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与国机财务有限责任公司<金融合作协议>的议案》。 9、以259,546,618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2011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10、关联股东中国机械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元国际工程设计研究院、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济南铸造锻压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广州电器科学研究院回避表决,以21,976,617股同意,0股反对,0股弃权,同意票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大会上,独立董事蔡惟慈先生、胡海林先生、葛长银先生分别向大会作了2010年度工作的述职报告,《独立董事2010年度述职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赵力峰律师、贺维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出席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二○一○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1-016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2日以专人送达、传真形式发出。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11:00在公司16层第一会议室召开,应到董事九名,实到董事八名,董事邵奇惠因工作原因,书面委托董事王建军出席会议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出席会议的董事占董事总数的100%。四名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罗艳女士主持。 本次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审议了如下决议: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的2011-017号公告。 2、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旅游发展(老挝)有限公司的议案》。有关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刊登的2011-018号公告。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51 证券简称:中工国际 公告编号:2011-018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中工国际旅游发展(老挝)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一、设立公司概述 1、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工国际”或“公司”)拟与老挝吉达蓬集团有限公司(Krittaphong Group Co.,Ltd.,以下简称“吉达蓬公司”)投资设立中工国际旅游发展(老挝)有限公司(CAMCE Tourism Development ( Lao) Co., Ltd.),开发老挝琅勃拉邦酒店项目。 2、董事会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召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中工国际旅游发展(老挝)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额度在董事会权限范围之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设立公司需报国家发改委及商务部审批后方可实施。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名称:Krittaphong Group Co.,Ltd.(老挝吉达蓬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No.083, unit 6, Ban Phonsa Att, Saysettha district, Vientiane Lao PDR 公司控股股东:Orlathay SANTIKHONGKHA 女士 公司主要业务:集工程建设、地产开发、房产开发、木材加工、商务咨询、农业开发、旅游服务等 公司性质:集团公司 三、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拟设立的中工国际旅游发展(老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中工国际以现金入股,吉达蓬公司以解决老挝琅勃拉邦酒店项目用地的成本作价入股。注册地址为Xiang Kaew Village, Luang Phrabang District, Luang Phrabang Province, Lao PDR。公司经营范围:建设及相关服务业,酒店和旅游项目的开发、持有和运营。 该公司是为开发、建设和运营老挝琅勃拉邦酒店项目而设立。 中工国际旅游发展(老挝)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 ■ 2、设立公司董事会和管理人员的组成安排 中工国际旅游发展(老挝)有限公司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中工国际提名4名董事,吉达蓬公司提名1名董事,董事长由中工国际提名。 3、老挝琅勃拉邦酒店项目的基本情况 老挝琅勃拉邦酒店项目投资总额不超过3,700万美元,其中,股权投资500万美元,其余3,200万美元拟通过股东贷款方式解决。 琅勃拉邦省琅勃拉邦市是老挝第二大城市,著名旅游目的地,是老挝的旧都,是小乘佛教的发源地,是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并实施保护的世界文化遗产地之一。老挝琅勃拉邦酒店项目选址在湄公河畔,紧邻高尔夫球场,交通便利,距离机场15分钟车程,距离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保护区10分钟车程。酒店占地面积4万平米,建筑面积约17,500平方米,该酒店将依照五星级度假酒店标准设计、建造和运营,建设工期16个月。 四、设立公司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老挝处在经济发展的起步阶段,存在很好的发展机遇和大量的投资机会。老挝琅勃拉邦酒店项目地理位置优越,具有较好的经济效益。 根据老挝法律,只有在老挝当地注册的公司才能够拥有资产和运营资产,因此设立中工国际旅游发展(老挝)有限公司成为老挝琅勃拉邦酒店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之一,为酒店的开发建设和运营管理提供了便利,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拓宽业务领域,深入开发老挝市场。 五、备查文件 1、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中工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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