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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1-14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以通讯方式在公司总部黎明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九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九人。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董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报告从重大事项及201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上述报告。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1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为满足资金需求,拓宽融资渠道,减少财务费用,公司拟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5亿元的短期融资券,发行期限不超过一年。本次注册发行委托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主承销商,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联席主承销商;承销采取余额包销方式进行,上述银行包销的额度比例为10:5。其中发行利率视当期公司评级对应的交易商协会指导利率而定。发行短期融资券所募集的资金,将用于补充公司营运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 董事会拟授权董事长张轩松先生全权处理本次短期融资券有关事宜并签署有关文件。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关于修订《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拟对公司章程修订如下: 1、变更公司章程原第二章第十二条公司经营范围为: 农副产品、粮油及制品、食品饮料、酒及其他副食品、日用百货、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通讯器材、针纺织品、服装、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音像制品、出版物及电子出版物、珠宝、金银饰品、汽车摩托车零配件、汽车装潢、消防器材、工艺品、五金交电、仪器仪表、五金家具及室内装修材料、花卉、玩具等的零售与批发,以及提供相关的配套服务;预包装、散装食品、保健食品、零售香烟(限分支机构在行业许可的期限和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组织部分自营商品的加工及农副产品收购;出租部分商场设施或分租部分商场的场地予分租户从事合法经营(以上全部项目另设分支机构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在取得相关部门的许可后方可经营);信息咨询(证券、期货、金融等行业咨询除外);以特许经营方式从事商业活动;自营商品的进口,采购国内产品的出口(以上商品进出口不涉及国营贸易、进出口配额许可证、出口配额招标、出口许可证等专项管理的商品)。 2、修改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七十二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他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 3、修改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期限为一个季度内、累计金额在2000万元内的决定权,但须及时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及时通报董事会”为“董事会授权总经理期限为一个季度内、单项总额在5000万元内的决定权,但须及时在董事会办公室备案,由董事会办公室及时通报董事会”。 4、经2011年3月11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现行政管理制度由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改称为董事会领导下的总裁负责制。据此,分别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总经理”、“副总经理”的表述为“总裁”、“副总裁”。 5、修改公司章程原第一百一十条(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为“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及增减公司分支机构的设置”。 其中第二、三、四、五项已经2011年3月28日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十五号决议通过,现拟将两个议案合并为一个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关于公司内控自查报告的议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闽证监公司字【2011】17号《关于开展新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现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查报告》予以公布。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永辉投资有限公司与喜禄(香港)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同的议案 董事会认真审议了全资子公司永辉投资有限公司与喜禄(香港)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签订的合资合同(详见2011年4月22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刊登之《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永辉投资有限公司与喜禄(香港)有限公司签订共同投资设立合资经营企业合同的公告》),鉴于以下原因,董事会批准了该合资协议: 1、双方合资有利于公司锁定优质超市物业; 2、项目建设的12.24万平方米住宅属于由福州市鼓楼区政府回购的安置房; 3、相关超市物业建成后,有利于替代紧邻且租期将满的公司国棉店等。 董事会同时要求待项目建设的地下10,000平方米商业物业建成或确认由我公司经营后,适时退出上述项目公司。 投资者如需进一步了解项目情况,请参阅福州市国土资源局《2011年第四次公开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公告》(http://www.fzgtzyj.gov.cn/)。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鉴于经营发展所需,现拟首次发行公司债券并于发行完成后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如下: 1、发行规模: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5亿元公司债券; 2、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次公司债券不向公司股东配售; 3、债券期限: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三年,具体期限根据发行前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而定; 4、债券利率: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票面利率为固定利率,单利按年计息。具体利率根据网下询价结果,由公司与主承销商协商并经监管部门备案确定; 5、发行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的公司债券将用于补充本公司及/或子公司营运资金、资本开支或偿还本公司原有债务等; 7、拟上市地: 上海证券交易所; 8、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 9、为便于董事会操作本次发行事宜, 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有关申请本次发行并上市事宜, 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股东大会决议,结合市场实际情况和公司经营需求,制定及修改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的具体方案; (2)办理与募集资金项目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文件; (3)进行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相关的谈判,签署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有关的合同、协议和文件,并进行适当的信息披露; (4)为本次公司债券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5)其他与本次发行上市有关的事宜。 10、偿债保障措施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出现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6)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7)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8)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9)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决议中第二、三、五、六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下午一点三十分在公司总部杨桥会议室召开二〇一〇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题如下: 1、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和2011年度财务预算的议案 4、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10年关联交易情况及2011年关联交易计划的议案 6、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10年度授信、贷款情况及2011年度申请授信计划的议案 8、关于修订《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9、关于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10、关于提名熊厚富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11、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12、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永辉投资有限公司与喜禄(香港)有限公司签订合资合同的议案 13、关于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14、听取《2010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 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有关通知,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2011年4月28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以上议案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1-15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公司总部黎明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五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五人。董事会秘书列席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相关规定。经全体监事审议和表决,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决议: 一、关于《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编制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未经审计),报告从重大事项及2011年第一季度财务报表等方面如实反映了公司2011年度第一季度的经营运行情况。 (以上议案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关于提名熊厚富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鉴于郑景旺先生因身体原因请辞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根据公司控股股东推荐,拟提名熊厚富先生作为公司监事候选人(简历附后)。 (以上议案同意票5 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本决议中第二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监事会谨向郑景旺先生在担任监事和监事长期间对公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熊厚富先生简历 熊厚富,男,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具有会计师和经济师职称。2004年12月进入永辉超市,2010年10月至今担任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财务部资金经理。历任福建省南平工业学校财会教师,华通天香集团股份公司财务经理,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前福建永辉集团有限公司)财务经理。持有公司发起人股东之一福建汇银投资股份有限公司136,600股。 证券代码:601933 证券简称:永辉超市 公告编号:临-2011-16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现决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公告有关事宜如下: 一、会议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1:30 网络投票时间: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2、股权登记日:2011年5月11日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现场会议地点: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杨南街36号杨桥永辉二楼会议室 5、会议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表决方式:截止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结束,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方式或经现场会议登记后通过现场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三、参会人员 1、截止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交易结束,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上述公司股东有权委托代理人参加会议并进行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本,参见附件一);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见证律师及其他获邀人员。 四、现场会议参加办法 1、登记时间:2011年5月13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登记地点: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436号公司总部二楼黎明会议室 3、登记方式 拟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持以下文件在上述时间、地点现场办理或通过传真方式(联系方式见后)办理登记: (1)自然人股东: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2)自然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身份证件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3)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4)法人股东授权代理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持股凭证。 五、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参见附件二。 六、其它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召开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凭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登记文件原件入场。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日,出席会议代表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3、联系方式 联系人:孙 昊 联系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中路436号 联系电话:0591-83787308 传真:0591-83762990 邮编:350002 特此公告。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 附件一 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本人 __________ (身份证号: )/单位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 )作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股东,兹全权委托/授权 __________ (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出席公司于2011年5月18日召开的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对会议议案行使如下表决权: ■ 对可能增加的临时议案是否有表决权:有□ 否□ 委托人(签名)/委托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受托人签名: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授权委托书议案意见栏中用“√”明确授意受托人投票;本授权委托书复印件有效。 附件二 投资者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1年修订)》(下称“细则”)有关要求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11年5月18日上午9:30-11:30;下午1:00-3:00。 一、投票程序 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比照上海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票代码:788933,投票简称:永辉投票, 表决议案数:22,投票股东:A股股东; 2、买卖方向为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第1项议案,2.00元代表第2项议案,以此类推。第13项议案为含多个需表决子议案的议案组,13.00元代表对该议案组项下全部子议案及其包含项进行表决。13.01元代表该议案组中的第1项子议案(序号为13.1),13.09代表该议案组第9项子议案及其包含项(序号为13.9)。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99.00元代表本次股东大会所有议案。 ■ 4、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 二、投票举例 1、如投资者拟对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则申报价格填写“99.00元”,申报股数填写“1股”,应申报如下: ■ 2、如投资者拟对第4项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投同意票,应申报如下: ■ 3、如投资者拟对第4项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投反对票,应申报如下: ■ 4、如投资者拟对第4项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投弃权票,应申报如下: ■ 三、投票注意事项 1、股东可以按照任意次序对本次股东大会各议案进行表决申报,但表决申报不能撤单。对同一议案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2、同一股份只能选择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股份通过现场、网络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3、股东仅对股东大会多项议案中某项或某几项议案进行网络投票的,视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其所持表决权数纳入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数计算,对于该股东未表决或不符合细则要求的投票申报的议案,按照弃权计算。 4、统计表决结果时,对子议案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包含该子议案的议案组的表决申报,对对单项议案或议案组的表决申报优先于对总议案的表决申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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