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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1-014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十一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2、四名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回避表决,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201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3、两名关联董事(胡柏剡、王正江)回避表决,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201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4、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2011年4月28日公司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1-015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1年4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2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监事会对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无异议,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并发表专项审核意见如下: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1-017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11年4月26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四名关联董事(胡柏藩、胡柏剡、石观群、王学闻)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签订201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两名关联董事(胡柏剡、王正江)回避表决,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与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2011年度关联交易协议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规则》、《公司章程》及《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等的有关规定和审批权限,上述关联交易协议由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不需经股东大会批准。 ■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基本情况 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新旅程"):成立于1998年7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吴铁平,法定住所为大连保税区泰华大厦736,主要经营国际贸易、转口贸易、商品展示截至2010年12月31日,大连新旅程经审计的资产合计3,516.3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752.51万元,2009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651.03万元,净利润102.23万元。 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春晖环保能源"):成立于2004年12月,注册资本7200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杨言中,法定住所为浙江省上虞市杭州湾精细化工园区,主要经营范围: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蒸汽供应,垃圾发电和供热技术咨询,电器设备安装(凡涉及许可证制度的凭证经营)。截至2010年12月31日,春晖环保能源经审计的资产合计21,147.95万元,所有者权益合计11,946.14万元,2010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3,164.64万元,净利润3,679.96万元。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大连新旅程为公司控股股东新和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公司新昌县和丰投资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董事胡柏剡、王正江在春晖环保能源担任董事职务,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10.1.3第三项规定的情形。 3、履约能力分析 大连新旅程和春晖环保能源经营正常、财务状况较好,具备履约能力。 4、与该关联人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 预计与大连新旅程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6000万元; 预计与春晖环保能源进行的各类日常关联交易总额大约为5000万元。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大连新旅程签订购销协议,交易标的为公司生产所需的维生素类产品及其他医药中间体销售;交易价格:依照平等、等价有偿、公允的定价原则以当时产品所销往市场的公允价格达成购销交易,交易结算方式为双方在每笔交易购销合同中另行商定具体产品名称、价格及支付方式。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与春晖环保能源签订供用汽协议,用汽以吨为单位进行计量,蒸汽价格根据每月总量大小分为五档,每月用量在1万吨以下参照上虞市物价局价格结算,用量在1万吨以上按用量进行浮动优惠。双方按月结算,结算日为每月月底前一天,次月10日前付50%款,次月25日前结算清上月汽费。 四、交易目的和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大连新旅程在东南亚、南亚地区有良好的客户资源,通过大连新旅程销售部分产品将有效扩大产品知名度,增加客户积累;公司子公司上虞新和成生物化工有限公司、浙江新和成药业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蒸汽,通过春晖环保能源集中采购,能减少采购环节和提高使用效率。 五、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2011年度,公司及公司子公司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将与大连保税区新旅程国际贸易公司、浙江春晖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系必要、合理的关联往来;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定价原则公允,未发现损害公司和股东的利益的情况。独立董事对此无异议。 2、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履行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关联交易决策规则》的规定,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平安证券对此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 独立董事相关独立意见; 3、 保荐机构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证券代码:002001 证券简称:新和成 公告编号:2011-018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和成”、“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0]110号”文核准,公司向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022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0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987.1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9,445.63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验证,并出具了天健验[2010]34号验资报告。 一、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状况及短期内公司发展计划,本次发行所募集资金一部分暂时处于闲置状态。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拟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本次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可为公司节约财务费用约250万元。 公司不存在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的情况,并承诺使用期间及未来十二个月内不进行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等高风险投资。 二、保荐机构保荐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证券”)认为:新和成本次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解决公司实际需要,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新和成上述募集资金使用行为经过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中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平安证券同意新和成实施该事项。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1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该议案之日起不超过六个月,到期将资金归还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此举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同意公司实施该事项。 四、监事会意见 公司将闲置募集资金人民币 10,0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符合《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细则》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浙江新和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8日 本版导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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