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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网络版郑重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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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告(系列)

2011-04-28 来源:证券时报网 作者: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1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8日分别以电子邮件或传真等方式送达全体董事、监事及全体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了《2010年年度报告正文及年度报告摘要》

  年报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年报摘要刊登在201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要,董事会拟订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和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公司2010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2832.22万元,鉴于本年度公司实际情况,建议公司2010年利润不分配,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用于公司发展和以后年度利润分配。

  2、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转增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2010年度公司资本公积金为7215.19万元,盈余公积金为7973.17万元,建议公司2010年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为进一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董事会建议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分配不转增。

  以上分配预案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支付公司2010年度审计费用的议案》

  根据湖北省物价局、财政厅鄂价经字[1999 ]293号文件规定,并对照与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签定的委托业务约定书的完成情况,同意支付该公司2010年度的审计业务费人民币伍拾万元整(¥500,000.00)。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董事会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行业标准及公司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确定其年度审计报酬事宜。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认为:自公司1996年上市以来,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一直为公司的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了客观、公允的审计结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具备证券从业资格,且已为本公司提供了多年的优质审计服务,公司2011年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会计报表审计机构,有利于保持公司审计业务的连续性,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们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审计机构,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公司社会责任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董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全文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正文刊登在2011年4月2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石化工业区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续贷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需要补充更多的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继续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荆门和程贸易有限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做抵押担保,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石化工业区支行申请办理1300万元流动资金续贷,期限为壹年(以银行核定日期顺延壹年),并授权公司资金部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抵押物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石化支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续贷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需要补充更多的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继续以本公司所拥有的土地使用权抵押担保,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石化支行申请办理3000万元流动资金续贷,期限为壹年(以银行核定日期顺延壹年),并授权公司资金部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抵押物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续贷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需要补充更多的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继续以本公司所拥有的房产做抵押担保,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荆门分行申请办理1000万元流动资金续贷,期限为壹年(以银行核定日期顺延壹年),并授权公司资金部办理相关事宜。

  上述抵押物的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上述资产不存在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权属不清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办理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随着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壮大需要补充更多的流动资金。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同意以本公司控股股东---新理益集团有限公司做信用担保,向兴业银行宜昌分行申请办理总金额不超过壹亿元融资,(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汇票贴现、保函、开立信用证等融资申请)。期限为壹年(以银行核定日期顺延壹年),并授权公司资金部办理相关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召集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时间: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具体开会内容见同日公告2011-015)。

  上述议案第一、二、三、四、五、六、九项议案将提请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六、会议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吴学军、项光亚、李伟的《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学军、项光亚、李伟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报告全文详见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27 证券简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2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1年4月18日以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11年4月27日在本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2人,监事杨春丽由于出差以书面授权委托的形式委托监事张孝均代为出席并代为行使表决权。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主席吴时炎先生主持了会议,会议以记名表决方式逐项审议了各项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监事会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在报告期内能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要求,规范运作。公司重大决策科学合理,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建立和完善了各项内部管理和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经理执行职务时能够勤勉尽责,没有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的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的财务制度和财务状况进行了认真核查,认为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3、公司最近一次募集资金实际投入项目与承诺项目完全一致,没有发生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

  4、公司收购、出售资产交易价格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发现内幕交易、损害部份股东的权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行为。

  5、公司关联交易公平合理,程序合法,没有损害公司利益。

  6、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本公司2010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的无解释性说明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7、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的意见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监事会承诺对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对公司2010 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意见和对有关事项作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议案》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公司2010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对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按照自身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环节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了公司业务活动的正常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2)公司内部控制组织机构完整,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齐全到位,保证了公司内部控制重点活动的执行及监督充分有效。

  (3)2010年,公司未有违反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情形发生。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全面、真实、准确,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根据相关要求,对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认为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规规定。所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的反应了公司报告期内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各方面的情况。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1年4月27日

  

  证券代码:000627 股票名称:天茂集团 公告编号:2011-015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公司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方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时间:2011年5月20日(星期五)上午9:30,会期半天

  2、会议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方式。

  5、出席对象:

  (1)截止2011年5月16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因故不能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会议审议事项

  ■

  会议审议事项的有关具体内容请参见2011年4月28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上的公司五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公告(2011-011号)和公司五届十一次监事会公告(2011-012号),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上的公告。

  公司独立董事吴学军、项光亚、李伟将在公司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全文详见同日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会议登记办法

  1、登记方式: ①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法人代表证明书和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②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帐户卡、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③异地股东可采取书信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11年5月19日,上午9:00—下午5:00,亦可于会前半小时到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地点: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楼董事会办公室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 0724-2223218

  传真: 0724-2217652,

  地址:湖北省荆门市杨湾路132号(邮编:448000)

  联系人:陈大力 龙飞

  2、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1年4月27日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天茂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并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A/B 股

  委托日期:

  代理人(签名或盖章):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作出以下表决指示:

  1)对列入股东大会议程的每一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2)对临时议案的表决指示:□可以□不可以

  3)如果委托人未作表决指示,代理人是否可以按自己决定表决:

  □可以□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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