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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1-011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公司司于2011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关于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星期二)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到7人,董事Mr.Joerg Thaele(泰勒先生)因故不能参加会议,授权委托董事Francis Michael Piscitelli(潘达礼先生)代为表决。公司监事会主席焦志刚、董事会秘书周向峰、财务部经理汪淑琼列席了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相关章节。 2、审议通过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0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2010年度报告和2010年度报告摘要(中、英文)。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4、审议通过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我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经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审议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公司2010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 269,591,790.53 元,在提取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 26,959,179.05元后,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75,715,515.70 元(含上年未分配利润333,082,904.22 元)。 公司董事会拟按2010年末总股本978,563,745股计,向A、B股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2.5 元(含税,B股红利折成港币支付),实发红利总金额 244,640,936.25元,剩余 331,074,579.45 元结转下年度。 向境外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将按股东大会决议日后的第一 个工作日的中国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兑换成港币支付。 此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才能实施。 按有关缴纳所得税的政策规定,凡符合缴税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均需缴纳所得税。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是广东地区知名财务审计中介机构,尤其在上市公司财务审计中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丰富经验,多年来一直被聘请为本公司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因此,拟续聘其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至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 7、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0年度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www.cninfo.com.cn)。 8、审议通过关于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1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网站上(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修订)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财务部根据国家新的有关财务会计政策准则和公司内部管理要求,重新修订了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资产减值准备管理制度》。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零七条第十一款规定,提交董事会审议。 10、审议通过关于增补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由于2010年9月7日庄坚毅先生辞去公司董事职务,至今公司空缺一名董事,不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现推选 赵勇 先生为公司董事(候选人)。赵勇先生简历附后。 11、审议通过关于推选刘醒明先生为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刘醒明先生1983年进入本公司工作,曾任车间主任、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常务董事。鉴于目前公司董事会副董事长缺位,现推选刘醒明先生为副董事长。 12、审议通过关于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独立董事现没有享受年度津贴,在履行工作职责时仅给予报销差旅费用。为了更好地体现独立董事的责、权、利平衡,进一步保证和提高工作质量,参照国内同行业上市公司及本地区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年度津贴标准,实行公司独立董事享受10万元(税前)年度津贴制度。 1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为适应公司发展需要,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规定修改部份章程条款: 1)公司章程第一百七十条:“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修改为“公司指定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和巨潮网为刊登公司公告和其它需要披露信息的媒体。除上述外,在公司披露信息公告时,也可同时刊登于其他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 2)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四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3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现修改为“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经理若干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章程第十三条:“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有关的工程咨询业务。”修改为:“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公司经营范围是:研究、开发、生产电光源产品、电光源设备、电光源配套器件、电光源原材料、灯具及配件、电工材料、机动车配件、家用电器、电器开头、插座、消防产品、通风及换气设备、LED产品、锂离子电池及其材料,在国内外市场上销售上述产品;有关的工程咨询业务” 14、审议通过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关联董事Mr.Joerg Thaele(泰勒先生)、Francis Michael Piscitelli(潘达礼先生) 回避了表决。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5)。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5、审议通过关于佛山高明富湾山水休闲渡假邨有限公司委托管理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佛山高明富湾山水渡假邨有限公司为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2006年8月1日,本公司与佛山市佛宾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宾”公司)签订合同,委托“佛宾”公司管理富湾湖酒店,托管期限五年(至2011年8月1日)。 现“佛宾”公司已通知本公司,托管合同到期后不再续约,鉴于本公司缺乏酒店管理的人才和经验,因此请董事会授权本公司管理层在“佛宾”公司托管合同到期前寻找新的专业管理公司继续托管佛山高明富湾山水渡假邨有限公司,并办理相关手续。 公司日后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16、审议通过关于授权管理层洽谈转让厦门商业银行股权的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008年6月本公司参与厦门商业银行增资扩股,以每股2.3元价格认购了4995万股,占该行增发后总股本的9.99%,投入资金约1.15亿元;2009年11月参与了厦门银行增资扩股,以每股2.5元认购了1598.4万股,投入资金约3996万元;2010年11月本公司再次参与该行增资扩股,以每股2.71元价格认购1978万股,投入资金约5360万元;目前为止公司共持有厦门商业银行股份85,714,200股,占该行总股本的9.99%,累计的初始投资金额208,574,217.00元。 同时公司还拥有在2011年第二季度以每股2.71元价格,按每10股增发2.5股认购约2143万股的权利,行使该权利需出资约5807万元。 鉴于目前国内宏观紧缩政策将持续相当长时间,金融行业将受负面影响,对厦门商业银行未来上市带来诸多不利因素。同时,本公司目前发展新能源产业需要大量资金作为后盾。因此,请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寻求洽谈选择合适的投资者,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公司持有的该行股权。 公司日后将根据本事项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 17、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议案。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6)。 18、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广东佛照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 6 票,反对 2 票,弃权 0 票 董事Francis Michael Piscitelli(潘达礼先生)本人并代表董事Joerg Thaele(泰勒先生)对《投资设立广东佛照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投反对票,理由是:如果现在匆忙成立LED合资公司,我们没有时间去搜索和评估该合资公司的在申请专利是否侵犯包括OSRAM在内的专利权,所以我们投反对票。 详细内容参见公司《关于投资设立广东佛照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11-017)。 19、决定于2011年5月26日(周二)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详见《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编号2011-012); 20、审议通过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8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1、2、3、4、5、6、10、12、13、14项议案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8日 附:赵勇先生简历 赵勇:男,1966年10月出生于湖南澧县,中共党员,本科学历,工程师,现任本公司副总经理。1989年6月毕业于华南理工大学机械二系铸造专业。2001年9月至12月在复旦大学光源与照明工程培训。1989年6月至1990年6月,于佛山工艺美术铸造厂工作,1990年7月至1992年2月,佛山照明机修车间维修工,1992年2月至1994年3月,任汽车灯车间技术员,1994年3月至1995年3月,在公司研究所工作,1995年4月至1997年12月,任单端车间技术员,1998年1月至2001年5月,任汽车灯车间主任助理,2001年5月至2005年12月,任技术部部长,2006年1月至2008年10月,任OEM部部长,2008年10月至2011年1月任采购部经理,2009年5月开始兼任佛山泰美时代灯具有限公司经理,2009年9月起担任公司副总经理,2011年2月起兼任灯具公司经理。 赵勇先生与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到4月26日止持有本公司股票8700股;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处罚。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1-01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公司董事会议决议,定于2011年5月26日(周四)上午9:00,在本公司办公楼五楼会议室(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审议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审议关于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审议关于公司独立董事2010年度工作述职报告。 5、审议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6、审议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7、审议关于增补赵勇先生为公司董事议案。 8、审议关于增补张颖启先生为公司监事议案。 9、审议关于独立董事年度津贴的议案。 10、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文的议案。 11、审议关于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12、审议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审议事项的具体内容已在2011年4月2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香港大公报、巨潮网披露的本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的公告中。 二、出席会议对象: 1、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2、截止2011年5月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A、B股全体股东。 3、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和持股凭证。 (2)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人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 (3)机构股东持持股凭证、股东帐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 2、登记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汾江北路64号本公司办公楼一层大厅。 3、登记时间:2011年5月24日和25日上午9: 00—11: 30, 下午2: 00—5:00时。 四、其他 1、会期半天,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2、联系人:周向峰 传 真:(0757)82816276 电 话:(0757) 82813838、82966062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6日 附件: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 托 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名: 身 份 证 号 码: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 托 权 限: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 托 日 期: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1-014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以电邮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书面通知,会议于2011年4月26日在公司行政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4人,实到监事3人,监事庄儒嘉先生因出差请假,委托监事焦志刚代为投票。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焦志刚主持,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利润分配和预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增补监事会监事候选人提名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提名张颖启先生为公司监事候选人。张颖启先生简历附后。 5、 审议通过续聘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为本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6、 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根据财政部、中国证监会及深圳交易所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制度和流程基本涵盖了公司各个关键环节,各个岗位对重大风险等方面发挥了较好的控制与防范作用。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7、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同意 4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以上第1、第4项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监 事 会 2011年4月28日 附:张颖启先生简历: 张颖启,男,1951.2.8,汉族,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上海人 工作经历:1968.11~1969.2 上海港务局第七装卸区 工人 1969.2~1986.8 广州军区空军服役 干部 1986.8~1993.12 广州珠江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秘书、经理 1993.12~2003.9 广州珠江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2001.5~2010.8 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10.8~ 广州珠江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02.12~ 广州珠江啤酒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 学历: 1958.8~1968.11 在上海读书 1999.1~2001.1 广州暨南大学金融专业研究生班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1-015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预计全年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 1、公司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情况如下: ■ 2、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额超出预计金额情况的补充: ■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各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2、与关联方之关联关系说明 ■ 3、履约能力分析 上述关联方资信情况良好,根据其财务指标和经营情况分析,他们均具备充分的履约能力,关联方向本公司支付的款项形成坏帐的可能性很小。 三、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 1、定价政策和定价依据: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原材料和销售产品,在交易时以市场价格为基础,由双方按照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签订协议,并严格按照协议执行。 2、上述交易没有产生利益转移事项。 3、上述交易标的没有特殊性。 四、交易的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交易的必要性及持续性 公司的生产需要优质原材料的稳定供应,此种关联交易是必要的,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公司的部分产品通过关联方销售,可在一定程度上带动公司生产规模的扩张,属持续性关联交易,将在一定时期内长期存在。 2、交易的原因和真实意图: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主要是可以集中采购公司所需的部分原材料,而且供货及时、保证质量,有利于降低成本。 公司选择向关联方销售产品,主要是增加本公司的销售渠道,是对本公司销售渠道的有益补充。 3、交易的公允性:上述关联交易是在公平、公正、合理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协议执行,无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此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本期以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不利的影响。 4、对公司独立性的影响:此类关联交易中,向关联方采购原材料的金额占公司采购总额的比例预计不超过 2.5%;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预计不超过7.5%; 五、审议程序 1、以上日常关联交易已经过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代表欧司朗控股公司的董事Mr.Joerg Thaele (泰勒先生)、Francis Michael Piscitelli(潘达礼先生)依法履行回避表决的义务。 2、公司三名独立董事出具了表示同意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事前认可函:根据有关规定,我们认真审阅欧司朗(中国)照明有限公司、佑昌公司与本公司2010年及2011年日常关联交易的材料,并向有关方面进行了调查,我们同意将日常关联交易事项提交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按规定进行披露。 3、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独立董事事前的认可函。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1-016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投资概述 1、纯电动汽车锂电池生产经营业务是我公司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战略部署,目前我公司已与合肥国轩高科动力能源有限公司合作开发锂动力电池项目。我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运作模式为租赁公司从生产企业采购电池,然后租赁给城市公交汽车公司电动大巴使用。一方面城市公交运输公司响应国家政策需要发展电动大巴业务,另一方面由于电动大巴价格高,需要庞大的资金支持,公交公司一般难以解决资金周转问题。公交公司属于公共事业,与公交公司发展电池租赁业务,可由地方政府提供租赁担保,因此经营风险相对较小。同时,我公司目前现金流良好,开展融资租赁业务,可以大大提高我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2、本次投资事项已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3、本次投资事项属董事会审议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方介绍 关于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介绍(略) 三、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佛照融资租赁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名为准) 2、注册资本:20,000万元 3、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4、股权结构 ■ 5、经营范围:暂定为纯电动汽车及其主要部件、照明节能产品及工程的融资租赁与技术服务。 6、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 四、对公司的影响 1、通过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公司将从纯生产制造行业向准金融行业发展,整合公司内外部资源,实现经营的多元化。 2、通过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和业务的开展,提高公司闲置资金的利用率并可以有利促进公司产品的销售。 3、本次投资行为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审批程序及风险 按照《公司法》、《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要求,我公司设立融资租赁公司需向广东省商务厅提出申请,广东省商务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后如符合条件,则出具推荐函,报国家商务部批准。 由于设立融资租赁公司能否通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存在不确定性,我公司将根据本投资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股票简称:佛山照明(A股) 粤照明(B股) 股票代码:000541(A股) 200541(B股) 公告编号:2011-017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广东佛照新光源科技 有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LED光源,以其高发光效率、长寿命、无污染等特点,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光源行业的发展方向。近年来,我公司也一直在寻找切入LED行业的契机。 丽嘉科创有限公司(香港)持有的新型波长转换机制的LED光源(简称:PCR)高显色性、低色温白光LED专有技术。经过我公司检测验证,在使用同样芯片条件下,通过该技术可获得显色指数达90%以上、不同色温的LED光源,光效高出国内外同类LED光源25%以上。经中国科学院上海科技查新咨询中心检索分析,该项目填补了国内空白,其综合技术达到了国际先进水平,具有重要的实际应用和市场开发价值。 我公司与丽嘉科创有限公司整合各自优势资源,共同在佛山合资成立广东佛照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名为准),进行PCR高显色性、低色温白光LED光源照明产品项目的生产经营。公司注册资本:2.22亿元人民币,我公司以现金出资1.22亿元,占55%股权(第一期出资额5500万元)。丽嘉科创有限公司以其合法拥有的PCR高显色性、低色温白光LED专有技术评估后作价出资1亿元人民币,占45%股权。 2、本公司与合作方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3、本次共同投资事项已经过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为董事会权限,不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合作方介绍 PCR高显色性、低色温白光LED专有技术持有人即本技术的原创人为美国籍华人。丽嘉科创有限公司(香港)是以该技术原创人的名义在香港设立的技术投资平台。该公司已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了PCR高显色性、低色温白光LED技术专有技术的专利并已被受理。 丽嘉科创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4日在香港依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立,注册编号1565019,注册地址:香港金钟金钟道89号力宝中心1105室;注册资本HK¥10,000.00。 三、设立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广东佛照新光源科技有限公司(暂定,以工商注册登记名为准) 2、注册资本:2.22亿元 3、注册地址:广东省佛山市 4、股权结构 ■ 5、经营范围:生产、销售LED光源产品、LED照明应用产品、照明安装工程,最终以工商注册登记经营范围为准。 四、合同主要内容 1、合资公司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期限为三十年。 2、出资时间、形式及承诺: 本公司以人民币现金出资,在合资公司营业执照颁发后30天内缴纳第一期出资人民币5500万元,剩余出资额将合资公司营业执照颁发后2年内完成。 丽嘉科创有限公司以其拥有的PCR高显色性、低色温白光LED专有技术出资折价出资,在合资公司营业执照颁发后30天内向合资公司提供该专有技术的有关资料、使用手册等,并提供该专有技术的使用培训,在经过合资公司投产验证符合本合资合同附件一所列的技术标准,且可实际用于规模生产时,经合资双方签署认可技术出资达到标准及到位的书面文件后,才视为丽嘉科创有限公司提供的专有技术出资到位,才认同该专有技术折价为人民币为10000万元。如果丽嘉科创有限公司提供的专有技术达不到约定标准,则由合资双方再协商确定丽嘉科创有限公司技术出资折价的标准,并由丽嘉科创有限公司另行用现金补足其出资。如果丽嘉科创有限公司用于出资的专利技术侵犯了其他专利人的专利权利,致使合资公司不能经营运作时,则合资公司立即中止,侵犯其他方专利所造成的损失由丽嘉科创有限公司承担。 3、合资公司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依法设立股东会、董事会及监事会。 4、 合资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本公司提名三名,丽嘉科创有限公司提名二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本公司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5、 合资公司监事会由三名监事组成,本公司提名二名、丽嘉科创有限公司提名一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任期届满后,连选可以连任。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由监事会选举产生。 6、合资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会聘任。 7、合资公司设财务总监一名,由董事会聘任。 五、对公司的影响 1、LED光源,以其高发光效率、长寿命、无污染等特点,一直以来被认为是光源行业的发展方向,佛山照明作为国内电光源行业的龙头企业,发展LED光源是公司光源主营业务延伸。 2、通过合资公司的成立与PCR高显色性、低色温白光LED专有技术的应用,公司可以打破国外企业在LED行业上的专利封锁,顺利进入LED光源行业。 3、本次合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互利的原则,不会损害各方的利益,也不影响上市公司的独立性,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目标,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佛山电器照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1年4 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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