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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1 重要提示 1.1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1.2如有董事未出席董事会,应当单独列示其姓名 ■ 1.3 公司第一季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 1.4 ■ 公司负责人黄建勇先生、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Kenneth Macpherson(柯明思)先生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李直先生声明:保证本季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 §2 公司基本情况 2.1 主要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 币种:人民币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2 报告期末股东总人数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 §3 重要事项 3.1 公司主要会计报表项目、财务指标大幅度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 3.2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其影响和解决方案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于2010年3月1日接第一大股东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全兴集团")书面通知,告之:Diageo Highlands Holding B.V. ("DHHBV")与其合资伙伴成都盈盛投资控股有限公司("盈盛")于2010年3月1日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 DHHBV同意受让盈盛所持全兴集团4%的股权("股权转让")。如股权转让经过相关部门批准得以完成,DHHBV将持有全兴集团53%的股权,并将间接控制全兴集团现时持有的本公司39.71%的股权,从而触发要约收购义务。该股权转让事宜需经过相关部门批准,且由于股权转让导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变化而触发的要约收购义务亦需要履行相应程序;因此,本次股权转让及要约收购都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目前上述事宜还在审批过程中。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成都兴千业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9年10月29日与成都市温江区交通局签订了《温江区向阳路北延线B段片区综合开发合同终止协议》。根据该《终止协议》,温江区交通局应向兴千业公司总计偿付16100万元。截止2011年3月31日,温江区交通局尚有9300万元未付。兴千业公司已取得成都市温江区交通局盖章确认的企业询证函和催账资料,并提请律师事务所及律师对该笔应收款项的收回可能性进行专业判断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目前,兴千业公司正在全力催收此笔款项。 3.3 公司、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川成都全兴集团有限公司在股权分置改革中所做出的特殊承诺除以下事项尚在履行期间外,其余承诺均已履行: ■ 3.4 预测年初至下一报告期期末的累计净利润可能为亏损或者与上年同期相比发生大幅度变动的警示及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5 报告期内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现金分红政策,本报告期内公司未进行现金分红。 四川水井坊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建勇 2011年4月26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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