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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科斯伍德油墨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1.3 公司负责人吴贤良、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吴艳红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倪同兵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单位:元 ■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适用 □ 不适用 单位:元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2.3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 §3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 适用 □ 不适用 一、资产负债表项目大幅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货币资金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084.90%,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收到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所致。 2、预付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2.89%,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按照采购合同需支付的预付款增加所致。 3、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87.98%,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初余额中已支付的上市中介费用计入股票发行费用所致。 4、长期待摊费用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111.76%,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部分设备大修期已到,进行大修所致。 5、短期借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94.52%,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流动资金借款增加所致。 6、预收账款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62.75%,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随销售增加而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7、应付票据期末余额较期初减少76.91%,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初已签发承兑汇票在本报告期内到期承付所致。 8、应交税费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59.22%,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销售增加而相应税费增加所致。 9、股本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33.64%,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公开发行股票使股本增加所致。 10、资本公积期末余额较期初增加2049.26%,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公开发行股票产生的股本溢价所致。 二、利润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营业收入2011年1-3月为59,442,598.77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2.67%,主要原因是公司加大市场推广力度,报告期产品销量增长所致。 2、营业成本2011年1-3月为46,659,635.90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20%,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营业成本随营业收入增长而增长以及原材料成本上涨所致。 3、营业税金及附加2011年1-3月为194,680.59元,较上年同期增长60.98%,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销量收入增加对应的税费增加所致。 4、销售费用2011年1-3月为1,795,478.86元,较上年同期增长30.74%,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销售量增加,导致销售费用中的运费、差旅费等同比增加所致。 5、财务费用2011年1-3月为225,849.35元,较上年同期增长92.27%,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内流动资金借款及利率的增长所致。 6、资产减值损失2011年1-3月为645,744.97元,较上年同期减少252.88%,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其他应收款减少对应的坏账准备冲回以及上年同期坏帐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三、现金流量表项目变动的情况及原因说明 1、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59.88%,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销售额增加,原材料采购资金支付增加,同时为了平抑原材料价格波动,主动降低原材料采购成本,部分原材料采购支付了现款,以及报告期初已签发承兑汇票在本报告期内到期承付所致。 2、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53.38%,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固定资产采购比去年同期少所致。 3、吸收投资所收到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增加3.79个亿,原因是报告期发行股票收到募集资金所致。 4、偿还债务所支付的现金本期较上年同期减少42.51%,主要原因是公司报告期上年同期流动资金贷款到期增加偿还所致。 3.2 业务回顾和展望 ■ §4 重要事项 4.1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一)、持股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吴贤良和吴艳红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且在公司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苏州市元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且在其向公司委派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委派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苏州国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创投承诺:自增资成为公司股东的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前述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且在其向公司委派董事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在其委派董事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苏州市相城高新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承诺:自其增资成为发行人股东的工商登记完成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其将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其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前述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已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转让股份不超过其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50%。 公司其他自然人股东盛建刚和徐莹承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其持有的股份。 公司上市后,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板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买卖本公司股票行为的通知》,担任公司董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吴贤良、吴艳红承诺: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六个月内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之间申报离职的,自申报离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得转让其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公司股东的股份承诺事项在报告期内履行情况良好,上述股东均遵守了所做的承诺。 (二)、关于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 为避免与公司之间可能出现同业竞争,维护公司的利益和保证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吴贤良先生、吴艳红女士、持有本公司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盛建刚先生、苏州国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市元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向公司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书》。 履行承诺情况:报告期内,吴贤良先生、吴艳红女士、盛建刚先生、苏州国嘉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及苏州市元盛市政工程有限公司均信守承诺,没有出现任何投资或从事与本公司相同或相似的业务,也没有出现其他同业竞争的情况。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关联交易的承诺 为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出具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之承诺书》。 履行承诺情况: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没有与本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也没有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资产和其他资源的情形。 4.2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 适用 √ 不适用 4.3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实现扭亏为盈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 适用 √ 不适用 4.5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向控股股东或其关联方提供资金、违反规定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涉及金额万元。 4.6 证券投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4.7 按深交所相关指引规定应披露的报告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的情况 √ 适用 □ 不适用 ■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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